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行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山西太行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山西太行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坐落在山西陽泉北大西街207號,是集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物業、勘探設計、機電安裝、裝飾裝璜為一體的大型企業。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山西太行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山西太行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品牌名稱:山西太行
公司名稱:山西太行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所屬行業:房地產其他建築工程
所屬地區:山西省陽泉市
聯繫人:趙貴生

公司介紹

山西太行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是集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物業、勘探設計、機電安裝、裝飾裝璜為一體的大型企業,具有國家房屋建築總承包一級資質,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單位。

山西太行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山西太行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近年來,公司始終以發展為主題,堅持以人為本,科技強企,實施“兩業並舉、雙輪驅動”經營戰略,大力開拓市場,最佳化產業結構,形成了陽泉、北京、重慶三大市場,建築、房地產兩大產業齊頭並進、共同發展的新格局。企業快速發展,規模迅速擴張,效益持續增長,信譽日益提高,企業進入了持續、健康發展的新時期。幾年來,在三大市場,公司先後承建和開發了多項高層建築和高大建築。在陽泉,承建了陽煤集團煤矸石電廠、電解鋁改擴建工程;成功開發了恆康家園高層住宅,御康山莊高檔別墅項目、藥林別墅苑項目。在北京,承建了兆維高層公寓、中關村科貿大廈、清華園科技大廈等工程;開發建設了鼎源住宅小區、朱雀門20萬平方米住宅小區、天安天地8萬平方米國際公寓項目。在重慶,順利開發了御景天成22萬平方、9棟32層商住項目,成為山西省首家登入重慶房地產市場的建築企業。御康項目的成功啟動,引領了陽泉地區時尚住宅的新潮流;鼎源、朱雀門等項目的開發建設,揭開了太行在北京市場新的一項;御景天成項目在重慶春季房地產交易展示會上亮相,就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太行房地產震撼重慶房市。

地 址:山西陽泉北大西街207號

公司榮譽

山西太行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山西太行—公司榮譽

公司多次被評為陽煤集團先進單位、陽泉市文明單位、陽泉市優秀建築企業、山西省守契約重信用單位、山西省優秀建築企業,並跨入山西省百強企業行列。

山西省優秀建築企業2006-5-6
山西省納稅信用A級單位s2006-5-6
山西省100強企業htt2006-5-6
守契約重信用企業ht2006-5-6
先進基層黨組織http2006-5-6
陽煤集團先進單位ht2006-5-6
先進基層黨組織http2006-5-6
質量體系認證2006-5-6
 

技術中心管理辦法

技術中心管理

山西太行—公司產品山西太行—公司產品展示

1、為了規範與促進技術中心的建設、運作與發展,充分發揮山西太行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技術中心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技術中心的主要任務是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為企業生存與發展提供技術支持。
3、技術中心的工作目標是通過技術創新,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能力、經濟效益和發展後勁,強調市場意識、整體意識、效益意識和創新意識。
4、公司是技術中心的主體和依託,技術開發的經費由公司提供並主要服務於公司的技術進步和工藝創新,有條件時還可承擔國家、行業、地方和其它企業的研究項目,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等活動以拓寬資金渠道,增加研發投入,提高研發水平。

技術中心的職能

1、參與制定和執行公司技術發展戰略和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技術開發規劃和計畫。
2、結合行業的實際情況和本公司的研發流程及技術特點,大力推廣套用新技術、新產品,開發並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技術、新工藝、專利及其它科技項目。
3、組織和運用行業內、國內外技術信息,廣泛開展技術交流,與高等院校、研究院所開展產學研結合工作,並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研發關係。
4、收集分析與本公司有關的行業和市場信息,研究行業發展動態,為公司的技術發展決策提供諮詢意見和建議。
5、創造良好的研發條件、工作條件和學術氛圍,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首先要使公司現有技術人員留得住、用得好,組織好在職科技人員的培訓、“充電”和知識最佳化,為公司培養高素質的技術和管理人才。
6、積極開展技術經營與服務,推動科技成果的移植、轉化與產業化,以此產生的效益為技術開發提供資金支持,走技術中心依託企業、自我生存、自我發展的道路。

企業技術中心的組織機構及聘其職權

1、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設主任、副主任各1名。
中心設綜合管理部、研發部。綜合管理部包括市場分析、財務、人力資源、檔案資料、後勤保障等部門。
2、中心建立以主任為首的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系統。
3、主任領導中心的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⑴依照法律和公司規劃,決定中心的各項計畫;
⑵決定中心內部機構設定;
⑶聘任或解聘中心管理人員。

財務、會計與審計

山西太行—公司產品展示山西太行—公司產品展示

1、中心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的規定,依法進行稅務登記,建立財務會計制度,繳納各種稅款。
2、中心建立統一的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的財務管理辦法。中心遵守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紀律。
⑴、做好成本核算與成本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正確核算成本費用,合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按規定預提和攤銷費用,計提和處理資產損失。
⑵、開展目標成本管理。
⑶、加強資金的監督和控制,建立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確保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建立健全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制度。
⑷、加強財務審計。
中心各項財務活動由財務部門對其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和指導。

勞動、人事、工資制度

1、中心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人事、工資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
2、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全面實行勞動契約制度,採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等多種形式吸收優秀科技人才。中心內部各級管理人員實行公開競聘、擇優聘用、定期審核。
3、中心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勞動保障制度。

企業技術中心的聘用人員制度

1、聘用人員素質與要求:
(1)、聘用人員的基本素質:
1)、能掌握和套用國家的有關政策、法令。
2)、對公司的現狀和發展方向有正確的了解,能協助領導找出公司生產、技術、管理等薄弱環節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3)、精通本專業的技術知識,能解決科研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4)、善於收集與運用國內外的新思路、新技術、新設備,以適應本公司技術創新和工藝開發的需要,有開創一流科技項目的膽識和勇氣。
5)、工作中有效益觀念,各項工作能從最佳效益考慮。
6)、熟悉或精通本職業務,並能與同事和其它部門相互配合。
7)、具有較高的管理能力。
(2)、聘用人員可以是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也可以是退休的專家,但必須是能解決生產技術問題的專家和具有戰略決策能力的專家。
聘用人員時,本著互補原則:
a)各種專業結構合理,達到專業之間的互相補充。
b)層次間互補,高級、中級、初級的比例合理。
c)不同年齡的區間互補,老科技專家與中青年科技人員相結合,以體力、智力、創造力最最旺盛的中青年科技人員為主。
對聘用人員的管理與使用:
a)技術中心聘用的部分鬆散人員在項目完成之後可以流動。
b)有項目時,技術中心選擇合適的聘用人員組成項目組,完成技術開發任務,任何部門不得阻止,必須積極配合與支持。

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和運行

1、企業技術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技術開發課題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
2、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選擇、立項、計畫、實施、監督、驗收、評價、經費結算等工作嚴格按《技術創新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式進行。
3、技術中心設立由公司主要領導以及技術、生產、銷售、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領導以及相關專家組成的技術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負責重點課題和經費預算等重大問題的決策、技術中心研究開發方向、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創新計畫及工作目標、考核辦法以及技術開發課題的選擇論證等工作。
4、企業技術中心的開發經費主要由公司投入,公司應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在年度計畫中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的技術開發經費,並保證及時、足額到位。財務部為技術中心設立專門帳戶,委派專職會計予以監督管理。
5、技術中心建立開放的運行模式,廣泛收集整理國內外先進的科技成果,篩選適用技術以便推廣套用,應注重產學研合作和人才交流,充分利用社會科技資源,提高技術中心的研發能力和水平。
6、技術中心應成為公司技術開發、創新體系的核心和主體,並在公司生產、行銷、財務、企管等部門的配合下,推動技術開發和創新體系規範運行下斷進步。

企業技術中心的人才激勵機制

1、立足公司現有的人才資源,採取合理有效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現有人才留得住、用得好、出成果,這是技術中心現階段人才機制的基本原則。
2、建立技術創新獎勵制度,技術中心從公司投入的開發經費中設立獎勵基金。每年根據課題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投資大小予以獎勵。
對總結編撰並申報工法的,獲得省級工法榮譽的給予1-2萬元獎勵,獲得國家級工法榮譽的給予的5萬元重獎。
對獲得實用新型發明專利的給予5000元獎勵,對獲得發明專利給予2萬元獎勵。
獲市級科技項目一等獎的給予2萬元獎勵,二等獎的給予1萬元獎勵。獲省級科技項目的給予3萬元以上獎勵。
陽煤科技論文200元獎勵;省級科技論文700元獎勵;國家級科技論文1500元獎勵。
3、把課題成果、獲獎證書、科技論文等作為科技人員職稱聘用、晉升工資的重要依據。
4、積極提高科技人員的綜合素質,組織技術人員參加各種學習、培訓、考察、調研、技術交流活動,使其加強創新意識,更新知識結構,同時注重對技術人員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充分發揮其創新積極性。
5、關心技術人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採取確實有效的制度和措施,解決技術人員的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保證技術人員的平均收入高於公司普通職工,創造良好的技術開發和創新的新環境。

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的考核與獎懲制度

1、考核對象及內容
考核對象為技術中心在職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
考核內容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全面進行考核。
(1)、德:滿分為10分。測評職業道德、協作精神。
(2)、能:滿分為20分。測評專業知識、獲得信息能力、預見和反映能力、業務能力和工作經驗、分析判斷能力、動手操作能力、獨立工作能力及創新能力。
(3)、勤:滿分為10分,測評工作態度、科技事業心、積極性、責任感及出勤情況。
(4)、績:滿分為60分。測評工作實績,對技術中心下達的年度目標(工作任務書)及其它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項目完成情況進行評價。
項目負責人要編寫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總結報告或階段性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1)、項目名稱;
(2)、項目的詳細內容;
(3)、參加項目的單位人員;
(4)、項目實施進度。沒有完成的項目要寫出原因分析報告。
2、考核與資懲辦法
(1)、技術中心邀請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考核組,定期對技術中心受聘人員進行考核。
(2)、技術中心受聘人員依據考核內容要求作出書面述職報告。
(3)、考核組依據被考核者的述職報告、實際表現及項目大小和經濟效益評估結果,予以評分。小於60分為不合格,60-70分為基本合格,70-90分為良好,90分以上為優秀。
(4)、技術中心受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聘;基本合格者予以黃牌警告;合格者繼續聘用;優秀者予以獎勵,連續五年成績優秀的向公司職稱評審委員會推薦優先晉升職稱。
3、技術中心應按照省政府發布的《山西省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在年底前按照省經貿委制定的《山西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評價方法》及《山西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進行本年度工作總結,並結合本公司下年度方針目標制定技術開發和創新工作計畫。

技術專家選拔管理辦法

(一)、總則
1、為了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鼓勵廣大專業技術人員鑽研技術的熱情和愛崗敬業的奉獻精神,充分發揮其特長和才能,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培養建設一支技術水平高、創新能力強、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有推動作用、有前瞻性的解決工程施工問題能力的工程技術專家隊伍,特制訂本辦法。
2、內部工程技術專家(以下簡稱專家)是指在集團公司範圍內專職從事技術、施工工作,在工程技術方面具有較高造詣,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具有較為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具備獨立解決本企業有一定難度的技術問題的能力,取得顯著的技術成果,被同業界普遍認可的工程技術人員。
3、專家的選拔,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適時進行補充。以兩年為一聘任期,在聘任期內成績突出,聘任期滿後可繼續聘任。
4、專家選拔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全面和量才得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專業配置
1、公司成立專家評審委員會。
主任:王惠榮
副主任:胡榮麗
委員:由公司總工程師、技術中心綜合管理辦公室、安全技術管理部、工程部、人力資源部有關人員組成。
專家評審委員會職責:負責制度的修訂、專家選拔、考核、日常管理、考核結果審批等。
2、設定專家的專業暫定12個,分別為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屋面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給排水與採暖、電氣工程、智慧型建築、通風與空調、機械設備、節能工程、市政工程、建築防水工程。
(三)、選拔條件
1、專家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中級以上的技術職稱。
(2)、有良好的職業素養,作風嚴謹,使命感強,愛崗敬業。
(3)、有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豐富的現場實踐經驗。
(4)、熟悉本專業施工規範和工藝標準,善於總結,具有制定、指導編制本專業重點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的能力和阻滯編寫施工技術總結和工法的能力。
(5)、具有獨立解決本專業一定技術難題的能力,專業水平在公司中居領先地位。
(四)、選拔的程式
1、選拔專家按照個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專家評審→公司研究→聘前公示→總經理聘任的程式。
(1)、個人申請:由個人參照選拔條件,提交近二年來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和業績的申報材料。
(2)、所在單位推薦:所在單位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後提出推薦意見,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專家評審:專家評審組成成員不少於5人,由公司總工程師擔任評審主任,先評議後無記名投票決定專家人選。
(4)、公司研究:有評審組將專家人選報送公司領導確定具體聘任人選。
(5)、聘前公示:擬聘任專家人選在集團公司正式聘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
總經理聘任:經公示無異議者,正式下發聘任通知,總經理髮《專家》證書。
(五)、職責
1、專家聘任期內擔下列職責:
2、負責所在單位本專業範圍內重點、難點工程的實施、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指導以及疑難技術問題的處理。
3、參與公司內部其他單位重點、難點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重大技術方案的論證和重大技術難題的攻關。
4、參與公司組織的重點工程、特殊工程等的施工技術指導工作。
5、對組織實施的科技項目、新技術套用項目積極組織編寫技術總結、工法、申請省級及其以上的科技成果鑑定。
6、每年度對集團公司範圍內本專業的發展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六)、待遇
1、專家聘期內享受下列工作、學習等方面的待遇:
優先推薦參加國家級、省級、總公司級科技專家、科技獎的評選。
在省內、外進行學術交流、考察、進修、培訓時,優先考慮選派專家參加。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部專家,如工作需要可優先返聘。
2、專家聘期內享受每月給予500元的專家津貼,由集團公司統一列支。
(七)、管理
1、受聘專家的日常培訓、管理和使用仍由基層單位負責。
2、為發揮專家的專業優勢,及時解決公司施工生產工程中的重大技術難題,重點工程項目的諮詢、審查、評價、論證、驗收等重要事項,公司不定期地組織專家對高、大、特難、新工程中技術難題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攻關,具體工作由各單位提出申請,在總工程師統一安排組織下進行,有關專家積極參加。
3、建立專家考核制度。專家實行動態管理,由專家評審委員會對專家進行考核、評審。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考評,考核的重點為專家在聘任期間在本技術領域或相關領域的工作實績和技術成果。
4、建立專家信息庫。人力資源部要建立專家信息庫,及時記錄專家專業工作業績和考核情況,並儲備專家後備人選等相關材料。
5、專家實行動態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再擔任專家,並從當月起停止享受其相應待遇。
(1)、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2)、因瀆職、失職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使企業的信譽受到影響的。
(3)、不再專職從事技術和施工管理工作的。
(4)、專家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其參與公司組織的專家論證工作,兩次不到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作為企業專家的。
十一、其它
1、本辦法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2、根據實際需要,中心管理辦法可以修改,修改後的辦法不得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牴觸。
3、本辦法解釋權歸技術中心。
4、本辦法自2008年12月開始生效。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