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封開縣公路局職責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廣東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公路行業管理制度。
二、負責編制轄區管養公路建設、改造和養護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協理轄區管養公路建設、改造工程的招、投標工作。
四、負責對轄區管養公路實行路政行政管理,查處違反路政法規行為。
五、負責管養公路過路費等公路規費的征稽。
六、負責轄區內收費公路管理工作;負責制定轄區內收費公路及收費站(點)設定、調整、撤銷的方案。
七、負責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八、負責局屬各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創建文明樣板路工作。
九、負責公路科技項目成果推廣套用等工作。
十、對局屬各單位實施領導與管理。
領導分工
黨總支書記:羅照明負責黨總支全面工作。
局長、黨總支副書記:談欽鴻
負責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財審股。
黨總支副書記:聶文平
協助書記、局長工作,分管人事股、年票所和公路收費管理工作。
副局長:蘇釗凡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養護基建股。
副局長:劉水標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辦公室、路政所和安全生產工作。
工會主席:歐思煌
分管工會和勞動競賽工作;協助黨、政抓好文明建設。
總工程師:伍鎮煌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技術、工程和安全生產工作。
機構設定
二、內設機構市公路管理局設12個職能部門。
(一)工程處
路局工程處是公路局下的一個部門,主要負責國、省道及橋樑的工程管理工作。主要負責工程的招標、監督建設、驗收等工作,一般是業主方。
(二)辦公室(加掛“戰備辦”牌子)
負責局機關政務、文電、督查、接待工作;負責綜合調研、信息、新聞宣傳、重要文稿起草、來電來信來訪處理及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要檔案、文書檔案資料的收集、立卷、歸檔、保管和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微機的開發、利用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範圍內的各種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機關內部保衛和車輛、環境衛生、綠化、食堂、門衛等後勤管理工作 ; 負責檢查、指導、督促本局下屬各單位辦公室工作 ; 負責戰備辦的有關事宜。
(三)組宣科
負責制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議方案及選拔考核幹部的規定;負責全局系統幹部管理工作;對黨委管理的幹部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考察了解,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民主集中制的執行情況;辦理所管幹部呈報、審批、任免、轉正、退休手續及調動事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團的組織建設和黨員、團員幹部的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宣傳、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研工作;負責全局的職工教育工作,引導和支持職工學政治、學業務、學技術,根據實際,定期舉辦崗位培訓和等級培訓;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黨委的日常工作及黨務工作。
(四)勞資科
負責全局工資基金的管理、勞動用品的發放及招工、轉正、調資、升級、異動、退休退職、傷殘死亡、獎懲等有關工作;參與編制勞動定員與定額標準、勞動管理辦法和分配辦法;負責工人的人事檔案管理和有關來信來訪工作。
(五)養路科
負責全局公路養護的生產管理,督促、檢查和考核各管養單位養護生產任務的完成情況;制定和完善養護生產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的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和檢查考核辦法;負責養護生產的技術管理,制定和修訂技術操作規程,總結和推廣養護生產的先進經驗及新材料、新結構和新工藝;負責水毀工程的報批與修復及其他大中修工程的組織實施。
(六)工程質監科(加掛“公路設計室”、“公路實驗檢測中心”、“監理諮詢中心”牌子)
負責全局路面大中修工程、新改建工程、橋樑工程、公路站房工程的管理、質量監理、設計檔案審批,並負責組織檢查和驗收;負責上報項目設計檔案的編制和測設工作;負責公路設計、公路實驗檢測、監理諮詢中心的建設管理工作;做好新材料、新工藝、新結構的學習及推廣工作。
(七)計畫統計科
負責收集、匯總各科室和局屬各單位計畫,審核編制並上報和下達計畫;負責做好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調控工作;負責全局公路統計報表的收集、匯總、上報、檢查、督促,指導各管養單位統計記錄工作;負責落實上級撥款;負責全局路面、橋樑系統的管理。
(八)公路收費科
負責編制全局公路收費站和渡口年度徵收計畫,檢查督促徵收政策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和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加強征費稽查和票證管理,加強徵收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法紀教育,及時查處有關違紀問題,堵漏增收,確保徵收任務的完成。
(九)機務科
負責制訂、完善和落實機務、渡運管理的制度、辦法;合理調配和使用機械、船舶,保證公路工程養護和渡運生產的需要;負責檢查督促全局的安全生產;負責對機務、渡口實行目標管理;負責機械、船舶的維修、保養、購置和更新改造工作,辦理有關固定資產驗收、調撥、建檔、登卡、停使、封存、報廢處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