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利斯特菌病

基本信息

概述

利斯特菌病(listeriosis)又譯為李司忒菌病,是由單核細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或譯為產單核細胞性利斯特菌病(listeriamonocytogenes)]引起的急性傳染病。患者多在免疫功能低下時感染髮病,主要見於新生兒,老人、孕婦及免疫缺陷病人。

病因

(一)發病原因
單核細胞增多性利斯特菌病為革蘭陽性桿菌,兼性厭氧,無芽孢,長1~3μm,有鞭毛及動力,在多種培養基中生長,耐鹼不耐酸,最適宜的培養溫度為35~37℃,低於4℃生長較差,能發酵多種糖類,產酸不產氣,過氧化氫酶陽性,甲基紅及V-P反應陽性,在含血清的葡萄糖蛋白腖水中能形成粘多糖莢膜,在血瓊脂平板上可產生溶血環,在腦脊液標本中成對排列,形如球菌,可誤為肺炎球菌,當革蘭染色過度脫色其形狀又如流感桿菌,有時與類白喉桿菌也極易混淆,則需按其生化特性等作鑑別。
(二)發病機制
病菌自胃腸道侵入後,由小腸微絨毛的上皮細胞內攝作用所攝取,感染巨噬細胞,並隨巨噬細胞播散至全身,李斯特菌可產生溶血素,後者可與細胞膜的膽固醇結合,並引起巨噬細胞的死亡,病菌和結核分枝桿菌,沙門菌相似,是細胞內寄生菌,可以在單核-巨噬細胞內繁殖,多種因素能影響李斯特菌在細胞內生長及致病,如鐵化合物,過氧化氫酶,過氧化物歧化酶,細菌表面成分及溶血素等,宿主對這類細菌的殺滅作用主要依靠細胞免疫,實驗證明,小鼠感染李斯特菌後,在脾臟和局部淋巴結引起T細胞的母細胞轉化和繁殖,這種細胞如被動轉移至正常小鼠,可使後者抵抗李斯特菌的致死性感染;而血清則不能被動轉移抗病能力,T細胞的特異保護能力依賴於巨噬細胞,巨噬細胞在致敏的T細胞作用下,可迅速動員至炎症部位,吞噬致病菌,並增強殺滅致病菌的能力,動物實驗還證明,套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和(或)細胞毒藥物可有效地抑制細胞免疫,使受小劑量李斯特菌感染的動物死亡。
孕婦受染後本身病情很輕,但如通過胎盤或產道傳播給胎兒或新生兒時,常引起後兩者嚴重感染,胎兒病理檢查可見全身各臟器有播散性,多發性針尖大小黃白色小膿腫,在肝臟最為顯著,其次為脾,腎上腺,肺,胃腸道,中樞神經系統等,鏡檢有壞死灶和大量中性粒細胞及單核細胞浸潤,壞死區及其周圍可發現革蘭陽性桿菌,腦膜炎患者屍檢所見為化膿性軟腦膜炎和室管膜炎,常伴有脾充血腫大,肝,腎上腺和肺有局灶性壞死和炎症。

治療

(一)治療
本菌對青黴素G、氨苄西林(氨苄青黴素)、氯黴素、慶大黴素、鏈黴素及紅黴素等均敏感、但對磺胺、桿菌肽不敏感、所有頭孢菌素都無效。
腦膜炎時因病情較重,常用2種抗菌藥物聯合治療。一般為氨苄西林(氨苄青黴素)加慶大黴素或氯黴素加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療程3周,療效頗佳,氨苄西林(氨苄青黴素)劑量為150~200mg/(kg?d),分次靜注或肌注。其餘抗生素用量與治療其他細菌性腦膜炎相同。
治療開始優先選用氨苄青黴素加一種氨基糖苷類藥物。氨苄青黴素或青黴素與氨基糖苷類或利福平的協同作用已得到證明。
甲氧苄啶-磺胺甲?唑和亞胺培南對單核細胞增多性利斯特菌具有較好的活性,但此方案在新生兒中尚未有很好的評價。
在觀察到臨床的療效反應後可僅給予氨苄青黴素,14天一般即可,但最佳療程尚不明確。應給予有敗血症的新生兒其他輔助治療(見上文新生兒敗血症),對重症患兒應考慮作引流/排膿治療。
(二)預後
母親患了利斯特菌病可致流產或死產。
自強調早期診斷和早期套用抗生素以來,新生兒利斯特菌病的早髮型病例病死率約為30%,晚髮型約為10%。
利斯特菌性腦膜炎的總病死率約為30%,若伴有惡性腫瘤或原本免疫功能低下者則更高,患中樞神經系統實質性病變和心內膜炎的病死率可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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