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並具有一定藝術基礎和技能的考生均可報名。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08年12月1日至2日。
地點:考生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戶籍和學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屬同一市的,可在戶籍或學籍所在縣(市、區)報名;跨市的只能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須交驗的證件
⑴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的證明材料)。應屆高中畢業生由縣(市、區)以上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認定身份;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由縣(市、區)以上教育局職教科核查認定身份;應屆技工學校畢業生持新生錄取簡明登記表和學校介紹信由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核查認定身份。
⑵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現役軍人須持軍人證)。
⑶非應屆畢業生持單位或街道(村民委員會)介紹信。
⑷在中國定居並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可持公安機關填發的《僑民居留證》,到省招生委員會指定地點報名。
⑸同等學力報考者,應由縣(市、區)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認定身份,並提交中學以上教育部門考核證明。
⑹2008年已被普通高校錄取而未報到的考生,需上交2008年的錄取通知書和《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否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2.交納報名、考試費。
3.領取並認真填塗《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卡》(以下簡稱《考生報名信息卡》)。
4.進行數碼照相。有條件的市同時採集考生指紋信息。
5.縣(市、區)招辦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報考資格。
6.考生對報名信息確認單上的信息進行確認。核對無誤後在確認單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籤字。
7.縣(市、區)招辦發給考生《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
(四)報名工作結束後,縣(市、區)招辦對報名情況進行統計,於12月6日前上報市招生辦公室。市招辦匯總報名信息後,於12月8日前上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二、藝術類專業招生類別與計畫編制
(一)2009年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藝術文、藝術理兩類。科類代碼為藝術文3,藝術理7。根據專業屬性不同劃分為美術類、音樂類、書法類、舞蹈類、攝影類、播音主持類、文學編導管理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模特)類、空乘類、其它類11個專業類別。考生填塗《考生報名信息卡》時,應選擇、填塗專業類別。
(二)編制招生計畫時,駐魯以外的29所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的普通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駐魯以外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本科藝術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畫(即來源計畫)。除上述情況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各省屬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含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畫。
美術類專業使用省統考成績的院校,要在專業計畫後註明使用省統考成績。
招生院校藝術文、藝術理兼收的同一專業,要編兩個專業代號並分列招生計畫,且必須在其藝術類招生簡章中明確說明錄取原則。
三、專業考試
(一)美術類專業考試1.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招生全省統一組織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實行“省招生委員會領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管理,市招生辦公室承辦考試,有關高校負責評卷”的管理模式。
2.考試科目為:造型基礎、色彩基礎。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每科滿分為100分。
3.考生准考證號、考場及座位號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隨機編排,並於2008年12月20日前將編排信息發至市招辦。
准考證由市招辦發給考生本人。考生憑本人“准考證”到所在市招辦指定地點報到參加考試。
4.考試時間:2008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造型基礎;下午2:00—5:00色彩基礎。
5.評卷。山東藝術學院承擔造型基礎科目、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承擔色彩基礎科目的評卷工作。
6.劃定分數線及發放美術類專業合格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考生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根據生源及招生計畫情況劃定美術類專業考試本、專科合格分數線。並向各市招辦下發考生考試成績,發放《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或《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考專科合格證》(簡稱《美術類專業合格證》下同)。各縣(市、區)招辦於1月20前將《美術類專業合格證》發至考生本人。
7.統考成績的使用。美術類專業實施統考後,教育部明確的31所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和享受同等政策的院校、部屬院校、211工程院校其美術類本科專業可在我省統考的基礎上進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其他省屬二本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因特殊原因需進行校考的,必須經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委員會批准;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在魯招生的美術類專科 (高職)專業均使用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
報名參加校考的美術類考生,必須取得《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沒取得《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的美術類考生,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認其考試成績。
省統考成績和校考成績不能通用。省統考成績適用於認定省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績只能用於本校。同一學校同一專業不可既用校考成績又用省統考成績。
(二)非美術類專業考試
1.非美術類本科專業2009年仍由招生院校自主考試。
2.考生持身份證、《報考證》、院校準考證參加院校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
3.普通高校非美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要求認可本校本科同類專業合格成績的院校,要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並在報送招生來源計畫時詳細說明。個別無法對應的專科(高職)專業,必須經我省批准後方可安排專業測試。
4.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正式批覆和教育部藝術類專業目錄中未包涵的專業,招生院校不得按藝術類組織專業考試和招生。學校擅自發放的合格證一律無效。教育部亮牌通報和往年有不良表現的院校,我省將限制招生。
5.省內院校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考試由招生院校獨立或聯合進行。考試時間2月5日至20日,各招生院校在規定的時間內確定本校的考試時間。
全省考生報名結束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網上上載全省藝術類考生基本信息,各院校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管理處索取密碼進行下載。
(三)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
1.為規範對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管理,減輕考生考試負擔,更好地為招生院校服務,2009年我省在濟南市、青島市、濰坊市、淄博市、臨沂市設立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山東考點。凡批准在我省進行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只能選擇上述一個統設考點安排一次專業考試。招生院校必須按《關於2009年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在山東組織專業考試與招生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與承辦市招生辦公室簽訂專業測試協定,報送、覆核確認本校藝術類專業考試信息。協定的內容要具體,責任要明確,專業考試信息要準確、完備。
2.考試時間2月5日至2月20日。各院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段內安排專業考試。
3.省外院校在我省的藝術類專業考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領導,考點所在的市招生辦公室承辦。各承辦市要參照《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的要求,加強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嚴格考試程式。
4.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向經批准在我省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發放密鑰檔案(即密碼),沒有取得密鑰的院校不能在我省組織專業考試。各院校要做好密鑰檔案的保管保密工作,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校方承擔。來我省簽訂協定、主持考試的省外院校工作人員要攜帶學校招生辦公室的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及我省發給的密鑰,一次性確定本校全部開考專業。凡委託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員來我省簽訂協定或組織考試的,一律不予接待。
5.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過程中,院校編制考試信息、考生報名、安排考場、列印院校準考證等環節,一律使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開發的程式軟體。承辦市招生辦公室在每個招生院校考試結束後,要向招生院校提供參加該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基本信息。
6.考試期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安排檢查組進行檢查。
(四)發放合格證
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試及評卷結束後,按專業招生計畫1:4的比例確定合格考生名單,並發放《2009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各學校要在《合格證》中明確註明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排名,並於4月15日前傳送至考生。
(五)報送合格考生庫
1.省內院校於3月30日前、省外院校於4月15日前,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成績資料庫結構》(以下簡稱《資料庫結構》)格式,以WEB方式將合格考生專業成績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管理處(網址、密碼等另行通知),同時通過本校招生網站向社會公布。
2.各招生院校報送的《資料庫結構》必須符合要求,否則,系統將拒絕接收。對因招生院校報送數據不及時或內容不準確影響考生投檔或錄取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六)報送考試數據
1.專業考試過程中,各承辦市招生辦公室和省內各招生院校要將當天的考試數據(數據要求另發),以文本傳真和電子郵件方式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自動傳真:0531-86162748,信箱:[email protected]。
2.專業測試結束一周內,各承辦市及省內高校要將《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考場記錄表》匯總整理,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監察室。
(七)考試安全
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期間,統設考點承辦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制定詳細的安全保障工作預案,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報名和考試地點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於疏散的場所。考生數量大且集中的院校,要認真研究考試管理和考場設定問題,避免考生過於集中。
四、招生簡章
各招生院校要在2009年1月31日前向我院提供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文本和電子郵件方式)。其內容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範圍、招生計畫、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並通過本校網站向社會公布。五、招生政策及資料
《2009年〈現代教育〉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專業考試指南專刊》將公布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相關政策、規定及省內院校、在我省境內組織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的考試信息。不在我省境內進行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院校,其專業考試安排,請考生通過學校網站或電話直接向招生院校諮詢。六、考生類別確認
(一)4月25日前,美術類考生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給的《美術類專業合格證》、非美術類考生持招生院校發給的《合格證》,到原聯考報名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確認考生類別。藝術文考生參加文史類、藝術理考生參加理工農醫類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文化課考試。(二)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要嚴肅對待考生類別的確認工作,嚴格審查考生兩種《合格證》的有效性。凡持無效《合格證》或沒有取得《合格證》的考生,不得按藝術類確認類別。
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的審查經辦人,要在考生信息確認單存根上籤字備案。報名結束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對藝術類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覆核,對弄虛作假的考生按舞弊事件處理,並追究審查經辦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將給予紀律處分。
七、填報志願
(一)藝術類專業本科志願與普通文、理類本科志願同時填報。藝術本科志願設藝術本科提前批、藝術本科一批。藝術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獨立設定藝術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屬院校和經上級部門批准的其他院校。設一個院校志願,一個專業志願,一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藝術本科一批院校為藝術本科提前批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設兩個順序院校志願,一個美術類專業統考學校服從調劑志願,兩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二)藝術類專業專科志願與普通文、理類專科志願同時填報。藝術專科批院校為招收專科(高職)藝術類專業的所有本、專科院校,設二個順序院校志願,一個美術類專業統考學校服從調劑志願。
(三)藝術類考生填報本科志願時,美術類考生既可以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也可以填報使用省統考成績的院校;非美術類考生只能填寫取得《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
藝術類考生填報專科(高職)志願時,美術類考生可以選報在魯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術類專業。非美術類考生,選報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在魯招生非美術類專業、青島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的旅遊工藝品設計與製作專業、天津藝術職業學院的表演藝術專業、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務專業、航空服務專業、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等經批准進行了專業考試的特殊專業,必須取得校考院校的專業《合格證》;選報其它的專業,要與取得本科專業《合格證》的專業相同或相近。
(五)考生填報志願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寫出版的《2009年〈現代教育〉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願指南專刊》為依據,準確塗寫所報的院校及專業代號。
(六)藝術類兼報文、理科的考生,可選報文科或理科的本科二批、三批院校和專科二批院校志願。
(七)本科志願填報結束後,各市招生辦公室於6月29日前將考生志願信息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八、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一)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1.省外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及享受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政策的普通高校自行劃定本校有關專業的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2.山東藝術學院和山東工藝美術學院,在山東省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自行劃定各專業的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3.其它院校執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全省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劃定。
九、投檔錄取
藝術類本科專業、專科(高職)美術類專業及經批准進行了專業考試的非美術類專業,實行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相關聯的投檔辦法。其它專科(高職)專業按文化成績排序投檔。(一)本科藝術類院校及專業
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的普通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根據考生志願全部投檔,學校分專業劃定文化、專業錄取分數線並錄取線上考生,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上述院校之外的普通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全省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願投檔。
省外院校進行了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關聯招生院校提供的專業成績,使用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的,關聯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全部投檔。學校分專業劃定文化、專業錄取分數線並錄取線上考生,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省內院校的美術類專業關聯省統考成績、非美術類專業關聯招生院校提供的專業成績,按文化成績排序,分專業按招生計畫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對文化分數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可按文化分數70%、專業分數30%之和排序錄取,也可按文化分數排序錄取,但預先要以招生章程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二)專科藝術類院校及專業
1.美術類專業及經批准進行了專業考試的其它藝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實行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關聯投檔的辦法。
在全省藝術類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願,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全部投檔,學校分專業劃定文化、專業錄取分數線並錄取線上考生,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其它院校按按文化成績排序,招生計畫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不進行專業考試的非美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在全省藝術類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願,按文化成績排序,按招生計畫1:1.3的比例投檔,招生院校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一次性錄取。
3.專科(高職)錄取結束後,未完成及新生報到後缺額的招生計畫安排在徵求志願錄取批完成。投檔錄取辦法仍按招生計畫和文化成績1:1.3的比例投檔,招生院校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一次性錄取。
(三)錄取時間要求
招生院校要在批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錄取任務並按時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上傳錄取考生信息。否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視為全部錄取並予以代錄取,由此造成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四)新生錄取通知書
招生院校依據新生錄取名單,將新生錄取通知書直接郵發給考生本人,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十、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要切實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一)各市招生委員會、各招生院校要加強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管理,從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認真執行政策,嚴肅考風考紀,公平、公正地選拔學生。
(二)要在本市、本校範圍內進行考試環境的綜合治理,採取有效措施,對非法培訓班和招生中介進行嚴厲打擊。要根據本文精神制定詳細的招生考試、評卷實施細則,規範工作程式,健全監督制度。對被認定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材料並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經審查核實後取消其當年的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
(三)各級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自律,抵制不正之風。堅決打擊違法招生,堅決取締招生中介和以收費為目的的非法培訓班。凡發現徇私舞弊和違法事件要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依法做出嚴肅處理。
本詞條由藝考互助網編輯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