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金融風險是指金融交易過程中因各種不確定性因素而導致損失的可能性。從層次論來分析,可分為巨觀金融風險和微觀金融風險。這兩者在風險主體、形成機理、經濟社會影響以及風險管理等方面都有明顯的區別,儘管二者有廣泛的聯繫。巨觀金融風險的主體是國家,或者說是整個社會公眾,而微觀金融風險的主體是金融機構。風險承受主體的不同,也就決定了二者具有不同的性質及其應對方式。巨觀金融風險屬於公共風險,無疑需要政府來承擔相應的責任;微觀金融風險屬於個體風險,自然要讓市場主體來防範和化解。我們在討論金融風險時,長期以來是沒有作這種區分的,以至於對金融風險防範的責任邊界十分模糊,甚至出現“錯位”,把政府的責任交給了市場主體,而本屬於市場主體的責任卻又由政府攬過來,給出了錯誤的信號,從而引發逆向選擇。自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以來,我國政府對金融風險的防範十分重視,但由於上面的原因,成效並不十分理想。本書正是因現實中的問題而導出了金融風險的層次論,並據此來展開分析。
目錄
導論
第1章 巨觀金融風險概述
1.1 金融風險與巨觀金融風險
1.2 巨觀金融風險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1.3 防范宏觀金融風險與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1.4 貨幣危機——巨觀金融風險的國際化
第2章 巨觀金融風險的一般成因
2.1 巨觀金融風險的內在成因
2.2 實體經濟失衡與巨觀金融風險的形成
2.3 虛擬經濟泡沫化加劇了巨觀金融風險
2.4 現代金融制度難以抑制巨觀金融風險
2.5 小結
第3章 中國巨觀金融風險的特性
3.1 中國金融業的時代背景
3.2 特性之一:銀行體系風險
3.3 特性之二:證券市場風險
3.4 特性之三:資本流動性風險
3.5 特性之四:政府赤字和債務風險
第4章 政府防範巨觀金融風險的效果評價
4.1 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我國巨觀金融風險判定
4.2 防範金融風險的歷次措施與效果評價
4.3 金融體制改革與金融風險防範
4.4 金融風險財政化——巨觀金融風險的現實問題
第5章 巨觀金融風險與政府財政責任
5.1 巨觀金融風險與政府財政責任分析
5.2 攻府作為公共主體的責任
5.3 政府作為經濟主體和作為干預者的責任
5.4 幾點結論
第6章 化解巨觀金融風險的財政政策措
6.1 財政政策與金融穩定的相關性分析
6.2 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相關國際經驗
6.3 我國防範巨觀金融風險的財政政策措施
第7章 相關的制度安排與改革
7.1 進一步明確政府與市場的關係
7.2 進一步理順財政與金融關係
7.3 明確中央與地方的分工及其責任劃分
7.4 界定所有者與經營者風險責任
7.5 深化國企改革
7.6 構建防範巨觀金融風險的微觀基礎
7.7 構建法律框架
7.8 合理利用外資,謹慎開放市場
7.9 規範信用活動,防範財政風險
7.10 其他巨觀調控措施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