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代理的在國內外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有:全國人大及各級政府關注的長達十年的浙江省平陽縣礦建公司與山西省浮山縣北峰鐵礦拖欠工程款糾紛案;國務院副總理朱某親批的涉案金額3.4億元人民幣的山西金融第一案;某農行行長周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公安部直接督辦的中國璞真事業機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6億元人民幣);轟動全國的7.28金融大案; “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原平軒崗杏樹卜煤礦4·10爆炸案;襄汾潰壩事件曲沃縣委書記張某、臨汾副市長周某貪污案;國家儲備局原山西省儲備物資管理局局長田某(正廳級)、財務處處長魏某挪用公款案;轟動全省的5000餘輛捷達車因質量問題堵路事件;國內首例親子鑑定案(中央電視台一至四套及省內外各大電視台均播放);指控犯罪事實60餘起、涉嫌罪名30餘個的山西省霍州市朱某等52人的黑社會性質案;開庭長達九天的太原市清徐縣涉黑案件;山西省大同市趙某涉嫌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山西省霍州市朱某等52人黑社會性質案;原山西省經貿委副主任翟某受賄案;太原市杏花嶺區後小河國小一年級學生郭某被殺害後其父母對學校提起的賠償糾紛案件;被輿論渲染成“打砸搶”性質的強拆“小洞天酒家”行政案;張某搶劫案,被告張某從死刑改判為死緩;現役軍人胡秀紅、胡明明兄弟強姦殺人案,兩被告得以減輕處罰;山西省大同市左雲縣胡泉溝煤礦9·19重大火災事故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

杏梅律師事務所簡介

山西律師山西律師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是經國家法務部同意、山西省司法廳批准成立的首家以個人名字命名的高層次、綜合性品牌律師事務所,隸屬於山西省司法廳。現擁有700平方米的現代化辦公場所,並建立了事務所專業的網站。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堅持做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做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的服務者;做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維護者;做社會公平正義的保障者;做社會和諧穩定的促進者。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履行職責、發揮優勢、堅守法治、維護公正、推進和諧、促進發展”為指導思想,秉持“客戶至上、誠信服務”的國際品牌服務理念開展工作,把“三個擁護”作為律師執業活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規範化、規模化發展的道路上,被社會上譽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品牌律師事務所。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始終以“杏梅精神”為特色走科學發展之路,塑造獨特的企業文化。主任周杏梅受山西省人大委派多次參加了省人大組織的執法大檢查,參與了中國人民財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煤炭工業局、山西省司法廳、山西省廣播電視局的行風評議,擔任山西省政風行風監督員、山西省煤炭工業局行風監督員、是山西省律師界唯一的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多次獲得山西省政府、山西省司法廳、山西省律師協會授予的三八紅旗手、山西省功臣律師、山西省先進律師的榮譽稱號。現任山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山西省女律師協會副會長、中華全國女律師協會執委、山西科技專家協會常務理事、是我國著名的終身法律專家。她的先進事跡先後多次被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山西電視台、中國黃河電視台進行專題報導。《人大代表報》、《法制日報》、《山西青年》、《新晉商》分別以《一枝紅杏出牆來》、《梅花香自苦寒來》、《用法律的方式圓夢》、《我和我的母親》為題對她的先進事跡進行了專題報導。山西電視台、中國黃河電視台製作的《女律師風采》在國內播出後,大洋彼岸的美國跟進報導,向世界展示了中國女律師的風采。1994年她作為法務部首次組織的中國律師代表團九名成員之一出訪美國,2002年她赴北京參加WTO與法律服務國際研討會時撰寫的論文被收錄到《中外律師名人錄大全》,2004年她作為省人大派出的議員代表團成員之一出訪歐洲四國,2005年她代表山西省政法界出席在北京召開的第22屆世界法律大會,2006年她應邀參加在太原舉辦的第六屆全國律師論壇,2007年她代表山西律師出席在香港召開的世界律師大會。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擁有一支學歷高、業務精、陣容整齊的專業律師隊伍,目前擁有律師、律師助理及行政輔助人員47名。主任周杏梅不但精通業務,而且積極參政議政。她是全國第七次律師代表大會代表。2003年她與13名代表聯名提出的《關於出台房屋產權登記地方性法規》議案被列為大會第一件議案,2008年她提出的《關於對<山西省律師執業條例>修改的議案》被列為第二件議案,同年她提出的《關於提高我省兒童1.1米免票線高度》議案作為大會的建議被列為政府要解決的大事之一。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不僅在金融、期貨、證券、民事、行政、刑事、房地產、智慧財產權等傳統訴訟業務領域成績顯著;而且在新興的企業破產、城中村改造、煤礦資源整合、企業股份改制、股票發行與上市、項目融資與投資、資產重組與交易、建設項目招投標、處理銀行不良資產、國際業務等非訴訟業務領域獨有建樹。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代理的在國內外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有:全國人大及各級政府關注的長達十年的浙江省平陽縣礦建公司與山西省浮山縣北峰鐵礦拖欠工程款糾紛案;國務院副總理朱某親批的涉案金額3.4億元人民幣的山西金融第一案;某農行行長周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公安部直接督辦的中國璞真事業機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6億元人民幣);轟動全國的7.28金融大案; “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原平軒崗杏樹卜煤礦4·10爆炸案;襄汾潰壩事件曲沃縣委書記張某、臨汾副市長周某貪污案;國家儲備局原山西省儲備物資管理局局長田某(正廳級)、財務處處長魏某挪用公款案;轟動全省的5000餘輛捷達車因質量問題堵路事件;國內首例親子鑑定案(中央電視台一至四套及省內外各大電視台均播放);指控犯罪事實60餘起、涉嫌罪名30餘個的山西省霍州市朱某等52人的黑社會性質案;開庭長達九天的太原市清徐縣涉黑案件;山西省大同市趙某涉嫌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山西省霍州市朱某等52人黑社會性質案;原山西省經貿委副主任翟某受賄案;太原市杏花嶺區後小河國小一年級學生郭某被殺害後其父母對學校提起的賠償糾紛案件;被輿論渲染成“打砸搶”性質的強拆“小洞天酒家”行政案;張某搶劫案,被告張某從死刑改判為死緩;現役軍人胡秀紅、胡明明兄弟強姦殺人案,兩被告得以減輕處罰;山西省大同市左雲縣胡泉溝煤礦9·19重大火災事故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擔任眾多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大中型企業的法律顧問。2007年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被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為首批在冊企業破產管理人、煤炭博覽會山西榮盛國際煤炭與能源新產業會展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顧問。並先後擔任山西電視台、中國黃河電視台、山西日報、、人民代表報、山西省廣播電視台、太原電視台、長治電視台、山西省煤管局、山西省糧食局、山西省環保局、山西省衛生廳、太原市國資委、太原市冶金局、太原市房管局、太原市菸草專賣局、中國銀行山西省分行、中國銀河證券晉中營業部、山西三立期貨有限公司、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弘安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太原森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山西龍興和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太原研究院、山東泰山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山西金桃園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東盛焦化煤氣有限公司、山西省小回溝煤業有限公司、山西省靈石縣鑫源煤化有限責任公司、山西平魯安瑞煤業有限公司、黃河集團山西總公司、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人民醫院、山西晉祠國賓館、山西省農業生產資料公司、山西菸草公司太原市公司、太原銅業公司、太原市鋁材廠、山西天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山西金海集團、太原市杏花嶺區特殊教育中心學校、太原市五一國小等的法律顧問。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是有社會責任感的先進律師事務所,為普法宣傳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作出了巨大貢獻。曾經與黃河電視台、山西省環保局舉辦“藍天碧水工程”大型普法宣傳活動,參與了中央電視台《為您服務》欄目3.15安居行動法律諮詢活動,參加了由省律協組織的全省“送法下鄉”、“送法到看守所”等大型義務宣傳活動。在“汶川大地震”、“西南旱災”時,杏梅律師事務所律師慷慨解囊,主任周杏梅個人捐款10萬元。杏梅律師事務所還常年資助殘疾人、婦女兒童等無經濟來源的弱勢群體,免費為他們排憂解難,伸張正義。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受到人大和政府的高度評價。法務部副部長段正坤,山西省人大副主任曹馨儀、崔光祖,山西省司法廳廳長孫秉成,山西省司法廳副廳長王華善、常高才、梁淑雲,香港律師協會會長周永健為首的代表團,美國律師詹姆斯·瓦羅先生都曾親臨我所視察、指導,同時對杏梅所的工作給予了高度的評價。主任周杏梅受到羅乾、肖揚、周永康、張福森部長的親切接見。

一流服務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本著“堅持信念、精通法律、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的宗旨,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服務制度,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擬定嚴格律師考核制度。

專業的服務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致力於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服務,按照當事人的需要,發展不同專業的律師。每個律師必須至少是某一個方面的專家,潛心研究和掌握某一專業領域的最新發展動態,最大限度地積累某一專業領域的服務經驗。

高效的服務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深刻地理解客戶在市場運營中對法律服務效率的要求。本所律師始終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委託人需要時,及時提供所需要的法律服務,為委託人排憂解困。

合理的收費

山西杏梅 律師事務所在執行山西省司法廳收費標準的基礎上,遵循公平的市場規則,通過與當事人的平等協商,收取與律師的服務水準和工作量相適應的律師費用。律師收費一般採用計件、計時和按標的收費等方式,無論採用哪種方式,杏梅所的每一位律師都會本著平等、公正的原則,與客戶協商確定收費數額。

團隊化運作模式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深知:委託人需要的是全方位、多層次、多領域的法律服務,單個律師由於專業知識與經驗的局限、個人時間與精力的局限,往往難以提供高質量服務。為此,杏梅所在成立之初就將團隊協作精神和團隊運作模式作為打造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內涵,制定了一整套的杏梅所團隊服務模式,為當事人提供單個律師不能提供的服務,打破了現在社會上大多數律師事務所採用的單一律師服務模式。

強大的後盾力量

山西杏梅律師事務所為每一個律師提供強大的後盾支持力量,其目的是為了方便律師為當事人提供更高質量的服務。這些支持包括良好的辦公環境,律師 助理和秘書的緊密配合,高密度的專業培訓,強大的專家顧問團,與各級新聞媒體的良好關係,廣泛的對外交流學習等。當事人聘請的是一個或兩個杏梅所的律師,但提供服務的卻是整個杏梅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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