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縣旅遊局

3、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 5、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開拓國際國內旅遊市場。 6、負責全縣旅遊的巨觀管理,引導旅遊市場的健康發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和旅遊商品的開發。

概貌

資源概況

岳陽縣古稱巴陵,夏、商為三苗之地。西晉太康元年設縣,隋唐置郡,建縣歷史1700多年。悠久的歷史蘊育了燦爛的文明,現境內有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張谷英民俗文化村、道教聖地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相思園愛情文化旅遊風景區和人造天河——庫容6.8億立方米的鐵山水庫,她們與八百里洞庭相映成趣,構成了湖上湖、山中山、樓外樓的奇特景觀。此外,還有先秦時期文化遺址100餘處;鹿角古窯、中洲古塔、岳飛點將台、楊麼寨、牛皋墓等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及革命紀念地湘北特委舊址, 令人觀之如痴、瞻之如醉。

發展戰略

該縣旅遊業的發展戰略是:全方位開發旅遊景點、把民俗游、生態游、休閒遊作為旅遊業發展的基本定位,縱深打造張谷英古建築群、大雲山森林公園兩大國家級品牌;全面主攻洞庭湖濕地觀鳥、相思園兩大“個性品牌”;大力開發劉備山寨、鹿角古戰場兩大歷史遺址;抓住“中國鄉村游”這個契機,開發新牆葡萄園休閒遊景點及其它特色休閒,積極推進旅遊業的發展。目前,我縣年旅遊人數已突破100萬人次,境外遊客呈現穩步上升的勢頭。綜合接待條件日趨完善,目前已有涉外飯店9家,包括三星級2家、二星級2家、國內旅遊定點飯店5家,客房1335間,床位2070張,可以滿足眾多遊客不同層次需求。

工作職責及內設股室

一、主要職責

1、擬訂本縣旅遊業發展戰略目標,編制發展旅遊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2、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制訂的旅遊業各項行政法規、行業標準和規範性檔案。
3、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
4、推動旅遊業的對外開放,促進和引導旅遊行業的招商和社會投資;負責全縣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對重點旅遊建設項目實施巨觀指導和檢查。
5、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開拓國際國內旅遊市場。
6、負責全縣旅遊的巨觀管理,引導旅遊市場的健康發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和旅遊商品的開發。
7、負責對經營旅遊業的單位進行行業管理,組織指導旅遊飯店的星級評定工作,協助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下旅遊飯店的評定與審批;組織指導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旅遊交通運輸、景區秩序、旅遊安全、娛樂等工作;監督檢查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的投訴,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協同有關部門負責縣內旅遊行業年度審計工作;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工作。
8、負責縣內旅遊機構的報批;管理全縣旅遊教育培訓;組織指導縣內旅遊行業的崗位資格考試認證
9、承辦縣委、縣政府與上級旅遊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縣旅遊局暫設3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工作;負責研究擬訂全縣旅遊業發展方針、政策、措施;負責撰寫重要旅遊工作報告、文、電,編髮旅遊工作的有關信息,組織全縣旅遊業的戰略研究,為上級提供政務服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信訪、接待、機關保衛、保密、行政後勤事務等工作;負責起草制訂局機關年度資金使用預算方案;負責向財政主管部門報批各項資金使用計畫並組織資金到位;負責局機關各項資金的合理使用與管理;負責稽核並管理各種有效票據及有價憑證;負責向局領導提出資金使用的合理化建議;負責局機關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的開源與節流;接受上級財務管理部門組織的檢查、審計與稽查;負責組織人事方面的業務工作。
2、市場開發股
編制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近期規劃和年度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策劃和對外、對內宣傳;組織指導全縣旅遊行業海內外市場的促銷工作,組織重要旅遊產品推向海內外市場;負責組織旅遊行業參加國家、省、市旅遊局在境內外的博覽會、交易會、展覽會和其它大型促銷活動;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縣區內旅遊市場宣傳促銷活動;負責研究國際國內旅遊市場動態,向旅遊行業提供市場信息;負責管理旅遊涉外事務;負責與國際國內旅遊組織或政府間旅遊業務的合作與交流;負責編制全縣旅遊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全縣旅遊基本建設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旅遊商品研究與開發;組織指導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工作。
3、行業管理股
負責對全縣各旅遊景區、旅行社、旅遊飯店(餐館)進行行業管理,推行國家制訂的行業標準、服務規範;負責縣內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公司)的登記申報;負責協助省旅遊局、市旅遊局對本縣旅遊飯店的星級評定工作;負責組織旅遊統計工作;負責協調旅遊交通、旅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旅遊保險的實施、監督和檢查;負責管理和指導行業創建和協會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旅遊行業的服務質量管理、指導與監督;負責向旅遊者提供旅遊政策、法律、法規諮詢;負責受理並處理旅遊者質量投訴;參與本縣旅遊行業單位與旅遊者之間發生的法律糾紛、案件的調解與處理。

三、局領導及分工

陳 俊: 局 長 負責全面工作。
袁 正: 黨組書記、副局長 協助全面工作,分管財務、市場開發工作。
廖亞輝: 副局長 分管行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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