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學書畫協會

寧波大學書畫協會

寧波大學書畫協會成立於1996年,是在共青團寧波大學委員會領導下,由我校書畫愛好者自願組織起來並自行組織領導開展工作的校級優秀學生社團。先後曾獲“寧波大學優秀學生社團”,“寧波市高校優秀學生社團”,“寧波大學十佳社團”等榮譽稱號。協會以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為己任,以加強學生綜合素質,激發學生書畫學習的興趣,提高學生書畫水平,擴大書香寧大校園藝術的影響為宗旨,以豐富和活躍校園文化生活,增強學生藝術修養品質為目的,為眾多的書畫愛好者搭建虹橋增進交流,創建平台展示才華。

簡介

寧波大學書畫協會 寧波大學書畫協會

自創建以來,該協會成功的舉辦了多次書畫展覽,書畫大賽,書畫現場義贈,師生書畫交流展,外出寫生等多次活動以豐富會員的課外生活;平時在每周開展書法、繪畫講座、教學及會員的互相交流與學習來提高會員的書法、繪畫水平。協會與慈谿掌起書畫協會、九龍湖書畫協會、寧波市青年書法家協會取得了長期的聯繫,並且定期開展交流活動,以此來調動會員的積極性,從而也檢驗了會員的書畫水平。目前為止,已有多名會員加入寧波市青年書法家協會。

協會秉持“腹中有墨、心中有愛、筆下有神”的會訓,用書畫傳承著中華優秀文化,用墨香吸引著對書畫有濃厚興趣的寧大師生來書畫活動室(錦繡學生活動中心405室)交流切磋。我們的會員來自不同的省市和地區,不同的學院和專業,甚至不同的國度,但是對書畫的熱忱追求使大家匯聚到書畫活動室這片充滿墨香的別致天地,凝聚到校書畫協會這個和諧溫馨,其樂融融的大家庭。

協會從今年開始舉辦“寧波大學書畫文化節”作為協會的品牌活動,作為活動之一的“寧波市高校學生書畫巡展”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相信我們一定能涵養起一個墨香四溢的寧大校園。

Q:書畫協會是一個怎樣的社團呢?A:書畫協會是由書畫愛好者自發組成的學生組織,經過不斷努力,已經連續多年成為校十佳社團,今年也是他進擊的第20個春秋。

Q:書畫協會只能是書畫有基礎的同學參加嗎?

A:不是的,我們協會不僅有專業書畫比賽活動,還有針對零基礎的同學舉辦的娛樂性活動。

Q:如果我字寫的不好,有什麼方式可以提高呢?

A:我們周末會有免費培訓課程,會有專業老師及優秀學長學姐進行教學。

Q:如果我有一定基礎,可以通過協會參加比賽嗎?

A:可以的,我們協會將在新學期組織全校所有書畫特長同學參加國、省、市、校級比賽, 只要你有實力,我們就會有舞台。

Q:協會有什麼品牌活動嗎?

A:我們協會品牌活動有現場書法大賽,寧波高校書畫交流節,t恤塗鴉大賽,全國綜合性大學書畫聯展等等,更多活動新學期敬請期待!

Q:除了書畫比賽,還有什麼貼契約學的日常活動呢?

A:我們會組織美術館志願者活動,會有青志時間;還有留學生書畫交流,是不可多得的練習口語的機會呢;此外如果你願與書協共奮鬥,更有機會獲得創新學分喔!

Q:那我如何才能加入書畫社團呢?

A:請大家可以關注人人主頁:“寧大書畫協會”,抑或微信服務號:ningdashuhuaxiehui,或者在百團大戰時現場報名,我們期待你的到來!

寧波大學書畫協會以民主集中制為組織原則,以部門負責制為工作原則,以《寧波大學書畫協會章程》極其附屬檔案為本協會基本活動準則。

寧波大學書畫協會以“腹中有墨,心中有愛,筆下有神”為會訓。

章程

第一章會員

第一條凡寧波大學在校學生,承認協會章程,遵守協會紀律,對書法、繪畫、篆刻有濃厚的興趣愛好,願意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以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為己任,並能夠按要求上繳會員費的,均可以申請入會。

第二條本協會在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吸收對學習書法、繪畫、篆刻有濃厚興趣,有積極團隊協作精神的同學入會,以有一定書法、繪畫、篆刻基礎的同學優先。協會為正式成為書畫協會會員的同學建立檔案,編入具體部門。

第三條會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會員必須遵守協會章程和各項紀律,積極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以及與其他校內外書畫協會的交流。

(二)會員必須認真學習、研究書畫知識和技能,以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為己任,在長期的書畫鍛鍊中提高自己的書畫水平,培養優良的人格品質。

(三)會員必須注重與其他會員的交流,加強團體協作,維護協會團結,一切以協會的利益為重。

(四)會員必須尊重他人及其作品,虛心接受批評和意見,努力融入到協會的大家庭中。

(五)會員必須積極參加包括會員大會在內的旨在加強協會整體水平,利於協會發展的各種會議,並在會議上對協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會員必須保護協會的公共財物,保持書畫活動室的整潔衛生,珍惜協會的工作資源。

第四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會員有權參加協會的有關會議,閱讀協會相關書畫學習資料,接受由協會組織的對書法、繪畫、篆刻的培訓。

(二)會員有權參加和監督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參與協會相關重大事件和問題的討論,並可以通過相關部門表達自己的意願。

(三)會員有權參加協會“優秀會員”、“社團積極分子”的評比,並在收到協會批評時為自己辯護。

(四)會員有權在會議上有根據地對任何部門,任何會員幹部,任何會員提出批評,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

(五)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且有行使表決的權利。會員有權查詢協會各項費用的收支情況。

(六)會員有權申請部門之間的調動。

協會任何人均無權剝奪會員的上述權利。

第五條會員有退會的自由,會員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有事須向所屬部門負責人請假,並由辦公室備案,三次沒正當理由不參加協會活動或工作的會員被視為自動退會。

第六條會員聘期一般截止到大三結束,協會每學年末對全體會員進行一次清選,長期與協會失去聯繫以及大四會員視為自動退會(由於大四同學多參加實習及其他個人事情)。

對於擔任過協會會員幹部的大三會員,願意繼續為協會的發展燃燒自己熱情的,在經本人同意之後自然進入顧問團。

對於大四不願意退會的會員,並且不擔任會員幹部的會員,經由常委會討論決定其去留,留會者一般安排在顧問團。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寧波大學書畫協會設會長團、顧問團、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軟筆部、硬筆部、國畫部、速寫部。

第八條會員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有權做出重大事件的決策,進行會員幹部的選舉,聽取會長團的工作報告,決定協會年度工作計畫。

會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並且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會長團決定召開的時間和次數。

第九條顧問團是協會的指導機構,由協會資深會員和已經卸任的但仍然關心協會發展的老會員組成。顧問團負責協會相關工作和活動的指導和幫助,可以隨時列席協會的各種會議,但不涉及協會日常事務。

協會另外聘請指導老師若干名。

第十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由協會會長團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作為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討論並決策協會的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會長團從會員大會產生的理事會中選舉產生,有權召開各種會議,有義務起草協會發展規劃,組織各類活動,協調各部門之間關係,向會員大會做工作報告。

第十二條協會各部門職能具體如下:

(一)辦公室

(1)負責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召開會員幹部例會及日常工作會議,及時做好會議的通知和記錄,以及會員值勤的安排和值勤情況的記錄。

(2)負責協會相關檔案等的管理,財物的管理,向協會匯報資金使用情況,並記錄在案。

(3)負責協會規章制度的完善和宣布,各類通知的擬定和發布,以及各種資料的整理。

(二)組織部

(1)組織部負責協會相關活動的組織工作,實施已經審批的活動方案組織活動內容及人員的調配方案。

(2)負責協會的書畫志願服務。

(3)負責會員的考評調動以及“優秀會員”,“社團積極分子”的評工作。

(4)負責協會相關選舉工作。

(三)外聯部

(1)負責協會活動資金的籌備,與贊助商聯繫,完成贊助策劃的擬寫。

(2)負責與校內外各社團,尤其是書畫協會的交流聯繫。

(四)宣傳部

(1)製作各類海報宣傳單。

(2)負責聯繫媒體進行活動的報導。

(3)負責協會相關活動的攝影工作。

(五)書法組

(1)負責書法知識的收集和書法藝術的研究與宣傳。

(2)負責書法講座、書法大賽、書法展覽等的籌備。

(4)負責書法必需品的採購。

(六)繪畫組

(1)負責繪畫知識的收集和繪畫藝術的研究與宣傳。

(2)負責繪畫講座、繪畫大賽、繪畫展覽等的籌備。

(3)負責繪畫必需品的採購。

(七)硬筆基礎部

(1)組織無基礎的會員進行硬筆書法學習。

(2)硬筆基礎班學員作品收集

(八)硬筆交流部

(1)組織有基礎的會員進行硬筆書法學習、交流。

(2)硬筆交流班學員作品收集

(九)軟筆基礎部

(1)組織無基礎的會員進行軟筆書法學習。

(2)軟筆基礎班學員作品收集

(十)軟筆交流部

(1)組織有基礎的會員進行硬筆書法學習、交流。

(2)硬筆基礎班學員作品收集

(十一)國畫部

(1)組織會員進行國畫學習、交流。

(2)國畫班學員作品收集

(十二)油畫部

(1)組織會員進行油畫學習、交流。

(2)油畫班學員作品收集

(十三)素描部

(1)組織會員進行素描學習、交流。

(2)素描班學員作品收集

第三章會員幹部

第十三條協會將在全面考察的基礎上,選拔具有一定書畫藝術水平和管理水平、工作積極認真、辦事講實效、顧全大局、團結同志,在協會內獲得廣泛好評的會員擔任協會的會員幹部。

第十四條會長團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三名。會長負責協會的全局性協調,副會長協助會長負責管理具體工作,會長不在時行使會長職權。

當會長不能行使權利時,由副會長主持召開理事會,確定代理會長人選,直到下屆會員大會,選舉新任會長。半數以上的會員聯名可以撤銷會長團成員職務,另行選舉。

會長團可根據需要設立會長助理若干。

第十五條協會各部門設部長(主任)一名,副部長(主任)若干。各部門負責人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各部門副負責人,又各部門負責人自行任命。書法組和繪畫組的小組長也由組長自己任命。部長(主任)負責本部門的一切事物,合理分配副部長(主任)工作,督促本部門人員團結協作,共同完成任務,保證內部協調、溝通和聯繫,信息的交流、反饋和傳遞。

第十六條顧問團一般不設負責人,負責協會相關活動的指導和書畫教學指導工作。

第十七條各會員幹部的任期為一年,在任期內發生變動的由任命單位研究決定更改事宜。

第四章獎勵與懲罰

第十八條協會每學年末對全體會員進行考評。由組織部主持,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標準進行考評,對考評不合格的會員由會長團進行二次考評。會員對考評不滿可以申請重新考評。

第十九條協會設立“優秀會員”、“優秀會員幹部”、“社團積極分子”以表彰在本學年中表現優秀的會員及會員幹部。

第二十條對於考評不合格的,將不再納入下屆會員編制,勒令退會或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一條對於在考評時間之外表現較差的會員、會員幹部,協會將予以通報批評、警告、罷免(指會員幹部)、勒令退會。

第五章協會的活動

第二十二條協會的品牌活動是“寧波大學書畫文化節”,其中包括書畫講座,書畫大賽,書畫義贈、書畫交流、書畫展覽等子活動。

第二十三條每周六、日舉行的書畫訓練活動為協會的日常活動。

第二十四條協會將定期開展書畫講座,視頻教學,書畫研討,以及與周邊縣市書畫協會書畫家的交流活動。

第二十五條與協會相關的其他活動。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式

第二十二條本社團的主要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經協商並徵求會員意見後按學校有關規定合理修改、增刪本協會章程,並交由會員大會通過方能施行。

第二十三條修改社團章程需有理事會投票表決才能進行,否則無效。

第七章 社團終止程式

第二十四條 本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若協會因違反學校有關規定而被責令解散,協會服從學校決定。

第二十五條 本社團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校團委的監督下,按照寧波大學的有關規定進行分配。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所有。本章程附屬檔案包括《辦公室管理條例》《會員管理條例》《會議及日常工作管理條例》《會員幹部選舉條例》《會員幹部自薦表》。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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