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臣奚

"芮公夫人仲姜墓(M26)出土的器物中

‍小臣奚名稱緣起

陝西韓城梁帶村M27、M26已發掘兩周之際貴族芮公及其夫人仲姜的墓葬(見陝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陝西韓城梁帶村遺址M27發掘簡報》,《考古與文物》 2007年第6期;陝西省考古研究所等《陝西韓城梁帶村遺址M26發掘簡報》,《文物》2008年第1期),兩墓出土了極其豐富的文物。
芮公墓(M27)出土的青銅器數量很多,有禮器、樂器、兵器、車馬器等。其中禮器有鼎、簋各7件,壺2件,甗、盉、盤、盆、提梁卣、有蓋尊、觚、角各1 件。這些禮器中提梁卣、尊、觚、角的年代較早,屬前世器物。發掘者已將提梁卣與陝西莊白一號窖藏商卣和陝西涇陽戈國墓地的戈卣從形制上比較,認為其時代屬商周之際。我們還可根據這件卣的紋飾進一步確定其時代,如卣提梁端的掌狀角龍首,與寶雞鬥雞台鼎卣(美國大都會博物館藏)一致;腹部的“花冠鳳鳥紋”分別和上海博物館藏鳳紋簋(上海博物館青銅器研究組《商周青銅器紋飾》,文物出版社,1984年)上的“花冠鳳紋”、寶雞戴家溝方鼎(《中國美術全集·青銅器》,文物出版社,1985年)的鳥紋相同,有特殊的藝術價值。這幾件器物的年代均屬西周早期,因此,提梁卣可推斷為西周早期。有蓋尊器身為敞口,鼓腹,高圈足,扉棱間飾蕉葉紋、夔龍紋、饕餮紋等,雲雷紋襯底,具有西周早期的特點;蓋為傘形,頂上有一圭型飾,邊沿飾四脊棱,其形制與器身明顯不合,當為後配之物(圖一)。觚、角二器,發掘者將觚定為西周中期;角根據形制、紋飾等特徵,也應為西周早期的器物。這幾件青銅器的製作均較精美。
芮公夫人仲姜墓(M26)出土的器物中,有大量的玉器,其中有些屬前世器物,且是古代玉器的精品,等級較高。其中一件“古玉”是紅山文化玉豬龍,高 13.5、寬10.8厘米。為岫巖玉質,整體呈C形,首尾相接處的缺未完全斷開,以陰線刻劃出嘴、鼻、眼及面部皺褶,部分線刻紋飾已磨損不清。另一件“古玉”是玉戚形環,外徑11.9厘米、內徑6.5厘米、厚0.5厘米。為青玉質,微透明,表面呈豆青色,有棕黃色沁斑,質地較好,做工精細。形狀為環形,外側兩邊各飾有四個突牙,在立沿部刻有銘文“小臣奚□”四字。發掘者將此器銘文與三門峽虢國墓玉璧上的刻文加以對比,認為它們在內容和書體方面大體相同。李學勤先生曾經對三門峽虢國墓出土的這件玉器進行研究(《談小臣系玉瑗》,《故宮博物院院刊》1998年第3期),將其刻銘釋為“小臣奚 ”,認為“小臣”是謙稱,“奚”為人名,“ ”可讀為“獻”,為進獻之意,即此器是叫系的臣下進獻給商王的,並指出“小臣奚”見於商代晚期的青銅器和殷墟發掘出土的一件石簋的銘文中。由此看來“小臣奚”應是商代晚期地位顯赫的人物。觀仲姜墓(M26)出土玉戚形環圖片,銘文中所釋為“奚”的字,與三門峽虢國墓玉璧上的“奚”字相同,應改釋為“奚”, 而未識之字亦應為“ ”(獻)。因此,這件玉戚形環也應是小臣系進獻給商王的禮物。這些“古玉”都具有較高的藝術價值。

小臣奚玉戚反映的殷周之際變革

在殷商甲骨文中,常有“小臣”的稱謂,比如享配成湯的大尹,也稱小臣。所謂小臣,實際上是執宰朝政的大臣。而奚姓則為奚仲後人。終商一朝,奚姓和子姓共掌朝政,商亡後,兩姓後人宋和薛還是同盟。
仲姜墓中發現的小臣奚玉戚,應該是周革商命後的戰利品。或者是周貴族芮分得,或者齊太公家族分得後作為仲姜的陪嫁帶到芮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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