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房

工業用房

一般是指獨立設定工業園區的各類工廠、車間、手工作坊等從事生產活動的房屋。

簡介

工業用房與商用辦公樓一樣,工業用房的投資一般租期較長。大到50萬平方英尺的大型倉庫,小到3000英尺的多用儲物間都屬於此類,工業用房經常成為投資者首次投資房產的選擇對象,因為他們自己經營的業務就需要這樣的場地實施作業或是儲藏貨物。

工業園區

大規模工業用房投資中最普遍的就是工業園區,這是一種對工業企業用戶和社會都有好處的發展形式,也是中國各城市紛紛設立各式各樣的工業園區的根本原因。

對工業企業用戶來說,可以以合理的價格獲得其所需要的土地和房屋。通過合理的設計和布局,工業園區的開發者可以控制園區內及園區周圍的環境免受影響,並向園區的租客提供機會使其相互溝通、增強聯繫。對社會來說,工業園區能吸引新工廠落戶,城市經濟可由此得到發展,從而推動就業並促進市政資源的有效利用。

工業園區通常由政府機構或政府授權的機構負責開發,包括將大片毛地分割成地塊、修築道路及安裝基礎設旋以供出租或出售。新工業園區在建立時有時是面對一些特定的大型工業客戶的,通常都提供一定的優惠以吸引工業企業從其他地區遷入。工業園區的另一種形式是開發者中還包括房地產企業,向購買者或租客提供全套的土地及建築物。用戶可以對房屋建造提特殊的要求,而工業園區的開發者則盡力滿足其要求。無論那種情況,工業園區是經預先的設計和規劃、為滿足工業企業用戶需要而向其提供土地、道路、基礎設施的一種經營行為。

所有工業園區開發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儘可能採取彈性大的規劃和設計。這樣有利於園區的分區規劃和階段性開發。分區規劃設計應當包括不同規模地塊的組合,通過分別使用或組合使用的方式以滿足不同需要。階段性開發則嚴格規範了同一時間只開發一塊或一部分地塊的開發模式,避免了整個園區由於隨意建設而造成混亂,並為未來的發展保留了彈性。

為保證園區租戶之間的融洽以及工業園區與所在城市之間的協調,工業園區的開發商一般與企業用戶簽署嚴格的使用協定,但在協定中要避免出現租客不能容忍的不合理的強迫性條件。大多數使用協定主要是限制、禁止塵煙和噪聲,還有一些規定對最小使用規模、生產場所的覆蓋、停車、戶外存儲限制、標誌控制等方面做了限制。工業園區建成之後,園區內的租客執行其長期租約或購買下他們的用房,並不需要投資者再進行很多的管理工作。在較大的工業園區內,園區發展商還可考慮提供餐飲及其他服務設旆,以提高工業用房的使用價值,一些高級工業園區通常包括住宿、桑拿、游泳及會議廳等附屬設旖。

製造車間

除了工業園區,城市中往往還有為數眾多、分布不規則、可用於進行各類工業生產的工業用房。在工業作為主導產業的年代,許多製造車間建在了城市中心區。而隨著新經濟時代的到來,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主導功能發生了巨大變化,位於城市中心區的製造車間由於交通、環保等因素的制約,已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活動,更無法在原地擴大再生產。例如,北京第一工具機廠、首都鋼鐵公司的生產就受到了嚴重的制約。為提高用地效率及改善生產條件,這些工業企業往往將市中心的土地高價轉讓,另在郊區尋找占地更廣、效率更高的現代化工業用房。

另外

一個典型是中小企業孵化器,工業用房占地500到2500平方米,專為處於起步階段的新公司提供用房服務。這些建築物可以位於城市的各個位置,此類孵化器在建立的宗旨上像商業園區而形式上則模仿工業園區,其特點是在一個用房單元中包括零售、辦公、製造及倉儲等各項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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