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工程決算是指由建設單位編制的反映建設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的檔案。其內容應包括從項目策劃到竣工投產全過程的全部實際費用。
編制依據
1、經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投資估算;
2、經批准的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及其概算或修正概算;
3、經批准的施工圖設計及其施工圖預算;
4、設計交底或圖紙會審紀要;
5、招投標的標底、承包契約、工程結算資料;
6、施工記錄或施工簽證單,以及其他施工中發生的費用記錄,如:索賠報告與記錄、停(交)工報告等;
7、竣工圖及各種竣工驗收資料;
8、歷年基建資料、歷年財務決算及批覆檔案;
9、設備、材料調價檔案和調價記錄;
10、有關財務核算制度、辦法和其他有關資料、檔案等。
編制步驟
(1)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資料。從建設工程開始就按編制依據的要求,收集、清點、整理有關資料,主要包括建設工程檔案資料,如:設計檔案、施工記錄、上級批文、預(決)算檔案。
(2)對照、核實工程變動情況,重新核實各施工單位、單項工程造價。將竣工資料與原設計圖紙進行查對、核實,必要時可實地測量,確認實際變更情況;根據經審定的施工單位竣工結算等原始資料,按照有關規定對原概(預)算進行增減調整,重新核定工程造價。
(3)編制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力求內容全面、簡明扼要、文字流暢、說明問題。
(4)填報竣工決算報表。
(5)做好工程造價對比分析。
(6)清理、裝訂好竣工圖。
(7)按國家規定上報、審批、存檔。
注意事項
審計部在收到工程決算10天內應按照上級有關檔案的規定,結合公司的規章及結算方式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與工程部門聯繫,做到基建開支合理、準確。審查後的工程決算應及時返回工程部,辦理與施工單位結算事宜。
固定資產的轉移工作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在一個月內儘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