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岳陽縣交通運輸局是主管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政府工作局,全局共有幹部職工896人,其中黨員265人,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財計股、安全股、法制股、計畫股(交通戰備辦)、政工股、企管股7個股室,下轄縣道路運輸管理所、縣港口航務管理所、縣農村公路管理所、縣農村公路路政執法大隊、縣交通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站、縣城市公共運輸管理所、岳榮新公路麻塘收費站、縣地方海事處、縣汽車運輸總公司、縣裝卸運輸公司等10個二級機構。
二、主要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的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交通行業發展戰略和地方性管理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二)根據國家、省、市交通建設和岳陽縣經濟發展的總體布局,組織編制全縣公路、水路等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制定本系統固定資產投資、運輸、企業、科技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三)組織公路、水路、客貨運輸站場、港口碼頭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負責交通勘察設計、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資金的籌集,縣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對全縣交通建設工程項目實施管理和監督。
(四)負責全縣公路、水路等交通行業管理和運輸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公共運輸工作,負責管理全縣公路和水路客貨運輸、車船修造、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市場,負責交通執法監督和檢查工作。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運輸、緊急物資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務體系,指導交通運輸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實施公路路政管理,保護公路產權,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公路沿線開發和各種建築設施。
(六)負責全縣交通規費征稽工作,歸口管理公路收費站、卡設定和收費工作;歸口管理水上收費、檢查站卡的設定和相關收費檢查工作。
(七)負責全縣汽車(含機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實施汽車維修、零配件市場以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行業管理。
(八)負責港航監督、船舶檢驗(不含漁船)、船員培訓考核、水上安全(包括鄉間民橋民渡及鐵山庫區安全監督)管理,實施港航設施建設和通航水域內各種建築設施建設的行業管理。
(九)負責交通行業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流合作等涉外工作,維護我國公路、水路運輸權益。
(十)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企業體制改革。
(十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歸口管理單位股長(含股長)以上的幹部管理;組織協調局屬單位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局屬單位黨群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組織指導交通行業人才預測、教育、交流工作,管理和指導交通戰備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上級頒布的技術標準和規範,制定實施細則與管理辦法,組織重大科技套用和開發,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交通投資、價格、勞動工資及其他有關交通行業的經濟政策。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內設機構
局機關設定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和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對外聯絡、行政後勤管理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計畫股(加掛交通戰備辦牌子)
負責交通規劃、計畫、統計工作,組織制訂交通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與報批工作;負責交通扶貧工作;歸口管理路政、交通工程質量和定額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交通行業的科學技術工作,組織制訂有關政策、規劃和計畫,組織重大科技攻關、科技成果鑑定與推廣套用。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縣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規劃本縣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本縣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參與有關交通設施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擬訂本縣國防交通保障計畫和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調用國防交通物資,為本地區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本縣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組織本縣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運用。
(三)安全股
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專業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法律和規章;參與交通系統特大惡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管理本系統的消防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交通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四)法制股
組織宣傳貫徹與交通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劃、起草、審查、清理本部門發布實施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檢查監督全縣交通系統職能單位在行政管理活動時執行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調查交通行政違法行為和審查職能單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徵收、行政強制等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對重大的行政審批、行政處罰事項實行審查把關;組織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及法制學習,編印學習輔導資料,協助組織印發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彙編,接受法制業務知識諮詢;承辦行政執法證件的填報、送審、年檢和管理,使用事務。協調或參與協調本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協定;協助組織或代理行政訴訟事務、審查承辦行政賠償事項;
辦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和整理收集法律、法規、規章實施的反饋意見工作;為本單位行政決策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配合上級法制機關開展法制理論調查研究和法制工作交流,開展對外法制業務交流;承辦本單位負責人和上級法制工作機構交辦的其他法制事項。
(五)企業股
負責對所屬企業進行監管;協調企業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負責全縣客貨運輸工作的統計工作;協調處理企業相關矛盾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人事和下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企業單位行政主要領導和黨群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管理歸口管理單位股長;負責專業技術幹部、人才交流、智力引進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縣交通系統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繼續教育。
(七)財務股
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制訂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外資金的管理;指導全縣交通行業的貸款、稅收與利用外資方面的財務工作,歸口管理交通規費、行政事業收費,指導交通系統的內審工作,檢查本系統有關財經紀律、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歸口管理交通行業的對外招商、引進外資等工作。
四、局主要負責人
局 長 姚海洋
黨委書記 鍾合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