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通用名:注射用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商品名:尤尼芬
英文名: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Macrophage Colony-stimulating Factor for Injection
漢語拼音:Zhusheyong Chongzu Ren Lixibao Jushixibao Jiluocijiyinzi
主要組成成分: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乳白色疏鬆體。
[藥理毒理]
1.藥理作用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rhGM-CSF)作用於造血祖細胞,促進其增殖和分化,其重要作用是刺激粒、單核巨噬細胞成熟,促進成熟細胞向外周血釋放,並能促進巨噬細胞及噬酸性細胞的多種功能。
2.毒理作用2.1急性毒性:結果表明,以最大濃度給小鼠靜脈注射和皮下注射,未能求出LD50。其最大耐受量達5000μg/kg,相當於人臨床用量(5~10μg/kg)的500~1000倍,觀察14天,皮下注射和腹腔注射兩種給藥途徑,動物均未見有明顯行為異常,生長良好,毛色光澤,二便正常,無動物死亡。
2.2大鼠長期毒性:用Wister大鼠分為大劑量組(600μg/kg/日)和rhGM-CSF小劑量組(300μg/kg/日),每天皮下注射1次rhGM-CSF,連續五周,結果表明:試驗組大鼠的活動、行為、進食情況、體重、大小便等均無異常。血液學和血液生化檢查,各項指標及重要臟器肉眼和病理組織學檢查,均未見異常改變。恢復性觀察,也未發現延遲毒性反應。
2.3犬長期毒性試驗:健康雜種犬rhGM-CSF300μg/kg/日和150μg/kg/日,每天皮下注射1次,連續五周,結果表明:rhGM-CSF對犬的活動、行為、進食情況、體重、二便、重要臟器重量均未見有明顯影響。血液學和血液生化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重要臟器肉眼和病理組織學檢查,均未見異常改變。恢復性觀察,未發現延遲毒性反應。
2.4生殖毒性試驗棗致畸敏感期毒性試驗:rhGM-CSF大劑量(600μg/kg/日)使大鼠胎仔的體重和身長發育明顯抑制,表明rhGM-CSF大劑量對大鼠胚胎髮育有顯著毒性。
rhGM-CSF100μg/kg/日和20μg/kg/日對胎仔外觀、體重、身長、尾長、內臟和骨骼等的影響,與生理鹽水對照組比較,均無明顯差異,未見畸形。表明rhGM-CSF100μg/kg/日和20μg/kg/日對大鼠胚胎髮育無明顯毒性。
2.5皮膚刺激試驗:在家兔和豚鼠,rhGM-CSF15μg/0.1ml皮下注射,每日上午1次,連續七天,未觀察到皮膚紅斑和水腫,表明rhGM-CSF無皮膚刺激。
[藥代動力學]
志願者皮下注射3、10、20μg/kg和靜脈注射3至30μg/kg可觀察到血濃度峰值和曲線下面積(AUC)隨劑量的增大而增高。皮下注射本品,在3~4小時血濃度達到峰值。靜脈注射本品的清除半衰期為1~2小時,皮下注射則為2~3小時。
小鼠皮下注射125I-GM-CSF後,腎臟含量最高,其次是胃和血液,心臟和骨骼中含量較低。在24小時內有45%藥物經尿液排出,其中20%以原型排出,48小時內66~86%的藥物經尿液排泄。
[適應症]
1.預防和治療腫瘤放療或化療後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症。
2.治療骨髓造血機能障礙及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
3.預防白細胞減少可能潛在的感染併發症。
4.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的恢復加快。
[用法用量]
1.腫瘤放、化療後:放、化療停止24~48小時後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劇烈振盪),在腹部、大腿外側或上臂三角肌處進行皮下注射(注射後局部皮膚應隆起約1cm2,以便藥物緩慢吸收),3~10μg/kg/日,持續5~7天,根據白細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確定維持量。本品停藥後至少間隔48小時方可進行下一療程的放、化療。
2.骨髓移植:5~10μg/kg,靜脈滴注4~6小時每日1次,持續套用至連續3天中性粒細胞絕對數≥1000/ml。
3.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再生障礙性貧血:3μg/kg/日,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觀察到白細胞增高的最初效應,以後調節劑量使白細胞計數維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不良反應]
本品的安全性與劑量和給藥途徑有關。大部分不良反應多屬輕到中度,嚴重的反應罕見。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發熱、寒戰、噁心、呼吸困難、腹瀉,一般的常規對症處理便可使之緩解;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和腹瀉等。據國外報導,低血壓和低氧綜合徵在首次給藥時可能出現,但以後給藥則無此現象。不良反應發生多於靜脈推注和快速滴注以及劑量大於32μg/kg/日有關。
[禁忌]
1.對rhGM-CSF或該製劑中任何其他成分有過敏史的病人。
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的病人。
[注意事項]
1.本品應在專科醫生指導下使用。病人對rhGM-CSF的治療反應和耐受性個體差異較大,為此應在治療前及開始治療後定期觀察外周血白細胞或中性粒細胞,血小板數據的變化。血象恢復正常後立即停藥或採用維持劑量。
2.本品屬蛋白質類藥物,用前應檢查是否發生渾濁,如有異常,不得使用。
3.本品不應與抗腫瘤放、化療藥同時使用,如要進行下一療程的抗腫瘤放、化療,應停藥至少48小時後,方可繼續治療。
4.孕婦、高血壓患者及有癲癇病史者慎用。
5.使用前仔細檢查,如發現瓶子有破損,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後的藥劑應一次用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應慎重使用。
[兒童用藥]
慎用。
[老年患者用藥]
觀察患者的狀態,注意用量和間隔,慎重給藥。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化療藥物同時使用,可加重骨髓毒性,因而不宜與化療藥物同時使用,應於化療結束後24~48小時使用。
2.本品可引起血漿白蛋白降低,因此,同時使用具有血漿白蛋白高結合的藥物應注意調整藥物的劑量。
3.注射丙種球蛋白者,應間隔1個月以上再接種本品。
[藥物過量]
文獻報導,本品劑量達30μg/kg時,其不良反應的發生與常規用量相比,有明顯增加和相關,一般停藥後可自行緩解。
[規格]
75、150ug
[貯藏]
2~8℃避光保存
[包裝]
2支/盒,西林瓶包裝。
[有效期]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