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2、研究本縣人口發展戰略,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草案;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3、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4、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
5、編報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草案及計畫生育藥具分配計畫;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6、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7、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8、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委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協助委領導組織機關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政務信息、機關接待與後勤管理以及保密、督辦、基建、保衛等委機關行政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的預決算方案;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全縣人口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綜合改革。
法制監察股
參與全縣計畫生育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指導、檢查國家、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辦法的執行;對全縣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進行具體指導;對全縣計畫生育幹部進行法律知識的培訓;對新形勢下計畫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對策;負責和指導全縣流動人口及城市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計畫生育、普法教育、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調查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監督、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和全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等工作,承擔對人口問題進行綜合治理的協調工作。
規劃統計股
研究提出本縣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為本縣政治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口政策依據;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草案;負責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對縣、鄉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負責有關計畫生育的人口統計、人口預期、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參與分析研究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發布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負責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化管理及合村(居)委會的創建工作。
科技宣傳股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治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協同縣科技部門制定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檢查全縣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擬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協同縣衛生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研究、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和民眾團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制定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崇仁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站
負責計畫生育避孕節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計畫的管理,指導技術服務網路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開展優生優育服務工作;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崇仁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協會
發動會員帶頭實行計畫生育,以其模範行為帶動和影響民眾,在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降低生育水平、促進優生優育中起模範帶頭作用。為實現自身的宗旨和目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其他有關活動;宣傳人口科學理論;宣傳國家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新型生育文化和避孕節育、少生優生、生殖保健、青春期生理衛生知識;宣傳愛滋病預防知識,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愛滋病防治活動;教育引導民眾自覺實行計畫生育;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向育齡民眾提供生產、生活、生育服務,推動發展人口福利事業和計畫生育保險事業,幫助民眾解決實際困難、解除後顧之憂;代表廣大民眾參與政府的計畫生育工作,促進政府決策和科學民主化;監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反映民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總結交流各地開展計畫生育協會工作的經驗,動員廣大民眾更廣泛地參與計畫生育事業。
崇仁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稽查隊
貫徹執行《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和《江西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及縣有關規定;監督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依法行政,計生統計等項工作;對民眾來信、上訪案件進行查處,對全縣違反計畫生育的乾職工未作處理以及處理不到位的進行查處和超生的單位進行處罰;協助法務部門打擊破壞計畫生育工作的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