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縣國家稅務局

屏南縣國家稅務局

屏南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實行國、地稅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的機構體制,現有幹部職工96人,其中黨員幹部67人。

機構概況

南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實行國、地稅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的機構體制,現有幹部職工96人,其中黨員幹部67人,現內設有辦公室、監察室、財務科、人事教育科、稅政法規科、徵收管理科、計畫徵收科、地方稅收管理科8個科(室)。下設有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直屬單位稽查局、古峰分局、雙溪分局和代溪稅務所,全局現有幹部職工79人。縣局連續獲得三屆省級“文明單位” 稱號和1997-2002年市級“糾風工作先進集體”稱號,在全縣民主評議行風中也連續多年保持了優秀等級,各基層分局也先後獲得了省、市級青年文明號稱號。

機構設定

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寧德市國家稅務局系統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屏南縣國家稅務局為正科級全職能局,相應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

1.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為9個,分別是: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地方稅科。
內設機構級別為正股級。

2.直屬機構

直屬機構為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內設4個股,級別為副股級,分別是:綜合股、檢查股、案件審理股、案件執行股。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協查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3.派出機構

派出機構為古峰、屏南等2個稅務分局和代溪等1個稅務所。稅務分局級別為副科級、稅務所級別為正股級。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

4.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為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其主要職責是: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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