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在現代網路購物中,買家可對賣家所提供的商品、服務、雙方交易所必須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務以主觀認為或客觀意見給出評價;賣家也可對買家在交易中的態度、語言以主觀認為或客觀意見給出評價。分為好評、中評和差評。其中,差評是最低評價。
釋義
【詞目】差評
【讀音】chà píng
【釋義】差的評價,不好的評價,不利於被評方的評價。
【詳細解釋】在現代網路購物中,買家可對賣家所提供的商品、服務、雙方交易所必須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務以主觀認為或客觀意見給出評價;賣家也可對買家在交易中的態度、語言以主觀認為或客觀意見給出評價。分為好評、中評和差評。評價是雙方的權利,評價方的評價會影響到被評方的信譽。在有些購物網站比如淘寶上,雙方交易成功後的15天內是有效評價期,好評加一分,中評零分,差評減一分,中評不記分但會影響被評方好評率,很多人會因為被欺騙沖昏頭腦,一時精蟲上腦會難以自拔地給予差評,所以在購物評價的時候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因為你一定會被威迫利誘,如今甚至出現了借物詛咒那些給予差評的人,其實商家如今的成就也來之不易,所以那些給予差評的人也不是是徹頭徹尾地不對,這樣的行為也體現了別人恪盡職守、盡心盡力的精神
【相關詞語】職業差評師
網友評論
聲音
“網購再不敢輕易給賣家差評了,萬一我也遇上一個性格極端的,因為差評找我麻煩怎么辦?畢竟網購時我填寫的都是真實姓名和收貨地址,想起來都後怕。”
——廣州市民陳女士
“在瀏覽網購評論時,我發現有些買家就算覺得商品不好、店主服務不行也不給差評,只說‘習慣性好評’、‘真想給你差評’,可能就是有所顧慮。我覺得該給差評就要給,否則將助長賣家的壞習慣,也能對後面的買家給以提醒。”
——廣州市民董小姐
差評事件
外賣軟體上點單給差評引發矛盾。2017年9月13日,余曉英在外賣平台上給兩份外賣予以匿名差評。
2017年9月15日晚8點左右,9月15日,打人事件發生。
政策規定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