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山東省肉類協會(英文譯名縮寫SDMA)成立於1992年8月,是經山東省民政廳批准登記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省級社 會團體。
本會會長:宋文模;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趙西亮;常務副秘書長:李琳。辦公地點:山東省濟南市東關大 街76號。
山東省肉類協會是由山東省境內畜禽屠宰加工、肉、禽、蛋製品加工、肉類產品流通企業,肉類機械設備製造、肉類食品添加劑 等相關企業及科研、大專院校和地方社團自願組成的跨地區、跨部門、不受所有制限制的非營利性具有法人資格的全省性 行業社團組織,現有350家團體會員單位。
協會宗旨
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改革開放,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風尚;為全體會員服務,為肉類 食品行業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服務,為構建和諧社會和滿足廣大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肉類消費需求服務。
職責任務
一是參與行業管理。二是加強行業自律管理,規範行業行為,協調行業關係,開展行檢行評,協 同政府創造和維護行業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三是組織調查研究,反映會員訴求,建立暢通的信息渠道。四是維護會員合 法權益,提高協調行業內、外利益關係的能力。五是提供行業服務,加強與會員單位的溝通聯繫,為企業之間的合作、交 流搭建平台。六是組織行業交流。舉辦經驗交流會、論壇、專題研討、經貿信息發布等會議,不斷擴大與國內、外同行業 的經貿合作與交流。七是保障肉類食品質量安全。促進行業健全和完善肉類食品質量保障體系的建設。八是加快推進屠宰 加工行業職業資格培訓與鑑定,做好相關技術培訓工作。九是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社團名稱:山東省肉類協會,簡稱山東肉協。英文譯名:SHAN DONG MEAT ASSOGIATION,縮寫:SDMA
第二條本協會是山東省境內畜禽屠宰加工、肉、禽、蛋製品加工、肉類產品流通企業,肉類機械設備製造、肉類食品添加劑等相關企業及科研、大專院校和地方社團自願組成的跨地區、跨部門、不受所有制限制的非營利性具法人資格的全省行業組織,是經山東省民政廳批准登記成立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改革開放,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全體會員服務,為肉類食品行業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服務,為構建和諧社會和滿足廣大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肉類消費需求服務。
第四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山東省商業集團總公司和登記管理機關山東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辦公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東關大街76號。
第二章 職責任務
第六條 本協會職責和主要任務:
(一)參與行業管理。貫徹國家政策法令,參加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重大投資、技改開發項目的調研論證和行業重大課題的研究。
(二)加強行業自律管理,規範行業行為。協調行業關係,開展行檢行評,協同政府創造和護行業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三)組織調查研究,反映會員訴求。組織開展有關肉類食品產業政策、生產經營和肉類質安全等方面的調研,建立暢通的信息渠道,向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在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促進與發展肉類食品生產流通產業政策的建議。
(四)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提高協調行業內、利益關係的能力,依法保障會員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反傾銷反壟斷應對國際貿易摩擦,維護業和會員權益方面發揮作用。
(五)組織行業調查,開展行檢、行評。對肉類食品企業生產運營情況進行調查、分析,了掌握行業發展動態,發布行業調查信息,評選肉類食品行業五十強企業、行業先進企業。
(六)提供行業服務。加強與會員單位的溝通聯繫,為企業之間的合作、交流搭建平台;努辦好《肉類食品信息》,為會員企業提供有關律政策、技術、管理、市場等諮詢服務;參加東名牌產品、著名商標推薦與評審工作,以及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成果的鑑定和推廣。
(七)組織行業交流。舉辦經驗交流會、論壇、專題研討、經貿信息發布等會議,不斷擴大與國、外同行業的經貿合作與交流。
(八)保障肉類食品質量安全。促進行業健全和完善肉類食品質量保障體系的建設,組織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肉類食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學習、培訓不斷促進提高肉類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九)加快推進屠宰加工行業職業資格培…iJ與鑑定。做好對生豬屠宰等工種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培訓與鑑定工作,進一步提高屠宰加工行業人員的技術素質和水平。
(十)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為單位會員。
凡依法成立的企業組織、事業機構和社會團體,經申請批准後成為單位會員。各市協會會員視同本會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並遵守本會章程,按規定繳納會費;
(二)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企業;
(三)與肉類加工行業相關的大、專院校、科研事業單位、社團法人組織等相關部門;
(四)關心支持協會的各項事業,願意為肉類食品行業發展做出貢獻。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向本會秘書處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
(三)由山東省肉類協會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參加本會活動的優先權和享有優惠權;
(三)有獲得本會資料信息和有關服務的優先權;
(四)有對本會工作進行建議、批評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
(四)向本會反映情況,並提供有關資料;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對熱心協會工作、成績顯著的會員單位,由協會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三條 會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本協會根據不同情況,提出批評、勸告或取消其會員資格。
(一)不履行本協會《章程》規定的會員義務的;
(二)有違背本協會宗旨或損害本協會權益為的;
(三)被依法取締或倒閉破產的;
(四)拖欠會費超過一年,且經催促仍不繳納的。
第十四條 被依法終止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及社團,其會籍自動取消。
第十五條 對取消會籍的單位,予以通報,並收回會員證、牌,且兩年內不得重新入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
(一)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二)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
4、審議會費收取標準及管理辦法;
5、研究行業有關重大問題;
6、決定協會終止事項。
第十七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各項決議須經到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時,由理事會研究決定,並經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批准。
第十九條理事會是由會員單位推薦的理事組成,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會費收支情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取消;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
(七)討論批准年度工作計畫和有關重大活動;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各項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也可採取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成員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幕期間,行使第二十條的(一)、(三)、(五)、(六)、(八)、(九)的職責;
第二十四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的會員理事、常務理事由會員單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的代表擔任。法人代表如有變動,由新任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的代表接任。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在肉類食品行業內有較大影響力;
(二)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八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但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常務副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為專職,負責日常各項工作的落實。
第三十條本協會常務副會長為本會法代表,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條會長和會長辦公會議的職權:
(一)會長
本協會會長全面領導本會工作,並行使下職權:
1、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貫徹落實情況;
3、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二)會長辦公會議
會長辦公會議是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研究處理本會重大事項的議事方式,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或常務副會長召集主持。會長辦公會的職權是:
1、研究決定行業或協會工作的重要事事項;
2、決定常務副秘書長任免及工作人員的聘任;
3、聽取常務副秘書長關於對協會工作良的匯報;檢查年度工作的執行情況;
4、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代行理事會第(三)、(五)、(六)、(八)、(九)的職權。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秘書長的職權:
(一)貫徹落實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長辦公會會議確定的工作事項;
(二)主持辦事機構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工作計畫:
(三)提名常務副秘書長人選,經會長辦公會同意後按有關規定程式辦理聘任手續;
(四)籌備、組織召開有關會議,組織起草協會工作檔案;
(五)提名協會辦事機構的人選,經會長辦公會議同意後聘用;
(六)處理其它日常事務工作。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秘書處為常設辦事機構,並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專職工作人員,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常務理事會的職責,並負責落實會長辦公會確定的各項事宜。
第三十四條本會聘任長期關心、支持肉類食品行業的有關部門領導同志和專家為名譽會長、顧問。
第五章 資產管理與使用原則
第三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的有償服務收入;
(三)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
(四)有關單位的資助。
第三十六條 經費支出
(一)房租、水、電、差旅及辦公經費;
(二)參加會議、培訓、考察、調研等費用;
(三)協會工作人員報酬;
(四)其它合理開支。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及主管部門財務、稅務等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的資產為公有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本協會變更法人代表人或終止活動之前,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離任審計。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一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表決通過。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十五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報請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會或理事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辦理終止財務審計,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終止活動。
第四十四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經山東省肉類協會第五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由山東省肉類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