簡介
巴洛克是17世紀廣為流傳的一種藝術風格。它的名稱由來,說法不一,一說來自葡萄牙或西班牙語,意思是不圓的珠子;又一說它來自義大利語,有奇特、古怪或推論上錯誤的含義。總的來說這個名稱在當時含有貶意,是18世紀古典主義藝術理論家對於上一個世紀一種藝術風格的稱呼。古典主義者認為巴洛克是一種墮落瓦解的藝術,只是到了後來,才對巴洛克藝術有了一個較為公正的評價。巴洛克藝術產生於16世紀下半期,它的盛期是17世紀,進入18世紀,除北歐和中歐地區外,它逐漸衰落。巴洛文藝術最早產生於義大利,它無疑與反宗教改革有關,羅馬是當時教會勢力的中心,所以它在羅馬興起就不足為奇了,可以說,巴格克藝術雖不是宗教發明的,但它是為教會服務,被宗教利用的,教會是它最強有力的支柱。概括地講巴洛克藝術有如下的一些特點:首先是它有豪華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樂主義的色彩;二是它是一種激情的藝術,它打破理性的寧靜和諧,具有濃郁的浪漫主義色彩,非常強調藝術家的豐富想像力;三是它極力強調、運動,運動與變化可以說是巴洛克藝術的靈魂;四是它很關注作品的空間感和立體感;五是它的綜合性,巴洛克藝術強調藝術形式的綜合手段,例如在建築上重視建築與雕刻、繪畫的綜合,此外,巴洛克藝術也吸收了文學、戲劇、音樂等領域裡的一些因素和想像;六是它有著濃重的宗教色彩,宗教題材在巴洛克藝術中占有主導的地位;七是大多數巴洛克的藝術家有遠離生活和時代的傾向,如在一些天頂畫中,人的形象變得微不足道,如同是一些花紋。當然,一些積極的巴洛克藝術大師不在此例,如魯本斯、貝尼尼的作品和生活仍然保持有密切的聯繫。
來源
巴洛克(Baroque)一詞的來源至今仍不甚明確。它可能來自以下三詞:義大利語的baroco,指中世紀繁縟可笑的一種神學討論;義大利語的baroc-chio,指曖昧可疑的買賣活動;葡萄牙語的barocco,指畸形的珍珠。三詞皆含悖理怪奇之意,因此自18世紀以來,它們都可能被對巴洛克美術懷有偏見的人用作譏諷的稱呼。這種傾向在古典主義和新古典主義的文藝理論中尤為明顯。這種貶意甚重的稱謂不僅表示了古典主義學派的偏見,也說明當時對巴洛克美術研究甚少,了解不多。19世紀後期以來,巴洛克美術才得到積極評價,德國美術史家W.呂布克在其《建築史》、瑞士史學家J.布爾克哈特在《義大利藝術指南》等書中,皆稱頌巴洛克建築之美,建築界也出現一些仿效巴洛克風格的名作,如巴黎歌劇院。學術研究中確定其地位的是德國美術史家H.沃爾夫林1888年出版的《文藝復興與巴洛克》一書,他指出巴洛克是繼文藝復興之後的主要流派,並對其形式特點作了分析和歷史考察。在他之後,義大利學者E.南喬尼於1895年進而把17世紀文明的特點歸納為巴洛克主義,學術界逐漸形成了17世紀是巴洛克時代的概念,甚至有巴洛克音樂、巴洛克文學、巴洛克哲學等提法,使有關問題的研究在藝術史和文化史中逐漸深化。除了確認巴洛克美術的歷史地位而外,西方學術界對有關問題的研究還有另一方面的發展,即把巴洛克相對於文藝復興的風格特點當作具有普遍意義的藝術形式發展模式,認為其他時代和其他民族的藝術也有這種從文藝復興到巴洛克的演進,甚至認為這是藝術形式或視覺形式的不依社會內容為轉移的獨立規律。首先提出這種主張的也是沃爾夫林(《美術史原理》,1915)。他把文藝復興代表的古典主義和巴洛克當作藝術表現形式的兩極,各有一系列互為對照的特點,並形成由此及彼的規律性發展。以此類推,則各地、各時代美術皆有其古典和巴洛克階段,例如希臘美術在公元前5~前4世紀為古典階段,希臘化時期則為巴洛克階段;哥德式美術在13世紀為古典階段,14~15世紀為巴洛克階段;甚至日本美術也可如此劃分。沃爾夫林的學說開啟了形式主義分析的流派,在西方影響甚大,不少學者認為巴洛克可作為每一文化或文明進入後期階段的特徵,使之具有更為普遍的意義。
建築
巴洛克建築最早可追溯於米開朗琪羅的雄強風格和大膽設計,如聖彼得大教堂(梵蒂岡)的圓頂他的兩位助手G.da維尼奧拉和G.della波爾塔在15681584年間完成的羅馬耶穌教堂則被公認為是從樣式主義轉向巴洛克的代表作這座教堂內部突出了主廳和中央圓頂,加強了中央大門的作用,以其結構的嚴密和中心效果的強烈而顯示了新的特色,因此,耶穌教堂的內部和門面後來都成為巴洛克教堂的模式。17世紀早期巴洛克建築的主要代表則是C.馬代爾諾建造的羅馬聖蘇珊娜教堂(1597~1603),雖大體仿效耶穌教堂,比例卻更為高峻雄偉,門面的細部安排層層曲突,愈近中央大門愈為明顯(例如由扁平的方柱變為半圓柱再變為3/4圓柱)。建築的立體塑形複雜多變,動態強烈。馬代爾諾還擔任了聖彼得大教堂的內部改建和門面建築設計。這座著名建築曾按米開朗琪羅和波爾塔的設計,建成了中央圓頂,但教會出於宗教儀式需要,決定修改原來的中心型的設計,由馬代爾諾加長了主廳前半部,使它成為符合教會傳統的長方形十字教堂。馬代爾諾擴建的內部和門面仍充分吸取了米開朗琪羅巨形柱式的基本圖案,保持了整體的雄偉感,門面的安排還採取了類似聖蘇珊娜教堂的手法,使這種教堂具有了巴洛克的面貌。但由於主廳加長,圓頂被置於後部,從門面上已看不到圓頂的雄姿,實為美中不足。17世紀盛期巴洛克建築的兩位最傑出的大師,是G.L.貝尼尼和F·博羅米尼。貝尼尼以雕刻家而兼精建築,他在1624~1633年間完成的、置於聖彼得大教堂內的青銅華蓋,是一座高達29米的巨型幕棚,以4根螺鏇形雕花大柱支撐蓋頂,雄偉而又華麗。貝尼尼長期擔任聖彼得大教堂內部裝修,使建築與雕刻融為一體。最為著名的是他為教堂祭壇設計的聖彼得法座,衛護的聖徒、飛騰的天使和雲間透射的聖靈之光與建築結合巧妙,充分發揮了巴洛克美術熱烈奔放的特色。貝尼尼還為聖彼得大教堂設計了門前雙臂環拱形的廣場和柱廊,使它成為西方最美的廣場建築之一。博羅米尼的建築喜用凹凸多變的曲線和多種幾何形體的複雜交錯,從整體布局到細部安排都能獨出心裁,代表作如四泉的聖卡洛教堂、聖伊沃教堂等,被譽為巴洛克建築的典範。在他倆影響下,羅馬出現了一大批巴洛克建築大師,著名的如彼得羅·達科爾托納、C.拉伊納爾迪、小M.倫吉、C.豐塔納等。他們在羅馬建造了許多華美的教堂、宮殿、廣場與噴泉,遂使巴洛克風格流行全歐。
除羅馬外,義大利北部也出現了兩位著名大師:威尼斯的B·隆蓋納和主要工作於都靈的G.瓜里尼。前者的代表作是威尼斯的健康聖瑪麗亞教堂,後者則為都靈的聖洛倫佐教堂和聖辛多內禮拜堂,皆以靈巧秀逸取勝。傳播於西歐諸國的巴洛克建築,又結合各地特點而各有所長,如法、英等國帶有較嚴謹的色彩,德國南部則華麗輝煌達於極致,西班牙及其統治下的拉丁美洲也是巴洛克的沃土之一。西班牙最傾心於繁富與瑰麗,而在拉丁美洲又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印第安人固有的裝飾傳統,形成世界美術中的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