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縣水務局

副局長 副局長 副局長

一、基本概況

縣水務局主管全縣水行政工作,擔負著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水行政執法、城市供水、水資源管理等職能工作。機關由辦公室、財務股、政工股、水利建設與管理股、水政水資源股5個行政股室及防汛抗旱辦公室 、總工程師室、水利水電質量監督站、規劃計畫股、水政監察大隊、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水利經濟工作管理站7個事業股室組成。局轄水土保持局、中洲垸修防會、中洲電排站、岳坊水庫管理所、大坳水庫管理所、雲塅水庫管理所、設備防腐廠、巴陵水利水電工程公司、鐵山渠道管理所、榮灣水庫管理所、洞庭供水有限公司11個二級機構。對20個鄉鎮水利工作站進行業務指導。全縣共有中、小型水庫214座,山塘堰壩3萬多處,大小堤垸15個,一線防洪大堤79.1公里,電排裝機425處634台,小水電裝機26處42台。全系統在編幹部職工1162人(含退休),其中局機關166人,局轄二級機構996人。有高級工程師7人,工程師31人,會計師2人、政工師3人,助理工程師29人,助理會計師6人。有研究生1人,大學文化程度的48人,大專132人,中專以下689人。

二、領導分工

周建軍
黨委書記、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
鄧 輝
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小型水庫除險、麻塘垸工程建設,主管水利建設與管理股、水利水電質量監督站、巴陵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聯繫雲塅水庫。
張盟苒
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水利工程項目規劃計畫工作,主管規劃計畫股、項目辦、項目會計管理中心、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王衛斌
副局長
分管防汛抗旱、水利建設融資、溝渠疏浚、大型泵站、水閘及山洪災害防治,主管防汛抗旱辦公室,聯繫大坳水庫管理所。
吳愛桃
副局長
分管水政執法、水利血防、中小河流治理、黃沙安龍水庫項目,主管水政水資源股、水政監察大隊、東洞庭湖執法中隊、會計集中核算中心。
周小秋
副局長
分管山塘清淤等“五小”工程、林業水利、安全生產、信訪、招商、新農村建設等“四聯”工作。主管水利經濟工作管理站,聯繫岳坊水庫。
劉 毅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安全飲水、小農水、張谷英水環境治理和後亂水庫工程。主管老乾關協、聯繫鄉鎮水利工作站。
陳岳軍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管紀檢監察工作,聯繫水土保持局、洞庭供水有限公司。
劉季用
總工程師
分管水利工程技術、城南河、榮灣水庫項目建設,主管天澤監理公司,聯繫中洲垸修防會。
吳小平
黨委委員、政工股長、機關支部書記
分管組群政工、績效考核、水利改革、機關財務、綜合治理,主管政工股、財務股、辦公室。
黃 洋
黨委委員、新牆水庫管理所所長
負責新牆水庫管理所全面工作,主管計畫生育,聯繫設備防腐廠。
龔 琪
黨委委員、
鐵山渠道管理所書記
負責鐵山渠道管理所全面工作。

三、主要職責

岳陽市水務局岳陽市人民政府水行政和城市供水用水主管部門,主要職能包括:
1、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水務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2、統一管理水資源,組織擬訂全市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及其他水務方面規費征管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信息;指導全市水文工作。
3、按照國家和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的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
4、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之間和縣(市)區之間的水事糾紛。
5、貫徹實施城市供水用水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市供水用水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供水用水規劃,制定行業發展計畫;參與有關城市供水、用水工程的審查、論證和驗收;負責供水市場的特許經營審核、城市供水企業的資質管理和二次供水單位供水設施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城市供水用水違法違規行為。
6、擬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管;指導水務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控意見。
7、負責全市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查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擬訂地方性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8、組織、指導全市各類水利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長江護岸和河勢控制工程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江河、湖泊、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
9、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城鄉防洪、排澇、抗旱工作,對洞庭湖和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10、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對大中型水電站建設的選址、庫容規劃提出意見。
11、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12、負責全市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普及和對外合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紀檢監察、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全市水務行業隊伍建設。
13、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任:黃勛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調研、信訪、保密、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對本局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的督辦和檢查;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
財務科:科長:袁燦燚
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編制水利部門預算;承擔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水利資金和局直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行政事業收費統一管理工作。
規劃計畫科:科長:曹偉東 
研究提出全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建議計畫;擬訂主要河流的流域規劃;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歸口管理全市水利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負責審查大中型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協調流域開發工作;組織防洪規劃工作;負責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建設管理科:科長:鄭文志
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全市水庫、水閘、江河堤防與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設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村水利工作。 
行政審批科:科長:方臘梅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承辦和組織辦理本單位所有行政許可、行政服務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
人事科:科長:余景胡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技術幹部職工應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和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體制改革和全市水利隊伍建設工作。
紀檢監察室(加掛審計室牌子):主任:任澤暉
負責對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收支、經濟效益、經濟責任、基本建設等情況進行內部審計。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局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與人事科合署辦公。
政策法規科:科長:楊大智
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擬訂全市水利法制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水利工作的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監督實施;承辦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水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及行業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水利規費征繳工作的監督;指導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承擔跨縣市區水事糾紛的協調、仲裁工作;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水土保持科:科長:鄒文雄
承擔全市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審核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保持規費徵收制度的實施。
安全與質量監督科:科長:汪智
指導並監督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局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科長:陳大進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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