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金台區美術家協會2010年批准成立,現有成員30人。其中,中國美協會員1人、陝西省美協會員16人。是寶雞市金台區美術界最具學術性的藝術團體。寶雞市金台區美術家協會是從事美術工作的各界人士自願結合的專業性民眾團體,屬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是寶雞市金台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金台區美術家協會的團體會員,是區委和區政府聯繫廣大美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美術工作者聯繫社會、走向市場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美術、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業務上接受寶雞市美術家協會的指導。主管單位為寶雞市金台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為寶雞市金台區民政局。
協會宗旨
協會宗旨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文藝的“三為”方向和“雙百”方針,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全區美術工作者及愛好者,積極倡導“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文藝創作精神,繁榮和發展美術事業,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組成人員
名譽主席:鄭玉林 王尊農
主 席:李升運
副 主 席:王華俠 洪 濤 陳 博 郭 偉 張迎春 張 帆 馮廣智 王 萌
秘 書 長:馮廣智(兼任)
副秘書長:曾曉霞 李 卓 周以林
理 事:尚建新 張讓林 吳娟玲
令建軍 劉景旺 張 惠
雲彩新 劉廣林 劉伯民
吳茂剛 蘇建黎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寶雞市金台區美術家協會”。
第二條本會是在寶雞市金台區文聯領導下,由寶雞市金台區美術家和從事美術工作的各界人士自願結合的專業性民眾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文藝的“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全區美術工作者及愛好者,積極倡導“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文藝創作精神,繁榮和發展美術事業,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第四條本會是寶雞市金台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是區委和區政府聯繫廣大美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美術工作者聯繫社會、走向市場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美術、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業務上接受寶雞市美術家協會的指導。主管單位為寶雞市金台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第二章業 務 范 圍
第五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會員及廣大美術工作者,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文化藝術素養。
(二)大力繁榮美術創作,積極為會員學習業務、深入生活、進行創作提供必要的條件,採取各種方式鼓勵他們創作出更多的優秀作品。
(三)組織舉辦各種形式的藝術活動,如展覽、評選等,互相促進,共同提高。向全國、全省及全市美術展覽推薦優秀作品,推動美術創作。
(四)開展對外藝術交流,加強同各地美術組織團體的友好往來,介紹和推廣國內外美術創作研究動態及成果。
(五)大力扶持培養美術創作新人,提供各種條件,鼓勵人才脫穎而出。
(六)加強美術評論和理論研究工作。組織會員開展對美術新作的評論、研討,總結交流藝術成果,促進藝術發展。
第三章會員
第六條本會的會員為個人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自願加入本會。
(二)本人的美術作品和理論文章在市以上刊物發表兩篇以上;美術作品參加市級以上美協組織的展覽兩次以上。
(三)美術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的人士。
第八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本會二名會員的介紹。
(三)經理事會審核,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
(四)發給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遵守本會章程,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關心本會的組織發展工作,積極發現、培養、推薦合格會員。
第十一條會員如果二年不從事美術創作,不交納會費,不參加本會組織的美術活動,則認為自動退會。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二條會員如觸犯刑律或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或主席會議表決,取消其會籍。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寶雞市金台區美術家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協會理事會組成人員。
(三)審議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
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六條理事會和主席團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七條理事候選人一般由協會主席團經民主協商醞釀提名,經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理事會選舉產生主席一人、副主席和成員若干人組成主席團。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
(二)發展會員、選舉和罷免主席團組成人員。
(三)籌備召開理事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設立相關機構。
(六)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維護會員從事美術創作、研究等合法權益。
(九)決定秘書長、副秘書長人選。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議由主席團或主席召集,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由主席團決定可隨時舉行。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主席團由主席、副主席和主席團成員組成。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十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主席團任期至下屆新的主席團產生為止。
第二十二條 主席團會議不定期召開,由主席或主席委託的副主席召集。主席團會議須有2/3以上組成人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主席團成員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理事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
第二十四條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領導協會工作並負責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本會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由主席團或主席提名,由理事會決定。
第二十五條 協會設立名譽職務,由理事會或主席團聘請資深專家和社會知名人士或社會活動家若干人擔任。榮譽職務不兼任理事。
第二十六條本會設國畫、油畫、漫畫、工藝美術、水彩(版畫)、理論等六個藝術專業委員會,在理事會和主席團領導下開展相關業務活動。
第二十七條本會的主席、副主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作風正派,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奉獻精神。
(三)主席、副主席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八條本會主席、副主席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理事會2/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本會主席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協會的全部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主席團和理事會會議。
(三)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主席團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負責推薦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各專業藝術委員會負責人的人選,提交理事會決定;提名名譽職務聘任人選提交主席團通過。
(五)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六)根據工作需要向有關方面匯報主席團會議或理事會的工作。
第三十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協會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組織本會有關活動。
(二)協調本會各藝術專業委員會、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和其他業務機構開展工作。
(三)執行理事會或主席團議決事項。
(四)推薦提名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
(五)協助主席、副主席處理本會日常工作,辦理主席或副主席交辦的本會其它工作。
(六)管理財務及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社會捐贈、資助。
(三)主管部門撥款。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本會的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後提交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由本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自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