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

工商部

工商部,官職名。工商部官署名。民國元年(1912),北洋政府始設。主管為總長,以次長為佐官,設總務廳與工務、商務、礦務三司。次年,與農林部合併為農商部。

簡介

工商部官署名。民國元年(1912),北洋政府始設。

主管為總長,以次長為佐官,設總務廳與工務商務礦務三司。次年,與農林部合併為農商部。

主要職能

中央標準局置局長一人,簡任,承工商部部長之命,綜理全局事務並監督所屬機關及職員,副局長一人,簡任,襄助局長處理事務。 中央標準局置秘書一人,科長四人,均薦任,技正四人至六人,其中二人簡任,余薦任,技士十六人至三十人,其中四人薦任,余委任,檢定員八人至十五人,其中二人薦任,余委任,科員十人至十六人,技佐六人至十人,均委任,雇員六人至十人,承長官之命,辦理各科室事項,技術室置主任一人,以簡任技正兼充。 中央標準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薦任,統計員一員,會計佐理員二人或三人,均委任,雇員二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務。 中央標準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科員一人,佐理員二人,均委任,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務。 中央標準局得聘顧問二人,專門委員三人至五人。

第十七條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由工商部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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