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小企業研究中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小企業研究中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小企業研究中心創建於1994年,初名為中國貿易和環境研究所,2000年更名為技術貿易措施研究中心。 為了把我校中小企業研究中心建設成為該領域國內領先的研究基地,學校對該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的管理制度。 學校早已於2000年1月就建立了“研究基地和駐所研究制度”,並要求該中心也參照該制度建立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小企業研究中心駐所研究制度”。

基本概況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小企業研究中心創建於1994年,初名為中國貿易和環境研究所,2000年更名為技術貿易措施研究中心。2001年我校從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引進了專門從事中小企業研究的林漢川教授後,學校決定從新世紀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需求出發,結合我校擁有國際貿易學、法學、產業經

濟學,企業管理學、金融學博士點和碩士點等學科群體與科研優勢,按照“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的管理辦法,重組校內外科研力量,於2002年5月成立了直屬學校管理的實體性研究機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小企業研究中心。該中心已配備9個專職科研人員編制,2個行政和資料管理人員編制,設有獨立的辦公、科研資料室用房和專門的科研設備,並相應建立了中心科研人員聘任制度、內部分配製度與經濟獨立核算制度。

責任目標

為了把我校中小企業研究中心建設成為該領域國內領先的研究基地,學校對該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的管理制度。由校長與該中心主任林漢川教授簽訂了任期三年的聘任契約。聘任契約一方面對學校應履行的權利、義務、責任與監督辦法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另一方面對中心主任的目標責任、管理許可權、生活待遇、獎懲措施與政績考核標準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該中心主任林漢川教授已按聘任契約的規定開始工作。

駐所制度

該中心自建立之日起,就實行了開放式的研究人員聘任制度和駐所制度。規定所有專(兼)職研究人員都必須實行“帶課題和經費進入中心”展開研究,如有個別專(兼)職研究人員暫時沒有相應課題,則採取由中心給“課題和經費”的辦法加以聘任。學校早已於2000年1月就建立了“研究基地和駐所研究制度”,並要求該中心也參照該制度建立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小企業研究中心駐所研究制度”。

學術休假

為了保證學校教師有充足的時間完成所承擔的科研項目,我校已於1996年建立了學術休假制度,經過幾年的實施,學校已決定在該中心也推行這一制度。該制度規定:凡爭取到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教育部課題、北京市社科基金、外經貿部等縱向課題及其他重大課題,均視情況給予半年左右的學術休假,以在學術休假期間減免課題組成員的教學工作量,但一切與教學、科研有關的津貼照發,以便課題組成員專心致志地做好課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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