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1949年參加革命工作,在縣城關鎮國小任教。1949-1950年任太原市七區區委幹事。1952-1954年任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刑庭書記員。1954-1966年任太原市木材公司黨支部幹事、辦公室幹事。政法1966年任晉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1969年調內蒙古工作,曾任內蒙古烏蘭察布盟地區公安處檔案室負責人。1978年、1981年榮獲內蒙古自治區先進檔案室稱號,並參加了由內蒙古自治區組織的對全區各個盟市的檔案現場參觀檢查評比工作。
個人榮譽
曾兩次被評為烏蘭察布盟先進工作者,1991年獲公安部頒發的人民警察二級金盾榮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