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
(二)研究本縣人口發展戰略,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草案;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七)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等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研究本縣人口發展戰略,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草案;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四)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
(五)編報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草案及計畫生育藥具分配計畫;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六)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七)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委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協助委領導組織機關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政務信息、機關接待與後勤管理以及保密、督辦、基建、保衛等委機關行政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的預決算方案;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全縣人口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綜合改革。法制監察股
參與全縣計畫生育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指導、檢查國家、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辦法的執行;對全縣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進行具體指導;對全縣計畫生育幹部進行法律知識的培訓;對新形勢下計畫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對策;負責和指導全縣流動人口及城市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計畫生育、普法教育、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調查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監督、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和全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等工作,承擔對人口問題進行綜合治理的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