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rock 具體《海洋法公約》第121 條第3 款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rock) ,不應享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一個孤立岩礁,則可擁有約43萬平方公里的海域管轄權,包括這一海域豐富的海洋生物和海底油氣資源的捕撈、開採等主權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