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發展了張載以來的氣本論思想,對作為“物之體”的“氣”進一步給以哲學的規定。他不再把
“氣"僅看作是“生物以息相吹”或“口可以吸而入,手可以搖而得”的具體實物,而是對整個物質世界最一般的屬性所作的更高的哲學抽象。他運用“實有”這一範疇來規定物質世界的客觀實在性,認為"實有"的涵義是“天下之公有也,有目所共見,有耳所共聞也”,這種客觀實在性是人所共同感知的,人所面對的物質世界是絕對真實的,“從其用而知其體之有”,“體用胥有而相需以實”。
王夫之還改造來自《中庸》的“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等命題,以“誠”表示“實有”,認為“陰陽有實之謂誠”,“誠也者,實也,實有之、固有之也,無有弗然,而非他有耀也”,即認為物質及其運動形態的實有性是絕對的、無條件的,本來如此,永遠如此。
王夫之的這些論述,豐富和深化了氣一元論的本體觀,對樸素唯物主義的理論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