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現將《山西省進一步支持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
山西省進一步支持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促進全省服務業發展,加大對服務業的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的服務業發展環境,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放寬市場準入
1.嚴格按照國務院及省政府確定的前置審批目錄和後置審批目錄執行市場準入。任何部門和單位一律不得設定服務業企業登記的前置條件,將非行政許可事項全部“清零”。(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民政廳)
2.凡國家法律法規未明令禁入的服務業領域,全部向外資、社會資本開放,實行內外資、內外地企業同等待遇,各類投資者均可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特許經營等方式進入。國家對部分外商投資服務行業明確規定限於合資、合作或有股比限制的,按其規定執行。(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3.全面落實營改增政策,貫通服務業內部、二三產業之間抵扣鏈條,切實消除重複徵稅,最大限度減輕服務業企業稅負。(責任單位: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4.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服務業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三、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5.省級年度部門預算對服務業行業主管部門安排的專項資金,支持服務業相關補助獎勵等政策,可由行業主管部門通過整合現有部門專項資金,統籌安排用於支持服務業相關補助獎勵。(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各行業主管部門)
6.對年銷售額首次超過10億元的服務業企業一次性補助20萬元,對年銷售額首次超過1億元的服務業企業一次性補助10萬元。(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7.支持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社會機構、企業等聯合開展服務業人力資源培訓,對參加培訓的人員按規定政策給予培訓補貼。鼓勵高等院校與經認定的服務業企業合作建立教育實踐基地,重點培養現代物流、電子商務、養老服務、居民和家庭服務、旅遊服務等專業人才,經教育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認定驗收後,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四、創新金融服務
8.支持融資擔保機構為小微服務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再擔保)業務產生的代償風險給予一定的補助,風險補償資金的使用應遵循公開透明、普惠金融的原則,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個擔保(再擔保)機構每年最高補償金額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省金融辦、省財政廳)
9.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服務業特點的金融產品,調整信貸期限,擴大信貸規模,簡化審批流程,傾斜信貸資金支持服務業中小企業。建立服務業重點領域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推動保險機構積極為服務業企業提供針對性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探索一攬子保險解決方案。(責任單位:省金融辦、省財政廳、山西保監局)
五、完善土地支持措施
10.中心城市逐步遷出或關閉的工業企業土地優先用於發展服務業。積極支持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單位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等存量房產、土地資源興辦信息服務、研發設計、創意產業等現代服務業,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
11.實行公益類服務業劃撥用地政策,醫療、養老、文化、教育、體育等非營利性項目用地,享受政府劃撥供地政策;節水、新能源開發、環境保護、污染治理、通信設施以及郵政業基礎設施等項目,可按公用設施用途落實用地;允許符合條件的未開發房地產用地依法變更用途,轉向發展物流、旅遊、養老、文化、教育、體育等產業。(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六、實施規費減免政策
12.全面落實中央、省出台的涉及服務行業的收費減免政策,及時調整並向社會公示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加大對亂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減輕服務企業負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13.進一步規範、清理和落實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的價格標準,各市、縣政府不得再自行設立地方性價格標準和使用指標。(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14.在實行峰谷電價的地區,對商業、倉儲等不適宜錯峰運營的服務行業,研究實行商業平均電價,由服務業企業自行選擇執行。不適宜錯峰運營的服務行業具體範圍由省級相關職能部門確定,商業平均電價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並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後實施。(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七、推動服務業重點領域突破
(一)旅遊服務業。
15.圍繞我省特色旅遊資源創新開發的各類旅遊線路產品,根據其取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特色性和原創性、可操作性和適游性以及產品生命周期和市場運營情況等,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給予一定獎勵;對新開發投入市場運行的旅遊項目,3年內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的10%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省旅遊局、省財政廳)
16.對創建成為國家5A級的旅遊景區、進入全國百強的旅行社,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其他獲得國家級評定的最高級別稱號、等級的旅遊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在主機板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的旅遊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在創業板上市融資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省旅遊局、省財政廳)
17.旅遊商品生產企業研究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取得註冊專利的,經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責任單位: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科技廳、省旅遊局)
18.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為職工外出休閒度假創造有利條件。(責任單位:省旅遊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有關部門)
(二)文化服務業。
19.對我省企業開發的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原創性影視作品,從現有的文化產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獎勵。動畫影視作品,在院線上映或在中央電視台各台套首播的,按照每分鐘二維500元、三維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50萬元;影視劇作品在中央電視台各台套黃金時段及其他時段播出,電影作品分別給予原創單位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電視劇作品分別給予原創單位一次性獎勵100萬元、30萬元;電視紀錄片在中央電視台各台套首播,給予一次性短片5萬元、長片10萬元獎勵。2018年12月31日前,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含數字拷貝)收入、轉讓電影著作權(包括轉讓和許可使用)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城市電影放映服務,可以按現行政策規定,選擇簡易計稅辦法繳納增值稅。(責任單位: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國稅局、省財政廳)
20.凡在我省註冊的機構,獲國家級、省級獎勵的動漫遊戲原創作品,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獲得國際性重大獎項的原創作品,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獲得多級獎項的從高但不重複獎勵。對我省企業創作生產的獲國家級評獎或重大影視節的最佳影視劇、動畫影視劇給予原創單位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獲得優秀獎(提名獎)的影視劇、動畫影視劇給予原創單位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獎勵資金從現有文化產業專項資金中安排。2017年12月31日前,對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動漫企業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體,按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動漫軟體出口免徵增值稅;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體產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財政廳)
21.支持數字出版、數字內容服務、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建設、移動多媒體、互動式網路電視等加快發展,從現有文化產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獎勵。對於獲得國際和國家級重要獎勵的原創精品以及獲得國家認定的動漫遊戲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於獲得國家級、省級評定的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園區)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數字出版轉型示範單位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入選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項目給予一定資金扶持。獎勵資金從現有文化產業專項資金中安排。(責任單位: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文化廳、省財政廳)
22.支持演藝業、工藝美術業發展。從現有文化產業專項資金中安排獎勵。對我省演藝企業或國家級(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文華大獎、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創作工程)、省級(杏花大獎)評獎的原創舞台藝術精品劇目,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獲省級評獎(杏花新劇目獎)的原創舞台藝術作品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我省工藝美術企業獲國家級(中國工藝美術“百花獎”“金鳳凰獎”)、省級(山西省工藝美術“神工杯”)評獎的原創工藝美術作品,一次性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財政廳)
(三)現代物流業。
23.對快遞業企業購置納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目錄汽車的,按照我省新能源汽車政策給予資金補助。(責任單位:省郵政管理局、省財政廳)
24.快遞專業類物流園區或具備快遞服務功能的物流園區及快遞企業改擴建的分撥處理場所的服務設施,新增投資額100萬元以上(不含土地價款)、快遞企業用地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60%以上、運營1年以上且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按新增投資額10%的標準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首次評定為4A、5A級的物流企業、快遞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省財政廳)
(四)養老服務業。
25.積極支持和鼓勵多種渠道、多種形式開辦各類養老機構。對社會資本舉辦和運營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組織給予相應的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26.經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許可的養老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養老設施免收有線電視初裝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
(五)信息技術服務業。
27.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政策的,可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省國稅局、省經信委)
28.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主營業務收入100萬元以上的軟體企業,具有三級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或ITSS運維標準成熟度符合性三級以上的信息技術服務企業,3年內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的10%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財政廳)
(六)研發設計服務業。
29.改革和創新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方式,更大限度激發科研人員創新與創造力。大幅提高人員費比例。增加間接費用比重,用於人員激勵的績效支出占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的比例,最高可從原來的5%提高到20%。對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參與項目的研究生、博士後及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均可按規定標準開支勞務費。(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30.鼓勵高等院校和各類性質的科研機構,通過轉讓、許可或作價投資等方式,向省內企業或其他組織轉移科技成果。研發設計機構應當從技術轉讓或者許可所取得的淨收入中提取不低於50%的比例用於獎勵成果完成人。(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31.眾創空間的研發設計服務業企業,研發儀器設備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可享受加速折舊政策;進口科研儀器設備符合規定條件的,適用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太原海關)
32.眾創空間發生的研發費用,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委託眾創空間開展研發活動和小微企業受委託或自身開展研發活動發生的研發費用,符合規定條件的,可適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七)電子商務服務業。
33.對辦公使用面積超過5000平方米、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入駐率超過80%、運行一年以上的省級(含)以上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產生明確孵化效果,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給予組織管理單位一次性100萬元的獎勵。對引入優質電子商務服務企業,並對當地優勢產業、產品進行電商化改造,形成明確效果,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給予每年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連續支持3年。建立集中的電商物流園區、大型雲倉,供電子商務企業使用,由政府在新建3年內給予一定的補貼。(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34.對重點行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電子商務關鍵技術的研發和推廣套用給予貸款貼息。對於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組織本省企業抱團對接各類知名網際網路資源,開展聯合行銷、品牌推廣活動,並取得成效的,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35.實施企業註冊全程電子化。對沒有生產實體的電子商務企業(交易平台服務提供商除外),通過集群註冊把企業住所登記到電子秘書公司,對企業進行日常辦公託管。(責任部門:省工商局)
八、最佳化發展環境
36.公布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目錄清單,對於適合採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公共服務事項,逐步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37.允許連鎖企業實行“一照多址”,允許分支機構使用總部取得的資質證書,分支機構的管理由屬地管轄。(責任單位:省工商局)
38.鼓勵有條件的大型零售企業開辦網上商城,積極利用移動網際網路、地理位置服務、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務質量。支持中小零售企業與電子商務平台優勢互補,鼓勵便利店、超市等與電商及快遞企業創新合作模式,開展網訂店取、社區配送等業務。支持電商企業開設實體店,增強客戶體驗。(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39.加快推進服務業信用體系建設,將服務業社會主體信用信息逐步納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共享)系統,推動在行政審批、行政監管、公共服務等方面對企業實施守信獎勵、失信懲戒聯動措施。(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
40.最佳化外籍人員在我省創辦科技型企業的審批流程。服務業重點領域中的事業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聘用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的,可按規定申請特設崗位聘用。申請永久居留的外籍高層次人才,由相關部門開闢綠色通道,加快辦理進度。(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
41.公布政府對服務業企業現行的行政管理許可權清單,通過監管部門的信息共享,實行聯合執法,避免多頭執法、重複監管和一事多罰;推行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公示制度。(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編辦、省法制辦)
42.對符合獎勵、補貼條件的服務業企業的認定,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本行業有關規定執行,減少認定環節,避免重複認定和多頭認定。(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九、加大品牌培育和標準化建設
43.支持省內製造業龍頭企業率先將研發設計、現代物流、市場行銷、售後服務、管理諮詢等業務分離,組建獨立法人的生產性服務企業,以製造企業品牌影響力帶動服務業企業品牌建設,按照新增就業人數和營業額給予一次性獎勵;支持銷售額在10億元以上工業企業(暫不含省內煤炭企業)將銷售業務分離,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
44.我省建立的眾創空間和科技企業孵化器被認定為國家級和省級的,給予一次性金額的財政獎勵或運營補貼。(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45.對新獲得國家馳名商標的服務業企業、國家服務標準化試點單位、3A級以上服務企業,由省財政資金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的服務業企業、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範區的服務園區,給予一定獎勵。(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財政廳)
46.積極培育會展品牌。對我省企業、商協會自主舉辦符合我省經濟發展需要、促進消費、推動我省結構轉型的展會項目及引進國內外重大展會,根據展會規模大小及社會效應,給予10萬元到3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十、深化服務業領域改革
4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寬服務業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最佳化企業名稱註冊方式,允許使用新興行業和新興業態用語表述行業特徵;實施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套用。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制度,個體工商戶驗照制改為網上備案制。(責任單位:省工商局)
48.積極申請爭取國家各類服務業改革試點,推動實施省級各類服務業試點,在項目、資金、土地等安排上給予重點傾斜。(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49.完善加快服務業發展的統籌協調工作機制,成立省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各地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推進體系,切實將政策舉措落到實處。逐步建立健全全面反映服務業發展水平的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實行服務業主要發展指標定期通報和服務業運行監測分析季報制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人民政府)
50.圍繞服務業發展指標,建立服務業目標考核機制。採用加減分制和排名制等考核方式,對各地和省直有關部門進行考核。各地和省直有關部門要制訂具體的工作計畫,加大已出台扶持服務業發展政策的執行和落實力度,凡與國家、省政策不一致的,一律廢止。(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