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協助院領導綜合協調本院黨務、政務、事務工作;協調落實院領導的公務活動。
2.負責組織、外事、宣傳、統戰、群團、精神文明創建、政治理論學習工作。
3.負責行政、後勤、固定資產、基建、物業、招投標、車隊、安全保衛工作。
4.負責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老幹部、計畫生育工作。
5.負責文書、秘書、檔案、保密、機要、外聯工作。
二、普通高校與研究生招生考試處
1.負責研究擬定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統考試卷的印製及分發、考試及統考科目試卷評閱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3.負責監督檢查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4.負責山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研究生招生專業委員會的組織管理。
5.負責普通高考(含對口高職)的報名、組建考生檔案、資格審查、體檢和面試、填報志願、試卷的印製及分發、考試組織和管理、主觀試卷(卷二)評閱、錄取工作。
6.負責軍事、公安、港澳等院校的相關招生工作。負責普通高校保送生、實踐生、各類單獨招生的組織實施。協調軍隊、民航及地方院校招收飛行員工作。
7.負責組織藝術專業、體育專業、高水平運動員、優秀運動員的專業測試及專業成績審查。負責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報名、試卷的印製及分發、考試、評卷的組織實施。
8.負責普通中專(含五年一貫制高職及三二連讀高職)招生信息標準制定、招生來源計畫編制與公布、招生數據統計、錄取組織與協調工作。
9.負責專升本考試的報名、考務、評卷及錄取工作。
10.協調發布全省政法幹警招生考試公告,組織筆試考務工作。
三、成人高校招生考試處
1.負責研究擬定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各類社會證書考試政策及實施方案,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成人高校招生的報名、考生檔案組建、試卷的印製及分發、考試、評卷及錄取工作。
3.負責各類社會證書考試的報名、考試、評卷、證書製作及發放工作。
四、自學考試處
1.負責研究擬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政策及實施方案,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自學考試專業建設與改革、考試計畫安排及課程大綱、教材建設工作。
3.負責自學考試的報名、試卷的印製及分發、考試、評卷及實踐環節的管理工作。
4.負責自學考試的成績統計及發放,考籍檔案管理,考生資格審核,考生基本信息管理,考試、實踐環節、畢業論文成績的查詢、覆核及管理,轉考,畢業審定、學歷證書頒發及其電子註冊,學士學位資格審核,證書查詢認證管理及畢業證書、考籍材料的翻譯審核等考生考籍管理工作。
5.負責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活動的管理、指導工作。
6.負責自學考試宣傳與生源發動工作。
7.負責高等教育學會自學考試分會山東片區的管理與組織工作。
五、成人考試命題處
1.負責高教自學考試命題相關檔案的制定、執行和命題工作計畫的編制與完成。
2.負責組織我省承擔的高教自考全國統考及區域協作課程、高教自考省考課程(包括高等職業教育、職業類教育課程、專升本考試)的命題工作。
3.負責命題過程中對命題教師的安全保密教育及命題業務的培訓指導工作;協調、監督和處理命題、審題、組卷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4.負責高教自考全國統考和區域協作試題的申報領取及我省承擔的命題課程試題的傳送工作。
5.負責自考命題教師專家庫的組建、變更和維護管理,指導高校做好命題教師的推薦選拔和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6.負責自考試卷及課程合格率的分析工作,為自學考試管理和自考命題工作提出改進建議。
7.負責保密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自考試題卡片、試題以及相關資料的安全保密,對試題的出入庫情況及庫存量進行詳細準確記錄。
8.做好自考試題印刷過程中的校對工作。
9.負責命題設備的維護、管理及命題教材的領取、保管及回收。
六、高考命題處
1.負責編制高考(含普通高考、藝術專業考試、對口高職考試)命題管理檔案,制定工作實施方案。
2.負責選聘、培訓高考命題教師。負責保密闈點的確定與建設。
3.負責組織高考命題工作的具體實施。
4.負責落實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5.負責進行高考試題質量評價工作,並將相關資料上報教育部考試中心。
6.參與普通高考試卷的印製工作。參與高考閱卷工作。
7.負責命題設備的維護管理。
七、信息管理處
1.負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升本、學業水平考試和自學考試等大型考試網上閱卷的試卷掃描、客觀題試卷(卷一)閱卷和數據匯總處理,重要數據的歸檔管理、查詢和分析上報;負責業務軟體系統的需求分析、開發、組織管理。
2.負責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生源計畫編制、匯總和數據整理,負責錄取期間的計畫調整和分析、統計上報。
3.負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升本、學業水平考試和自學考試等大型考試信息管理的規劃、報名系統運行、考場編排、考試信息管理(考務平台)、考試成績公布及錄取等後期數據處理工作。
4.負責本院IT設備的採購、管理、維護、維修和技術支持。
5.負責本院辦公區域網路的運行、維護工作。
6.負責山東招生信息網的網站運行維護、編務工作。
7.負責招生考試科研工作的規劃和管理。負責綜合協調本院承辦的各類考試的評價工作的信息處理。
8.負責網路信息監控、標準化考點建設,以及視頻會議與網上巡查。
9.負責學信卡的推廣工作。
八、財務部
1.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單位及所屬經營實體的財務規章制度。參與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並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2.協助廳財管辦編制本單位的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協助廳財管辦編制本單位的年終決算。
3.負責本單位及所屬經營實體的各項收支管理與核算、工資核算與發放、資產核算、納稅申報,編制記賬憑證和記載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對各種會計憑證進行貼上、整理、裝訂,根據要求集中將各種財務檔案上交廳財管辦保管。
4.負責接待並接受物價、財政、審計、稅務等有關部門的檢查。
5.負責本單位收入上繳工作和教育廳確定的福利、補貼、獎金髮放政策的執行。
九、科技發展部
1.負責山東教育考試服務中心和山東教育招生考試傳媒中心的管理與經營。
2.負責編輯、印刷、出版《現代教育》月刊。負責組織編寫出版《招生考試年鑑》、《普通高校報考指南》等業務書刊。
3.負責本院服務網站內容信息的采編、整理和更新。
4.負責相關證書考試管理工作。
5.負責各類考試教材、資料、雜誌等各類書刊的征訂、印刷、發行工作。
6.負責開展相關考試的服務和信息諮詢工作,負責開展本院信息網站、服務網站等傳媒廣告業務的開發經營和管理工作。
7.負責相關教育考試項目的培訓工作。負責開展相關考試具有經營性質的副產品的製作行銷工作。
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處
1.負責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命題、制卷工作。
2.負責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務、卷二評卷等工作。
十一、招生考試監察室
1.負責招生考試工作人員執行招生考試政策規定和遵守招生考試紀律的情況的監督檢查,查處黨員、幹部的違紀違規案件,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2.負責受理和查處招生考試違紀違規舉報。
3.負責招生考試工作的信訪工作:受理來信、來訪;承辦上級信訪部門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對重要信訪案件進行協調處理和督查督辦。
4.負責對招生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檢查,重點對考試、閱卷、錄取等環節進行監督。
5.負責對教育招生考試中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工作。
十二、工會
1.負責工會等民眾組織的日常工作。
2.負責落實本院職工的福利工作。
3.負責組織本院職工積極開展文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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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多數考生的報考經驗和很多 學校的指導意見,報考第二志願要考慮最佳化組合方案,省招考院建議考生選擇“2+2+2”的組合方案。2008年山東省在院校調劑方面有了一個變化,在提前批中,增加了院校分類服從,考生應該充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