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慎性監管原則又被稱為“結構性的早期干預和解決”方案。1991年的FDICIA法案包含“迅速糾正行動條款(簡稱PCA)”和“最小成本解決條款(簡稱LCR)”。按照這樣的條款,當一家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降低到2%時,如果它的股東還不能及時補充資本金,那么監管當局就應當清算或者出售這家銀行。其精髓在於儘可能趕在銀行資本金完全損失掉之前採取行動,以便讓銀行股東之外的其它人不受損失,也避免動用存款保險基金。動用存款保險基金只會發生在監管者監管不充分、未能及時採取行動和監管者被欺詐的情形中。巴塞爾協定中約定的國際監管準則也與審慎性監管相一致。以前,存款人對銀行業的信心完全來自存款保險制度;今天,存款人對銀行業的信任更多來自審慎性監管。
中國銀行業尚未確立審慎性監管規則。人行官員反覆強調的“退出機制”論甚至暗示審慎性監管還離得很遠。首先,“退出機制”論指出關閉金融機構就是需要花錢。這顯然偏離了LCR準則;其次,它還暗示監管機構可能要等到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之後才有能力對問題銀行採取行動。這又偏離了PCA準則。事實上,如果立即、全面、嚴格地實施審慎性監管,個別現在還在營業的銀行已經達到關閉標準。如果不讓這些銀行關閉,而是讓它們參加存款保險,存款保險將背上沉重包袱。
相關詞條
-
巨觀審慎監管
巨觀審慎監管是為了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防止金融系統對經濟體系的負外部溢出而採取的一種自上而下的監管模式。
含義 區別 國際發展 對策建議 -
審慎監管
審慎監管是指監管部門以防範和化解銀行業風險為目的,通過制定一系列金融機構必須遵守的周密而謹慎的經營規則,客觀評價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並及時進行風險監測、...
概念 實現手段 審慎監管理念的起源 -
全球監管
當前國際金融危機仍在蔓延,全球經濟出現嚴重下滑。痛定思痛,不管是在美歐等發達經濟體,還是在眾多開發中國家和“金磚四國”等新興經濟體,主流觀點均認為,金融...
背景 簡介 體系 職責 八大要點 -
巨觀審慎監管框架下的逆周期政策研究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圖書信息 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目錄 -
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
《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Core Principles for Effective Banking Supervision),簡稱《核心原則》,是巴...
概述 主要內容 -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簡稱巴塞爾委員會,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原稱銀行法規與...
基本簡介 主要宗旨 重要任務 歷次協定 新版介紹 -
《銀行監管的國際標準: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暨核心原則》
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的金融危機過後,國際社會逐漸認識到,有必要制定一整套國際標準和守則,從而提高各國和整個國際金融體系抵禦風險的能力。迄今為止,國...
內容簡介 目錄 -
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學習綱要
《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以下簡稱《核心原則》),是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997年發布的國際銀行監管領域裡一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文獻。
圖書信息 內容提要 目錄 -
銀行業監管
銀行業監管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從狹義上講,銀行業監管是指國家金融監管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組織及其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的總稱。廣義的銀行業監管則不僅...
銀行業監管的類型 銀行業監管的原則 決定銀行業監管重要地位的原因 銀行業監管的相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