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負責全區企業管理工作的指導。 2、負責全區鄉鎮企業發展指導工作,扶持鄉鎮企業的發展。 4、負責區直企業的領導、管理、服務和協調,牽頭組織區直企業的改革發展工作。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組織或參與有關經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監測、預測與預警分析,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經濟安全等重要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二)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區經濟結構調整目標;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區域經濟發展、沿江開發、長三角一體化、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規劃;參與編制城市化發展規劃,協調城市化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最佳化的戰略目標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開發區、各類工業園區、商貿園區發展戰略和布局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區經濟結構最佳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三)負責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和實施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報農業重點項目,協調項目實施中的問題。
(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和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總量平衡、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
(五)規劃、協調和管理社會發展工作;做好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參與安排及監督使用社會發展專項資金,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社會發展和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研究、組織並擬定促進社會全面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和協調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有關工作。
(六)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調控目標、投資計畫和政策措施;研究、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有關投資政策、投資布局,指導企業投資方向;負責組織全區重點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前期調研論證、項目彙編、信息發布和對外招商;按照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區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負責區技改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
(七)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牽頭制定招投標綜合性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全區企業信息化工作,履行區信息化辦公室職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動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動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工作,協調各項重點信息化工程,強化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
(九)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區科技發展及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和政策,銜接平衡其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新興產業、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推動高新技術領域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
(十)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的組織、分析、預測、監控,協調解決全區經濟運行中的矛盾和問題。指導全區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對工業經濟實施行業管理,擬訂全區工業行業規劃和政策。聯繫、指導全區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有關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組織企業開展各類市場開拓活動。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十一)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經濟結構調整規劃,負責提出工業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銜接平衡有關行業發展規劃;推進企業產品結構、技術結構、組織結構、行業結構、所有制結構等調整最佳化。指導企業技術創新、產品開發工作。組織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名牌產品的申報;組織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推進和實施;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開展產學研聯合和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工作。按分工編制全區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牽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糧食、食用植物油等儲備。
(十三)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全區計量、質量、標準化工作。組織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在全區的推廣採用,引導企業消滅無標生產;組織開展企業產品、質量體系等認證諮詢、內審員培訓、認證信息統計等工作;推動實施全區名牌戰略;組織全區產品質量狀況分析,參與對重大質量事故和質量不合格企業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組織市級以上重點企業集團組建的申報。負責與標準化、計量管理有關的地方技術規範的審核報批。組織企業的各類培訓。
(十四)負責全區中小企業(含民營經濟)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編制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促進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的經營和管理,推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發展,促進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創業基地和園區建設,促進產業集聚發展;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十五)負責循環經濟生態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鼓勵企業合理使用資源和能源,幫助企業開發、生產環保型產品,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十六)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十七)負責電力行政管理工作;組織區域內企業有序用電工作的實施,負責轄區熱電聯產企業的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參與協調電力運行、轄區電力項目建設中的矛盾及問題。編制轄區內重大項目用電計畫。
(十八)負責全區經濟技術協作和橫向經濟聯合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區接軌上海、參與西部大開發的規劃和協調,組織協調相關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區域之間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做好與友好地區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
(十九)研究制訂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意見;負責對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調查研究、統籌規劃、綜合協調、諮詢指導、方案論證和跟蹤反饋;指導全區企業上市工作,推進企業資本經營;負責企業上市材料和上市公司增發新股或配股材料的初審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與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領域體制改革的銜接問題,推進全區社會事業和流通體制等方面的改革。
(二十)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擬訂全區金融發展規劃和計畫,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全區資本市場發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研究擬訂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負責協調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的組建與監管,指導企業債券、創業投資和股權(產業)投資基金等方面的發展;組織協調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二十一)負責對全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的指導協調,監控化學品生產特別許可。
(二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及市對口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國防經濟動員辦公室)
1、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本委各科室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對外聯繫;制訂本委工作規劃、年度工作目標、月度工作計畫和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督辦和檢查;承辦本委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做好本委行政執法有關工作。
2、負責全委各類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起草本委全局性的政策措施;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組織本委的信息編報和對外宣傳。
3、負責本委機關資產的管理監督;負責機關行政經費的管理和後勤保障,做好機關人員的工資、養老保險、生活福利等工作,負責本委離退休幹部的服務。
4、負責機關人事管理,負責做好機關科級以下幹部和公勤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做好乾部年報及有關勞資報表。
5、負責會議組織、辦公自動化、區域網路建設、文電處理、印鑑管理、檔案管理、信訪、保密、車輛調管、報刊訂閱、保全等方面工作。
6、負責做好機關黨建、紀檢、監察、工會等工作;配合委黨組抓好機關幹部思想、作風制度建設和年終考核評比工作。
7、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的各項任務
8、其它對口市主管部門相應科室及領導交辦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區域經濟研究室)
1、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全區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制訂農業、工業、三產、建築、開放型經濟、社會事業、科技等專項發展規劃和計畫。
2、負責擬定全區工業經濟產業結構、產品結構、投資結構、企業組織結構調整意見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協調實施,協調行業規劃的擬訂,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3、負責規劃、協調全區生產力布局;組織編制全區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參與西部大開發、接軌上海的規劃制訂及產業轉移等全區重大相關工作。
4、負責起草本委的重要報告及有關重要文章。
5、負責檢查分析規劃、計畫的執行情況;做好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的動態監測、預測、預警工作。
6、研究全區經濟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或參與有關經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組織協調委內綜合性調研活動。負責對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組織研究,並提出政策、對策建議。
7、參與三產項目、農業項目、社會事業項目、外資項目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綜合協調三產、農業、社會事業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研究制訂促進全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8、負責國家、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扶持及有關管理工作,承擔農產品關稅配額的有關工作。
9、其它對口市主管部門相應科室及領導交辦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
1、負責全區基本建設、技改項目和外資項目的立項審批和報批手續,會同做好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訂全區重點建設項目的年度計畫,搞好重點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的綜合協調。承擔基本建設投資項目進口設備的有關免稅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方案的審查、竣工驗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建設項目的開工審計和竣工審計。
2、組織實施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的中長期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技術改造的統計分析及目標考核;負責區技術改造貼息資金和市有關發展基金的安排和管理,負責企業技改項目進口設備及配套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的減免和技術改造項目國產設備投資抵扣所得稅的工作,落實各級政府有關鼓勵技術改造的優惠政策;指導幫助企業編制技改方案,搞好科學論證,對技改項目進行審核、報批、備案;
3、負責研究擬訂全區招商引資政策措施;組織全區重點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前期調研論證、項目彙編,建立項目庫,並開展國內外招商引資活動;健全全區各級招商引資網路;負責全區招商引資計畫和招商信息的編制。
4、編制和爭取上級項目扶持資金,抓好項目的實施管理及有償資金的回收工作。
5、負責全區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管理工作和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初審;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
6、負責油庫、加油站(點)等建設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7、其它對口市主管部門相應科室及領導交辦工作。
(四)經濟運行科(接軌上海辦公室)
1、參與制訂全區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企業實施年度計畫;負責分析、預測、監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指導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負責工業經濟新增長點的培育和監控。
2、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數據、資料的的收集、匯總整理,定期做好運行情況和信息發布。
3、負責監控全區生產動態,負責相關生產要素的調度協調,促進企業生產正常運行。
4、負責制訂全區工業經濟目標考核責任制和實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考核工作。
5、加強財務、會計、審計、統計、稅收、金融等信息指導,做好月度、季度、年度工業經運行情況信息發布。
6、負責指導企業的行銷工作,推廣先進的行銷經驗;組織企業聯合開拓市場,及時為企業提供市場信息服務;負責組織企業參加國家、省、市組織的各類市場開拓活動。負責行銷協會的管理工作。7、其它對口市主管部門相應科室及領導交辦工作。
(五)資源利用科
1、研究並組織實施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並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有關政策意見;推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進步,負責組織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和套用;負責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企業產品(項目)認定工作;負責歸口管理牆體材料改革、建築節能和煤渣(灰)回收利用等工作;組織開展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等方面的宣傳工作。
2、負責編制全區用電、節煤、節油、節電、節水規劃和年度計畫;定期檢查分析能源消耗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和審批節能技改項目規劃;協助做好企業水、電增、擴容工作。
3、負責全區電力行政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全區有序用電工作;負責轄區內熱電聯產企業的指導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參與轄區內電力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編制轄區內重大項目用電計畫,參與新建電源項目的前期調研布點工作。
4、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參與監督工業企業排污費及有關基金的管理工作;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
5、指導企業提高工藝裝備,減少污染物和廢棄物的排放,加快發展循環經濟,指導化工、機械、印染等重點行業開展清潔生產相關工作。
6、會同土地、水、電力等部門做好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7、編制全區主要物資平衡、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的指導性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物資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工業生產中的突出問題。
8、指導、協調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監控化學品生產特別許可。
9、負責新增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的審核上報和網點年審工作。
10、負責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有關工作。
11、其它對口市主管部門相應科室及領導交辦工作。
(六)企業服務科(行業指導科)
1、負責全區企業管理工作的指導。負責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區企業信息化發展規劃,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企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政策與措施,指導、協調企業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信息化工程項目的審批,協助各項信息化工程建設;組織推進電子公務、電子政務、電子商務,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搞好信息網路建設和信息諮詢,為企業新品、技術開發提供有效服務。
2、負責宣傳各級有關技術開發、新技術推廣的法規政策,編制年度重點新產品、新技術推廣、電子、信息套用計畫,並組織企業實施;組織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省、市新產品計畫的初審和申報;組織和引導企業加強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產學研聯合,提高開發水平;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工作。
3、負責全區行業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全區工業企業中行業協會的組建、管理;推進行業協會的組建實施進程,指導企業健康發展。
4、負責推進全區技術監督工作與國際慣例接軌。組織推廣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消滅無標生產;負責採用國際先進標準工作,管理條形碼、代碼等信息標準化工作;組織新產品、進口設備、引進技術重大項目的標準化審查。協同有關部門搞好對企業的計量保證確認和合格確認;組織指導企業開展質量體系、產品合格認證和安全認證工作;組織質量監督檢查、考核發證工作;參與重大質量事故和質量抽查不合格單位的調查分析和整改工作。
5、負責總結推廣先進企業管理經驗,推行科學的管理方法;制訂實施全區的名牌戰略,組織企業開展創名牌產品活動。
6、組織開展人才培訓與交流,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7、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運輸企業的申報核定及營運證的年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包裝行業、散裝水泥、預製構件生產企業有關資格及生產許可的審查、審核、管理等工作。
8、其它對口市主管部門相應科室及領導交辦工作。
(七)民營經濟發展科(中小企業發展科)
1、負責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指導、協調,規範企業行為;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2、負責全區鄉鎮企業發展指導工作,扶持鄉鎮企業的發展。
3、負責區內中小企業的巨觀指導;負責彙編和上報全區工業企業財務報告和統計報表;負責全區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的相關統計。
4、參與制訂和審批政府指定的有關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研究、制訂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促進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建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合作,參與中小企業擔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5、組織開展中小企業的國內外門外交流,指導協調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
6、參與有關部門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負責指導監督鎮(街)加強企業集體資產的管理、監督和經營。
7、承擔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8、其它對口市主管部門相應科室及領導交辦工作。
(八)體制改革科
1、組織推進全區企業和社會事業改革,擬訂和完善有關配套政策和方案,並跟蹤調查政策、方案的執行和落實情況,及時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2、參與推進全區所有制結構調整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參與擬訂完善相關的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參與研究並協同有關部門指導推進全區流通體制改革及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對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的實施;負責全區企業和綜合改革的情況匯總工作。
3、組織和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協調解決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對擬上市企業的審核,指導、督促企業健全法人治理機構;組織市級以上重點企業集團的組建申報工作,負責各種經濟成份骨幹企業的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
4、負責區直企業的領導、管理、服務和協調,牽頭組織區直企業的改革發展工作。
5、從區情出發,組織開展區內外經濟體制比較研究,承辦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合作與交流事宜;研究並參與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與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領域體制改革,參與研究全區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研究城鄉經濟協調發展涉及的體制問題,參與制訂相關配套政策;研究並參與推進計畫投資、社會融資、財政稅收、收入分配、就業保障等體制改革。
6、組織全區企業上市工作,推進企業資本運作。研究制訂全區企業上市的工作計畫;指導全區擬上市企業的股份制改革,負責設立或變更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報材料審核工作;負責擬上市公司的培育和規範,協調落實有關政策扶持措施;指導和協調上市公司購併重組、股權轉讓和規範運作;組織擬上市企業相關材料的報送;匯總全區上市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統計資料,跟蹤調查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含股份有限公司)的規範運作,及時發現和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參與協調證券、期貨市場的建設與發展,加強與證券期貨監管機構、上級主管機關等部門之間的聯繫,做好指導、協調和配合工作。參與審核股票發行方案並監督上市資金運用。
7、組織市級以上重點企業集團的組建申報工作。
8、其它對口市主管部門相應科室及領導交辦工作。

領導分工

王耀明(黨組書記、主任):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黨的建設、幹部人事、紀檢監察,統籌協調全委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分管辦公室(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陳剛(黨組成員、副主任):協管委內黨務、機關作風建設、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兩化”融合及全社會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技術創新、計量、質量、名牌、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工作;負責電力行政管理、熱電聯產及電力新能源行業指導管理工作,參與區內電力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分管工業和信息化科、資源環境科。
周春平(副主任):負責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區產業結構、產業布局、投資結構調整意見;指導和推進全區民營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區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歸口協調財政、金融管理的有關工作;協調指導全區中小企業發展工作,負責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的設立初審、轉報和監管工作;負責各類工業集中區開發建設管理與板塊經濟發展推動工作。分管規劃綜合科、中小企業發展科。
保衡(副主任):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各類項目的審批工作;協助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推進;擬訂招商引資政策措施;負責沿江開發、工業企業技改項目統計考核、全區招投標等工作;負責區招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推進社會事業發展,協調全區社會發展領域中人口、勞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政法、民政、環保等方面相關問題;負責接軌上海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科(區重大項目辦公室、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區沿江開發辦公室)、社會發展科(區接軌上海辦公室)。
周智傑(副主任):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測、新增長點培育、新型工業化目標考核、銀企合作、企業市場開拓、對外經濟合作交流工作;負責大企業(集團)、“小巨人”企業發展、淘汰落後產能、“禁化武”履約工作;負責企業改革發展、企業資本運作、併購重組和上市工作;負責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信訪、綜治、平安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分管經濟運行科、綜合改革科。
馮雲鵬(黨組成員):負責區直屬企業管理及區直屬改制企業遺留問題處置,參與觀音新城開發建設指揮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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