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主講經濟法、旅遊法規、契約法等9門課程,教學效果較好。獲得省級教學名師、省優秀法律工作者、省高校工委優秀共產黨員等24項榮譽稱號。發表論文《企業破產 銀行利益受損失原因分析》等20餘篇,主持完成省級課題5項、院級重點課題2項;主編教材5部。
1998—2002連續4年參加法務部、人事部、國家經貿委組織的《全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骨幹教師培訓班,連續8年擔任《民商法與經濟法知識》主講教師;2005年8月參加全國註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骨幹教師培訓班,連續三年擔任《設備工程監理契約管理》主講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