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延之

封延之(487—540),字祖業,封隆之之弟,渤海之蓚人也。少明辯,有世用。起家員外郎。中興初,除中堅將軍。高祖以為大行台左光祿大夫,封郟城縣子。行渤海郡事。以都督從婁昭討樊子鵠,事平,除青州刺史。

基本信息

封延之(487—540),字祖業,封隆之之弟,渤海之蓚人也。少明辯,有世用。起家員外郎。中興初,除中堅將軍。高祖以為大行台左光祿大夫,封郟城縣子。行渤海郡事。以都督從婁昭樊子鵠,事平,除青州刺史。
延之好財利,在州多所受納。後行晉州事,高祖沙苑失利還,延之棄州北走。高祖大怒,同罪人皆死,以隆之故,獨得免。興和二年卒,年五十四。贈使持節、都督冀殷瀛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僕射、司徒、冀州刺史,謚曰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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