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沙窩蘿蔔

富硒沙窩蘿蔔不僅富含人類必須的微量元素硒,還富著更多的其他人類需要的元素,適合富硒農產品的開發,對人類的健康起著重要的作用;由於產地在小沙窩村故得名富硒沙窩蘿蔔。

富硒沙窩蘿蔔

硒是人類必需的微量元素,醫學方面有關研究證實了人類的多種疾病,如:癌症、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溶血性貧血等,與長期硒元素攝入量不足有關。硒在地殼中存量極少,大約只有9×10,多集中在硫酸鹽礦物中,與硫伴生。土壤中的硒,受地質、地貌、氣候等因素的影響,分布極不均勻,世界上有四十多個國家存在不同程度的缺硒地區。中國農科院1980年調查了我國除台灣省以外的所有地區,證實了我國除陝西的紫陽、湖北的恩師及四川、貴州、湖南等省存在面積不大的高硒地區以外,有72%的地區屬於缺硒地區,其中包括華北地區的京、津、冀等省市和華東地區蘇、浙、皖、滬等省市。我國上世紀90年代初進行的總膳食調查,為全面評價我國膳食結構和營養質量提供了準確的資料和可靠的依據。結果顯示,我國居民日常飲食中硒攝入量平均值為43.3μg/d,低於中國營養學會推薦的硒適宜攝入量下限50μg/d,生活在嚴重缺硒地區的居民硒攝入量低於20μg/d。因此開發富硒農產品,通過日常飲食提高硒攝入量,對於提高缺硒地區、缺硒居民群體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

富硒沙窩蘿蔔富硒沙窩蘿蔔
小沙窩村行政劃分位於天津市西青區辛口鎮,和千年古鎮楊柳青相毗鄰,東距津滬高速公路5公里,西距津保高速公路6公里,距津滬鐵路周里莊車站1公里,交通便捷、通暢、公路四通八達。小沙窩蘿蔔又名“衛青蘿蔔”已有300多年的歷史,其產地——小沙窩村,地處南運河河畔,其土紙上沙下粘,特別適合蘿蔔的生長。這裡的蘿蔔皮細光亮、肉色翠綠、品質細膩、甜辣可口、味如水果,富含維生素、蛋白質及微量元素。富硒農產品的界定

富硒農產品作為提高缺硒地區、缺硒居民群體飲食結構中硒攝入量的特殊商品,首先要求具有適宜的含硒量水平。含硒量太低達不到補硒的目的,含硒量過高可能產生硒中毒。因此,對富硒農產品含硒量應有嚴格的標準。其次富硒農產品應具有由遺傳因素、栽培環境、加工工藝所決定的所有正常商品性狀。

富硒農產品生產技術研究進展與開發現狀

在農業生產中施用硒肥(包括土壤施硒和葉面施硒)是提高農產品含硒量,進而達到解決缺硒地區、缺硒居民群體飲食結構中硒攝入量不足的有效措施。芬蘭採取土壤施硒的方法,有效地提高了小麥含硒量,使居民日常飲食的硒攝入量由39μg/d提高到92μg/d,取得了另人矚目的效果。我國在上個世紀80年代末期開始富硒農產品的相關研究,取得較大進展,為富硒農產品生產技術提供了理論依據。
植物生理學方面的研究指出,作物可以通過自身的生理代謝,將生物活性低的無機硒轉化為生物活性高的有機硒。亞硒酸鹽在植物組織中很容易被轉化成有機硒化物,硒化物主要是R-Se-R′形式的胺基酸,穀物中的硒主要是以Se-Met(硒代蛋氨酸)形式存在。作物中的硒並不因是來源於自然狀態下的土壤或是施用含硒肥料而不同。營養生理學方面的研究指出,就人體對硒的吸收而言,生物源有機硒優於其它有機硒,穀物中的硒,占人類飲食中硒攝入總量的70~80%,是人體最重要的硒源。提高人體的硒營養水平,以補充穀物硒為宜。
由於富硒農產品有嚴格的含硒量標準,採用土壤施硒的措施需要對土壤進行監測,因此,在富硒農產品開發中多採用葉面施硒的方法。本站研製的富硒植物營養調節劑,經多年在小麥和水稻生產上試驗,使小麥和水稻含硒量大幅度提高,並穩定在200μg/kg~300μg/kg範圍內。為滿足麵粉加工配麥工藝的要求,可將小麥含硒量進一步提高,以保證麵粉含硒量穩定在200μg/kg~300μg/kg範圍之間。並制定了富硒小麥和富硒水稻生產技術規範,富硒農產品生產技術已趨於成熟。

產業化開發的必然性

由於富硒農產品含硒量有嚴格的標準,要嚴格按照富硒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範進行生產,在農作物收穫後和加工過程中要進行檢測,在銷售過程中,消費者對富硒農產品的認可主要是依據品牌和企業的信譽,這對於分散經營的農戶來說是難以做到的,其技術附加值也是難以實現的。由此決定了富硒農產品開發必然要通過產業化開發的途徑走向市場。

富硒農產品含硒量標準的依據

即便是產於嚴重缺硒地區的農產品中也含有一定量的硒,只不過其不能滿足人體對硒的需求。產於高硒地區的農產品中的硒含量常常超標而引起硒中毒。因此,富硒農產品必須有一個適當的含硒量範圍,無論硒含量過低還是硒含量過高,都不能稱為富硒農產品。

人體對硒的適宜攝入量

對硒的適宜攝入量的進行估算是一項十分浩繁的工作,需要對不同健康水平的群體進行廣泛調查,分析不同群體硒攝入量與血硒水平的關係,並做出準確評價。上世紀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已有眾多的文獻報告了22個國家43個地區的資料。
在估算硒的適宜攝入量時常常需參考硒的最低需要量(即生命必需的臨界量)和硒的生理需要量水平(即維持人體正常生理代謝所需的必要量),我國在硒的最低需要量的研究上,採取以克山病區與非克山病區的對比,確定硒的最低需要量為22μg/d,硒的生理需要量為50μg/d。
中國營養學會及FAO/WHO/IAEA聯合專家委員會1989年正式確定人體對硒的適宜攝入量為50~250μg/d,相對應的全血硒量為0.1×10~0.34×10,安全劑量為400μg/d,中毒劑量為800μg/d。

食品中硒含量的有關標準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GB13105—1991《食品中硒限量衛生標準》規定的食品含硒量(以硒計),成品糧≤300μg/kg,豆類及製品≤300μg/kg,蔬菜和薯類≤100μg/kg,水果≤50μg/kg,肉類(禽、畜)≤500μg/kg,魚類≤1000μg/kg,蛋類≤500μg/kg,鮮奶≤30μg/kg,奶粉≤150μg/kg。參考GB14880—1994《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的食品含硒量(以硒計),乳製品、穀類及製品140~280μg/kg,飲料及乳飲料為50~200μg/kg。這些標準為富硒農產品的含硒量標準提供了重要依據。

缺硒地區的分級指標

在硒的分布區域調查時,常以穀物和飼料的含硒量進行分級和評估。大多數調查分析結果表明,在缺硒地區穀物和飼料的含硒量<50~100μg/kg。認為當穀物和飼料含硒量<100μg/kg時,人和動物即可能發生硒缺乏反應症。俄羅斯則將麵粉含硒量<150μg/kg的地區稱為缺硒地區。 Kubota等人的研究,根據美國穀物和飼料的含硒量,將其劃分為4種類型、3個等級,①低含量地區:80%的穀物和飼料含硒量<50μg/kg,②含量變化大的地區:50%穀物和飼料含硒量<100μg/kg,③含量適中地區:80%穀物和飼料含硒量>100μg/kg,④局部地區:蓄硒植物含硒量>50 mg/kg。
中國農科院1980年的調查,參照國際上通常採用的方法,根據穀物和飼料的含硒量和我國的實際情況,確定了缺硒地區分級標準。在制定富硒農產品含硒量標準時,缺硒地區的分級指標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類 別 作物組織中含硒量範圍 mg/kg
嚴重缺硒地區 ≤0.02mg/kg
缺 硒 地 區 >0.02mg/kg ≤0.06mg/kg
變 動 區 >0.06mg/kg ≤0.10mg/kg
正 常 區 >0.1mg/kg

在近年的試驗中檢測到,天津市生產的小麥含硒量在30μg/kg左右,大米含硒量在20μg/kg左右,從而證實我市屬缺硒地區。
在制定富硒農產品含硒量標準時,缺硒地區的分級指標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硒攝入量與疾病的關係

許多關於流行病學的調查都證實了人的血硒水平與發病率呈負相關,血硒水平又與日常飲食的硒攝入量有關。美國曾進行34個城市的調查,發現硒攝入量較高的17個城市癌症死亡率為127×10,硒攝入量較低的另17個城市癌症死亡率為175×10。嚴重缺硒的芬蘭的調查顯示,飲用水含硒量高於0.1μg/L的地區,心臟病發病率為57.2×10,飲用水含硒量低於0.05μg/L的地區,心臟病發病率為466.4×10。我國對克山病的調查顯示,克山病高發區的穀物含硒量低於20μg/kg,非克山病高發區的穀物含硒量高於20μg/kg。因此,中國農科院制定的缺硒地區分級標準,以20μg/kg作為嚴重缺硒地區與缺硒地區的臨界值。中國醫學科學院對江蘇省某縣(肝癌高發區)進行補硒干預性實驗顯示,肝癌高發區通過補硒後,肝癌發病率比對照區降低2倍以上,同時也有效地控制了肝炎的發病率。
表2 居民硒攝入量和血硒水平比較

國家和地區 硒攝入量 μg/d 血硒ng/ml
中國 北京
中國 遼寧 大連
中國 遼寧 瀋陽
中國 新疆 烏魯木齊
中國 黑龍江 密山
中國 克山病地區
中國 全血硒臨床正常值
營養狀態
次缺乏狀態
缺乏狀態
美國正常人
日本正常人
英國人
66
58
53
49
27
11
50~200
50~120
25~40
10
170
110
60
143.1
88.8
78.8
75.0
33.4
8~22
100~340
100~200
30~80
8~22
265.0
176.9
107.0

這裡必須指出:各種疾病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硒攝入量缺乏導致人體免疫機能下降,加大了各種疾病發生的幾率,決不可以認為缺硒是一種疾病發生的原因或唯一原因。富硒農產品含硒量標準

根據心臟病發病率與血硒水平的相關分析,將血硒水平維持在140~180ng/ml時,較理想的硒攝入量為60~120μg/d左右,其範圍符合中國營養學會推薦的50~250μg/d硒攝入量和GB 14880—1994標準。
當穀物含硒量提高到200~300μg/kg時,日常飲食中來自穀物的硒從70%提高到80%~90%,加工損失約為10%。如按每人每天食用穀物300g~400g計,推算出硒攝入量:
200μg/kg×0.3×90%÷90%=60μg/d
200μg/kg×0.4×90%÷90%=80μg/d
300μg/kg×0.3×90%÷90%=90μg/d
300μg/kg×0.4×90%÷90%=120μg/d
由此可見,將富硒農產品(穀物及製成品)的含硒量指標確定在200~300μg/kg的範圍內,可以有效地糾正飲食結構中硒攝入量不足的現象,低於200μg/kg時則不易達到這一目的。由於人的食量是有限的,將穀物及製成品的含硒量標準確定在這個範圍,很難超過硒攝入量安全指標400μg/d,因此是安全的。穀物及製成品含硒量低於100μg/kg,尚未達到正常地區含硒量指標的,以及超過GB13105—1991標準的都不應稱為富硒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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