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規範

富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規範由富民縣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規範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縣政府辦公室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培養一支高素質幹部隊伍,更好地服務於縣政府中心工作,結合辦公室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縣政府辦公室是縣政府處理日常事務的綜合性工作部門和辦事機構,在政府辦公室主任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職責是充分發揮參謀助手、綜合協調、調研督查、溝通服務的作用,參與政務、辦理事務、做好服務,積極辦文、辦會與辦事,促進政府機關高效運轉。

第三條 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恪盡職守,團結協作,廉潔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章 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基本要求

第四條 政府辦公室十項職責

一、參與縣政府政務、管理縣政府事務、綜合協調縣政府各職能部門。

二、組織協調縣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

三、組織安排縣政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

四、調查了解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研究擬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

五、管理秘書事務,組織文秘人員辦理各級來文和起草各類檔案、文稿;做好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督辦工作,當好政府領導的參謀助手。

六、做好機要、保密和檔案等工作。

七、處理好民眾來信來訪,辦理答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八、管理好政府機關辦公秩序、日常值班、環境衛生、公用設施、水電供給等事務。

九、對下一級政府和縣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辦公室相關業務進行指導。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五條 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十條守則

一、政治堅定,旗幟鮮明;不人云亦云,是非不分。

二、團結協作,密切配合;不彼此拆台,推諉扯皮。

三、服從安排,上下溝通;不攬功諉過,越權越位。

四、勇於創新,鑽研業務;不因循守舊,不思進取。

五、埋頭苦幹,求真務實;不碌碌無為,弄虛作假。

六、言行謹慎,保守秘密;不隨心所欲,信口開河。

七、廉潔自律,剛正不阿;不以權謀私,見利忘義。

八、遵紀守法,文明禮貌;不目無法紀,冷硬橫推。

九、嚴於律己,寬厚待人;不貶低他人,抬高自己。

十、堅持原則,遵守制度;不自以為是,草率行事。

第六條 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四項規範

一、儀表整潔,舉止端莊。男士不準留鬍鬚、長發,女士不得濃妝艷抹;工作時間不能穿著過於生活化的服裝或奇裝異服;在辦公室坐姿要端正,工作時間不得在辦公室躺臥。

二、文明禮貌,優質服務。接聽電話、接待來人要用文明禮貌用語,與人談話時語言表達要得體;對基層反映的問題和要求,能辦的要馬上辦,不能立即辦的要講明理由;對到機關辦事的人員,要熱情接待、周到服務。

三、遵紀守法,維護公德。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嚴禁到不健康的場所娛樂、消費,嚴禁酗酒、賭博、傳看黃色信息等不良行為;嚴禁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嚴禁組織、縱容和參與集體上訪活動;敬老愛幼,關心團結同事。

四、愛護公物,講究衛生。自覺愛護各種公共設施,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棄物;辦公區、宿舍區、樓道等公共區域保持衛生清潔,辦公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第七條 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七不讓”

一、不讓首問事項在我這裡擱淺。

二、不讓領導布置的工作在我這裡耽誤。

三、不讓需要辦理的檔案在我這裡積壓。

四、不讓各種差錯和事故在我這裡發生。

五、不讓來辦事的同志在我這裡受冷落。

六、不讓政府和辦公室的形象在我這裡受到影響。

七、不讓任何機密在我這裡泄露。

第八條 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十不準”

一、不準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條件或借領導同志的名義辦理違背組織原則的事情。

二、不準歪曲領導同志的指示、批示,或越權答覆處理重要問題。

三、不準向領導同志提供假情況或隱瞞、歪曲事實真相。

四、不準利用特殊工作條件和領導幹部的影響為本人、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不準替代領導接受下屬單位、個人、管理和服務對象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禮品等。

六、不準接受可能影響領導機關、領導幹部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七、不準泄露黨和國家的秘密。

八、不準傳播小道訊息,造謠中傷他人,做有損團結之事。

九、不準酗酒,除有接待任務外,工作日中午禁止飲酒。

十、不準違反中央和省、市關於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的各項規定。

第九條 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須具備的十種意識

一、學習意識。要勤奮好學,刻苦鑽研,廣博地拓寬自己的知識面、提高理論修養。

二、效率意識。遇事要分輕重緩急,講求高效率、高質量,辦事果斷,不推、不拖、不諉。

三、奉獻意識。要吃苦耐勞,無私奉獻,具有甘當無名英雄的獻身精神。

四、嚴謹意識。要嚴謹細緻,準確無誤,具有事事認真,時時仔細的工作態度。

五、創新意識。要開拓進取,勇於創新,具有敢為人先,創造性開展工作的氣魄。

六、超前意識。要考慮在前,力爭主動,具有著眼未來,凡事快半拍的預見性。

七、責任意識。要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心和使命感,對工作負責,對領導負責,對部門負責,對民眾負責。

八、全局意識。要心繫全局,周全考慮,具有履行職責,服從、服務於辦公室工作大局的堅定性。

九、守紀意識。要高標準,嚴要求,具有嚴格要求自己,遵守黨紀國法的自覺性。

十、保密意識。要樹立保密觀念,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不該聽的不聽,自覺養成嚴守秘密的良好習慣。

第三章 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工作職責

第十條 秘書一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草擬縣政府綜合性文稿及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講話稿提綱、工作匯報和致辭。

二、為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日常事務及其他事務做好服務。

三、負責做好縣政府分管部門的協調聯繫工作。

四、辦理有關來文,起草、修改、初審、校對有關檔案、文稿,參與機要科列印有關檔案、文稿。

五、負責縣政府黨組會、常務會的相關會務工作,以及縣政府常務會會議紀要的起草。

六、參與縣政府或政府辦召開的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

七、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事關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調查研究活動,並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調研報告,為領導決策服務。

八、完成年度信息上報任務。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 秘書二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草擬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講話稿提綱、工作匯報和致辭。

二、為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日常事務和其他事務做好服務。

三、負責做好縣政府分管有關部門的協調聯繫工作。

四、辦理有關來文,起草、修改、初審、校對有關檔案、文稿,參與機要科列印有關檔案、文稿。

五、參與縣政府或政府辦召開的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

六、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事關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調查研究活動,並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調研報告,為領導決策服務。

七、完成年度信息上報任務。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秘書三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政務信息的上報和《富民政情》、《大事記》的編印工作。

二、負責縣應急辦日常工作,完成市應急辦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負責草擬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講話稿提綱、工作匯報和致辭。

四、為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日常事務和其他事務做好服務。

五、負責做好縣政府分管有關部門的協調聯繫工作。

六、辦理有關來文,起草、修改、初審、校對有關檔案、文稿,參與機要科列印有關檔案、文稿。

七、參與縣政府或政府辦召開的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

八、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事關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調查研究活動,並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調研報告,為領導決策服務。

九、完成年度信息上報任務。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條 機要文書科工作職責

一、接收、分發和傳遞各級黨政機關的來文,包括明傳電報,各類刊物、資料等。

二、負責縣政府及政府辦檔案、材料的分發、整理歸檔和銷毀等工作。

三、負責電子公文傳輸系統、傳真機、複印機及一體機的管理使用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的建立、開發和套用。

四、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的印鑑、介紹信、證明及其他檔案的管理工作。

五、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事關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調查研究活動,並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調研報告,為領導決策服務。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條 機關事務管理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辦公室財務管理。

二、負責辦公室駕駛員、工勤人員和政府機關食堂的管理。

三、做好縣政府領導同志的辦公、生活、用車等方面的服務。

四、負責管理機關大院及住宅小區的安全保衛、綠化美化、水電供給及環境衛生。

五、負責縣政府領導辦公室的清潔衛生和茶水供應工作。

六、負責縣政府及政府辦各種會議的接待、安排等會務工作。

七、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事關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調查研究活動,並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調研報告,為領導決策服務。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第四章 政府辦公室工作制度

第十五條 首問負責制

一、為進一步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樹立機關良好形象,更好地為領導、為基層、為民眾服務,在辦公室實行首問負責制。

二、第一位接手領導交辦工作任務,接待來電、來信、來訪的人員為首問責任人,對其接處的首問事項必須負責到底。

三、首問責任人對來諮詢辦事或來訪的人員,要以熱情的態度認真接待,耐心聽取對方要求,弄清事情的前因後果,明確處理途徑。

四、首問責任人要認真、負責、高效地辦理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凡領導交辦的工作,必須清楚情況,弄懂領導意圖、辦理時限、辦理要求等,並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完成領導交辦事項後要及時匯報。

五、對屬於本人職責範圍內的事,首問責任人要按規定及時辦理;對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也要負責聯繫有關責任人或有關責任部門、科室,不能問而不答,推諉扯皮。對不屬於辦公室職責範圍的,要向辦事人解釋清楚,並告知受理單位。如果問題緊急重大,首問責任人應立即向科室負責人或辦公室領導匯報。

六、首問負責制是加強辦公室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制度,所有工作人員要以民眾滿意為工作標準,認真執行首問責任制。對不履行首問職責,對來訪民眾敷衍塞責或態度生硬、蠻橫,經調查屬實的,將嚴肅處理。

第十六條 請示報告制度

一、辦公室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制。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全面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分管領導)對主任負責,協助主任抓好辦公室工作,認真抓好分管工作;科室負責人對主任和分管副主任負責,積極主動地抓好本科室的全面工作。主任、副主任、科室負責人,既要明確分工,又要密切配合;既要能夠獨立工作,又要服從統一指揮,做到遇事不推諉,不扯皮,互相支持,同心協力把辦公室整體工作做好。

二、按照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堅持逐級請示、報告,任何人不得超越自己的許可權自行其事。

三、堅持誰交辦向誰請示、報告的原則,避免多頭請示、報告,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以下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一)重要活動和重要工作計畫及進展情況;

(二)領導交辦的工作或事項,無法解決或遇到困難的;

(三)有關部門需通過辦公室向領導請示、報告的事項;

(四)重大工作失誤或事故;

(五)其他需請示、報告的事項。

五、請示、報告問題要抓住重點和關鍵,做到簡要明了、準確無誤,不得隨意歪曲或編造。

六、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要勇於負責,全力完成,不得推諉扯皮,嚴禁將矛盾上交。

第十七條 值班制度

一、縣政府辦公室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制度。正常工作日(含公休日)值班由縣政府值班室及辦公室機要科負責;節假日由各科室全體人員輪流值班。

二、值班人員要及時妥善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各種事務,對重要電話、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並做好值班記錄。對重大、緊急、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並做好書面記錄,呈送有關領導同志閱示。

三、對代收的各種電報、刊物、信函等,要逐項認真登記,及時轉辦。

四、待人接物做到禮貌、熱情。對來縣政府及辦公室聯繫工作、洽談事務的人員,要明確客人身份,做好登記,熱情耐心接待。對客人提出的問題,按有關規定答覆;對不清楚的問題,要請示有關領導,並按領導批示意見答覆。

五、加強值班期間的保密工作,嚴禁失密、泄密現象發生。

第十八條 保密制度

一、保密工作無小事,全體工作人員都要牢固樹立保密觀念,提高保密意識,遵守保密規定,杜絕失密、泄密。

二、全體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以下保密規定:

(一)不該說的秘密堅決不說,不該知道的堅決不問,不該看的堅決不看,不該記錄的堅決不記。

(二)不得私自或者在無保密保障的情況下,製作、收發、傳遞、使用、存放、銷毀秘密檔案、資料和物品。

(三)不得攜帶秘密檔案、資料和物品參觀、遊覽、探親訪友或進入公共娛樂場所。

(四)不得通過普通郵政傳遞涉密的檔案、資料和物品。

(五)不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電報、傳真、計算機網路傳遞涉密檔案、資料。

三、加強檔案管理。

(一)正式檔案一般發組織不發個人。所有檔案由專人負責管理。秘密級以上檔案要存放在保密櫥內。

(二)政府檔案要嚴格按規定範圍傳閱,未經原發文機關同意,不得自行擴大傳閱範圍。

(三)到上級開會帶回的檔案,要及時交由文管人員登記保管,個人不得私自保存。

(四)借閱檔案一般當日歸還,最長不超過三天;三日內辦不完的,要續辦理借閱手續,到期不還者,經辦人要及時催還。

(五)要嚴格檔案閱讀手續,做到送出有登記,收回有清點,檔案不亂傳。

(六)文管人員對所管理的正式檔案、領導重要講話及秘密資料,必須堅持一月一整理、一季一清點、半年一清退、一年一銷毀。在清點核對時發現有短缺現象,應立即查找,同時要及時上報。

(七)涉密的檔案、資料不得隨意複印,絕密級檔案嚴禁複印。秘密檔案、資料應按規定由機要員直接傳遞,不準代收、代轉。

四、尚未公開的領導講話、談話、批示以及會議記錄不得向外泄露。

五、凡以組織或個人名義向有關新聞單位或報刊提供縣政府或辦公室工作、會議等情況的稿件和撰寫的有關文章,要堅持送審制度,經分管領導審定同意後,方可報送。

六、機關的廢舊報紙和資料要集中堆放,由辦公室機要人員檢查後統一處理,嚴禁隨意出售或處置。

七、辦公室工作人員要深入學習《保密法》及相關保密規定,不斷增強保密意識。調出人員調離前要做好檔案的清退和交接工作。

八、嚴格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對造成失密、泄密的,視情節的輕重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九條 考勤制度

一、嚴守作息時間規定。全體工作人員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勤。

二、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在工作時間辦私事或搞娛樂活動,無公務聯繫不得到其他部門和科室“串崗”。工作期間不得隨意外出,緊急情況臨時外出要做好工作銜接。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工作人員因公外出必須請示、報告,因病或因私事外出必須請假。請假1天以上(含1天)的,要提前寫出書面假條,經科長提出意見,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後交機關事務管理科備查;請假3天以上(含3天)須由主任或主任授權的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期滿後應及時返回並銷假。未經批准私自外出或曠班,按缺勤處理。

四、婚、喪、產假,公休假等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超假者按病、事假處理。

五、全年累計曠班3天以上,除取消本年度一切獎項及先進評選資格外,提請有關部門按照公務員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條 獎懲制度

一、根據每個人年度崗位職責,實行綜合評議,即以每人完成目標責任制情況為依據進行年終總評,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綜合評議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檔次。

二、各科、室每半年檢查一次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每年做一次工作總結,由辦公室進行初評;年終由主任辦公會根據綜合評議情況進行審議後,確定辦公室優秀和先進工作者。

三、辦公室優秀、先進工作者確定後,由辦公室通報表彰,且年終優先推薦參加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部門的表彰獎勵。

四、工作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評優。

(一)全年累計曠班3天以上;

(二)累計請病假3個月以上,事假1個月以上;

(三)因工作失誤造成較大責任事故;

(四)年內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五)違反辦公室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條 學習制度

一、堅持把學習作為提高素質、改進工作、積累知識的自覺行動,正確處理工學矛盾,加強學習,努力創建“學習型”機關。

二、堅持全面深入、有針對性地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努力掌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精神實質,刻苦鑽研政治、經濟、文化、科技、法律知識等專業知識,學以致用,不斷提高自身素養。

三、堅持自學與集體學習相結合,每周自學時間不少於10小時,辦公室每周組織一次集體學習。每人都要建立學習筆記,提倡寫心得體會。

四、堅持學習與實踐相結合,加強調研,積極組織辦公室全體幹部職工外出學習、考察、培訓以及與縣內外對口單位的交流。

第二十二條 衛生管理制度

一、政府辦公室內部衛生由各科室分工負責,各科室要認真做好各自辦公室及責任區域的衛生工作,定時清理,始終保持清潔狀態。

二、各科室工作人員上午要提前10分鐘上班,打掃室內外衛生。

三、堅持“衛生大掃除”制度,搞好室內及責任區域環境衛生。

四、各科室的廢舊物品要放入倉庫或統一管理,不得亂堆亂放。

五、搞好環境的綠化和美化,管理好領導辦公室花卉,對政府大院內的樹木、花草綠地要定期修剪、澆水、施肥,加強管理。

六、辦公樓環境衛生標準要做到:室內整潔有條理,桌、椅、櫥等無灰塵、無雜物;牆壁無蜘蛛網、無污跡;門窗、扶手等無灰塵、無污跡;地面無雜物、污垢;衛生間內無蚊蠅、無異味、清潔衛生。

第二十三條 計算機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的計算機均由科室工作人員負責使用和管理,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責任人對計算機及配套設備的管理、保養全權負責,其他人員使用計算機時,要首先徵得責任人的同意。

二、計算機使用和管理人員應掌握計算機的基本操作知識,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做到科學使用、精心保管、定期維護,保證計算機和配套設備處於完好的狀態,嚴禁隨意拆卸、私自改動。

三、不準利用計算機觀看與工作無關的影象資料,上網聊天和玩遊戲;不準上網瀏覽不健康的網站信息。

四、謹慎使用公共和共享的軟體,不使用來源不明的軟體,不準擅自拷入或拷出計算機的有關資料,對計算機內的有關程式設定不得隨意更改。

五、不準將各種設備、器材等擅自外借或挪作它用。

六、經常使用正版防毒軟體查毒防毒,對於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不得擅自打開。

七、不在聯網的機器上存儲、處理、傳遞帶密級的檔案資料;對重要程式及數據要及時搞好備份,防止信息丟失。

八、全體工作人員要不斷加強學習,努力學習計算機套用知識、網路知識等,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和新形勢下處理政務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 通訊聯絡制度

一、因工作性質決定,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的手機、家庭電話都要向單位內部公開。

二、在正常上班時間(含午休時間),辦公室工作人員要保持手機暢通,確保單位能夠及時與自己聯繫上;在非上班時間,只有確保通過家庭電話能及時與自己聯繫上的情況下,方可關閉手機。

三、值班期間,值班人必須保證通訊聯絡的暢通,如非不可抗拒因素而導致聯絡不上的,當事人必須向分管領導或辦公室領導做出檢討,如導致嚴重後果的,按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對外公布的諮詢或熱線電話,必須保證有人在崗,認真接聽,仔細記錄,耐心答覆,及時反饋。

五、應做好內部使用和敏感崗位的電話號碼保密工作,不得隨意對外公布以上通訊聯絡方式。

第二十五條 問責制度

一、過錯問責範圍

(一)對來文、來電、來函,未按規定簽收、登記、審核、提出擬辦意見,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限報送領導批辦的;未按規定及時上報重要信息,造成嚴重影響的。

(二)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限內未完成交辦工作的。

(三)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

(四)對不屬於本單位職權範圍或不宜由本單位辦理的事項,不說明、不請示、不移送,置之不理的。

(五)公文辦理中遇到有涉及其它部門職權的事項,不與有關部門協商或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未報請上級領導或機關裁決,擅作決定的。

(六)未嚴格執行保密和檔案管理規定,致使檔案、檔案、資料泄密、損毀或者丟失的。

(七)對外發文,未嚴格核對文種、文號、格式、文字,未加蓋印章,導致嚴重後果發生的。

(八)未經領導審簽對外發文的。

(九)因工作不細緻、不落實造成不良影響的。

(十)不執行本辦公室其他規章制度導致不良後果的。

二、過錯的劃分

對於行政過錯行為,根據不同情節和過程,分為直接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根據情節輕重、損害後果和影響大小,分為一般過錯、嚴重過錯和特別嚴重過錯。

三、過錯責任問責方式

(一)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二)通報批評。

(三)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四)提請有關部門調離工作崗位或停職離崗培訓。

(五)經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上報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

四、過錯問責程式

一旦發生過錯行為,相關的當事人和負責人要書面報告情況,由主任辦公會研究確定相關責任和處理辦法。

第五章 政府辦公室工作規範

第二十六條 信息工作規範

一、工作任務

(一)編報《政務信息》,主要上報市政府辦公廳。

(二)編報《富民政情》,主要下發各鄉鎮、各部門,並同時報送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縣紀委領導同志。

(三)編報《富民縣人民政府大事記》,主要報送縣史志辦。

(四)編報《信息採用情況通報》,主要下發辦公室內部各科室。

二、工作程式

(一)原始信息的收集整理。各科室要加強與各鄉鎮、縣屬各部門之間的聯繫,拓寬信息渠道,客觀、準確、及時地收集、整理各種信息報秘書三科。

(二)信息的編緝。各類信息的編緝由秘書三科負責。信息刊物的編輯應做到文稿簡潔、層次分明、引用準確、數據確鑿、校對無誤。

(三)信息的簽發。各種信息編輯完畢後,交由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把關統一簽發。對重要信息,經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後,送辦公室主任、縣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四)信息的印發。各種信息簽發後,送交機要科印製,交專門負責文管收發的同志按傳送範圍傳送,上報市政府辦公廳的信息,由專網微機傳送。

(五)信息的傳閱。收到上級下發的信息後,附檔案傳閱單報辦公室分管領導、主任簽發處理意見,按照處理意見進行傳閱。秘密級以上信息由專人負責傳閱和回收。

(六)信息的歸檔。對上級下發的信息刊物及領導所作的相關批示要分類整理,妥善保管。科內印發的信息,每期應保存好領導簽發原件和2份正式檔案,年終時建檔保存。

三、工作制度

(一)領導審批制度。凡上報省、市的信息必須經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把關簽發。對重要信息,經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後,送辦公室主任、縣政府分管領導簽發。若領導因事外出,須電話請示同意後方可報送,任何人不得私自報送。

(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不遲報、不誤報、不漏報、不瞞報”的要求,嚴格信息報送,有關緊急、重大信息遲報、誤報、漏報、瞞報造成損失或重大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量化考核制度。秘書一科、二科、三科每人每年至少上報信息20條,其中被市級採用的不得少於3條。其他科室不下達數量指標,但應結合自身實際,積極參與信息報送工作。秘書三科要認真記錄好各科室、各位秘書提供的信息,辦公室將按信息提供及採用情況年終給予獎勵。獎勵考核標準為:每上報一條有價值的信息獎勵10元,其中:被市級採用的每條獎勵100元;被省級採用的每條獎勵200元;被中央、國務院採用的每條獎勵1000元。不能按時完成信息報送任務的,每少一條從年終獎金中扣10元,沒有達到市級採用數量的扣100元。未完成信息上報任務的科室或個人,取消辦公室內部的年終評優資格。對信息報送工作成績突出的科室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七條 公文處理工作規範

一、公文起草

起草公文應做到:

(一)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機關的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地表達發文意圖。

(二)觀點明確、條理清晰、內容充實、結構嚴謹、文字精練、用語準確、篇幅簡短、文風端正。

(三)人名、地名、時間、數字、引文準確。文字和標點符號的用法符合國家發布的標準方案,計量單位和數字用法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的規定。

(四)公文中引用的內容必須準確無誤,必要時用括弧加以標註。引用公文應先引標題,後引發文字號。引用公文標題使用簡稱時,先用全稱,並註明簡稱。

(五)文種、格式使用正確,主、抄送單位標註及密級劃定準確。

二、公文核校

初稿完成以後,擬稿人應認真核校,確保語言表達準確,數據和事例準確,標點符號正確,文字簡練通順,材料整潔清楚。經反覆修改後的文稿應附發文稿紙逐級送審,一般先送辦公室分管領導或主任審核,然後送有關領導閱簽後定稿。公文核校的內容是:

(一)是否確需行文。

(二)文稿內容是否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機關指示精神,是否完整、準確地表達發文意圖。

(三)涉及有關部門業務的事項是否經過協調並取得一致意見。

(四)所提措施和辦法是否切實可行。

(五)人名、地名、時間、數字、引文、文字表述、密級、緊急程度、印發傳達範圍、主題詞是否準確恰當,文字、標點符號、計量單位、數字用法及文種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等有關規定要求。

三、公文簽發

(一)公文須經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簽發。上行文由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簽發;其他公文原則上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簽發。

(二)聯合行文,由其他聯署機關的領導同志會簽後,送主辦機關領導同志簽發。縣委、縣政府聯合行文,主要內容屬縣政府職責範圍的,由縣政府辦公室組織會簽。

(三)政府部門代縣政府起草或請求以縣委、縣政府名義轉印發的文稿,送政府辦公室組織會簽。

(四)已經縣政府領導同志審定的文稿,在印發之前應再作核校。經核校如需作涉及實質性內容的修改,須報原審批領導複審。

四、公文發文辦理

(一)核發。秘書科在公文正式付印前,要對公文的審批手續、文種、密級、格式等進行認真覆核。

(二)登記。記錄發文字號、簽發人、印發範圍和公文印製份數等。

(三)印製。公文一般由機要科負責印製、裝訂,要確保版面清晰、裝訂整齊。涉密公文在印製過程中要採取嚴格保密措施,儘量減少接觸人員;絕密級公文要指定專人起草、校對、印製、裝訂。

(四)發文。傳送、傳遞公文必須進行編號、登記,並嚴格履行交接手續。

五、公文收文辦理

(一)接收公文應履行簽字手續,並認真登記公文的文號、標題、來文單位、辦理情況等基本特徵。對需要辦理的公文提出辦理意見,送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

(二)根據有關規定或領導同志的批示將公文分送有關領導同志或部門。公文傳閱按領導同志排序由前向後報送,傳批按領導同志排序由後向前報送。公文傳閱、傳批應嚴格履行登記和交接手續,避免漏傳、誤傳和延誤。

(三)傳閱檔案嚴格按照檔案印發級別和有關規定執行。

六、公文整理歸檔

公文辦理完畢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將公文的定稿、正本、電子文檔等收集齊全,進行整理歸檔。

第二十八條 文印工作規範

一、文印工作主要由機要科負責。

二、文印工作要堅持質量第一、方便高效、勤儉節約的原則。

三、送交機要科印製的檔案材料,要符合公文處理的規定,應註明文種、編號、印製份數及需用時間等。

四、文印工作程式

(一)文稿接收。辦公室及有關部門送印的檔案、材料,統一由機要科安排,付印的同志要說明檔案印製的格式、份數、需用日期等要求。

(二)文稿印製。規範基本操作程式,力求版面乾淨,字跡清晰,儘量避免誤印、缺印、漏印等現象。紅頭檔案要檢查檔案頭是否對應。

(三)文稿裝訂。折頁要均勻,裝訂要細緻、牢固。裝訂後要逐件、逐頁嚴格檢查,確保無重頁、白頁、錯頁等。

(四)通知取文。檔案印好後,應及時交換或通知有關部門取回,交換或取文時要嚴格登記,以備後查。

五、工作要求

(一)檔案印製過程中要嚴格執行保密紀律,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發生。複印帶密級的文電時,要經辦公室分管領導以上的領導批准,儘量減少涉密人員,特殊情況應指定專人複印。

(二)對文印機器、設備要做到統一管理,定期維護、檢修,炭粉、油墨、紙張等損耗品要及時補充。

(三)操作人員要熟悉文印設備性能和操作規程,並嚴格按照規程操作,保證檔案印製質量。

第二十九條 印章管理規範

一、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章由專人管理。

二、印章平時存放在專用櫃中,隨用隨取,用畢放回並上鎖。

三、使用縣政府印章,須經縣政府主要領導批准;使用縣政府辦公室印章,須經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批准。

四、印章應在辦公室內使用並由專管人員親自用印,力求做到印跡清晰、規範。他人用印時,專管人員不得離開。

五、建立用印登記簿,對印章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備查。對各類介紹信存根,要妥善保管。

六、不準私自出具蓋有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印章的空白件,確因工作需要蓋空白件印章的,需經縣政府或辦公室領導批准。

七、因私需要蓋公章的本辦公室幹部職工,須本人持有關證件和申請,經辦公室領導同意後,方可使用。

第三十條 會務工作規範

一、會前準備

(一)根據領導要求,明確會議的時間、地點、範圍、內容、議程、報到時間、地點、後勤保障要求等,做好相關準備。

(二)認真核實承接本次會務工作的各有關單位特別是辦公室所承擔的任務,搞好各方面的協調配合。

(三)遇大型會議,要安排好車輛,按時接送與會人員開會、就餐和休息,提前印製好有關會議的代表證、出席證、列席證、來賓證、工作證、記者證、車輛通行證、請柬等各類證件。

二、會場布置

(一)會議室。根據會議人數和議程合理確定會場。

(二)主席台。確定主席台就座的領導人數,提前擺放好領導桌牌、話筒等相關物品。

(三)會標。會標按要求提前製作、懸掛,確保字型規範無誤。

(四)會場音響。會場音響設備要提前安裝調試好,做到音響效果最佳,話筒數量充足、擺放位置恰當。

(五)會場周圍環境及秩序。提前搞好會場內外的清潔衛生,並根據會議需要擺放好籤到桌,桌牌等。重大會議要協調縣公安局做好會議安全保衛、交通秩序維護等工作。

三、會場服務

會議期間,至少安排1人在會場門口守候或坐在會場後方比較醒目的位置,搞好內外聯繫,傳遞信息,安排服務人員及時供應茶水和搞好其他必要的服務。

四、會議食宿

大型會議如需安排就餐和住宿,需認真核實就餐和住宿人數,通知接待場所提前作好準備。

五、會後工作

會議結束後,及時清理會場,歸還所借物品。對會場及與會人員食宿地點等認真進行檢查,發現與會人員遺忘物品,及時招領。

第三十一條 接待工作規範

一、接待工作原則

公務接待工作要堅持對口、對等接待和文明、熱情、節約接待,做到熱情大方,以禮相待,給客人留下良好印象。要尊重來客的民族、宗教、風俗等習慣。

二、接待範圍

接待人員範圍主要包括需縣政府接待的上級機關來我縣檢查指導工作的領導,省內外來我縣參觀考察學習的人員,國外友人,國內外來我縣考察投資的客商,外地來我縣聯繫洽談工作的同志等。

三、接待程式

(一)接待前準備。接到接待通知後,明確接待任務,掌握來賓的基本情況。一般來賓可根據領導同志的批示意見和有關規定,作出接待的具體安排;重要的接待任務及上級有關部門在我縣召開的會議,要根據領導的意見和來賓的要求,擬定接待方案。在來賓到達之前,落實會客室,食宿地點,接待人員、車輛,安保措施等,飲、食、住、行都要周密安排,確保萬無一失。

(二)落實方案。將審定的正式《接待方案》等儘快印送相關領導,按方案組織實施,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按要求準備相關事宜。

(三)檢查準備。在來賓到達前2個小時,接待人員要再次檢查客房、餐廳、車輛、會議室及安全保衛、衛生防疫、新聞報導等工作的準備情況,確保各項工作及時到位。

(四)迎接來賓。從有利於領導同志在公務活動中密切聯繫民眾出發,簡化禮儀,輕車簡從,做到有禮、有節、有度。

(五)會見。會客廳的布置要整齊、莊重、大方,配備茶水,擺好座次;涉外活動要準備國旗,安排翻譯;需播放視頻資料的要提前調試好設備。同時,根據需要做好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六)會議。會場布置根據與會人數、會議內容確定會議室和會議形式,準備會標、茶水、座次牌等,落實與會人員名單及座次,調試好音響,做好記錄和會議資料準備工作。同時,根據需要做好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七)參觀。提前調度車輛,勘察路線,檢查車況,落實警衛車輛及帶路人員,並根據天氣情況準備雨傘等用品。出車前清點好乘車人數,行駛中注意安全,謹慎駕駛。提前通知介紹經驗的單位準備簡介資料、會議室和參觀路線,清理沿線環境衛生,單位領導在參觀點迎接來賓,並陪同參觀介紹情況。

(八)簽字儀式。儀式舉行前,首先要選擇好適當場所,落實好參加人員;其次要準備好會標、簽字桌、資料夾、簽字筆等用品;涉外活動要準備國旗。同時,根據需要做好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九)用餐。根據領導和參會人數、來賓身份,預定餐廳,審定選單,擺放席簽,並於用餐開始前組織參加人員按時到位。

(十)住宿。要主動詢問並根據來賓要求精心做好住房的安排聯繫工作。

(十一)送行。掌握客人離開時間,一般情況須通知相應領導為客人送行,特殊情況根據領導意見辦理。

四、接待要求

接待工作代表縣政府形象,是一項重要工作,參加接待的人員既要儀表莊重、文明禮貌,又要服務熱情、細緻周到,要注意處處講大局、講原則、講紀律、講安全,真正體現出縣政府形象和工作水平。

第三十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規範

一、財務管理要堅持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儘量壓縮開支。

二、辦公室經費由財務人員統一管理,經費開支實行辦公室分管領導、主任二級審批制度。

三、凡是開支事項,包括購置物品、接待費用、暫借公款等,必須先請示後開支。經審批後購買物品,要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購置。嚴禁單人購物、不請示或未經批准擅自開支,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四、凡是要報銷的發票,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再由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後報主任審批報銷,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

五、所借公款要在規定時間內還清,一般情況要求在處理完公事後一周內結算。

六、因公出差,差旅費按有關規定標準執行;參加培訓,按有關培訓規定報銷培訓費用。

七、經主任同意參加的各種學習,原則上給予報銷學習費用,未經批准私自參加的各種學習,不予報銷學費。

八、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認真做好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開支有計畫,報銷有依據,執行有標準,辦事講原則,堅決杜絕違反財經制度的行為發生。

九、財務人員每月向分管後勤的辦公室領導和主任匯報一次財務收支情況。

十、辦公室物品的發放、管理由機關事務管理科負責,各科室的物品要全部分類登記造冊,誰使用誰管理,責任到人。丟失、損壞集體財物的,由保管人照價賠償。

第三十三條 車輛管理工作規範

一、統一車輛管理。車輛管理由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科具體負責,駕駛員必須自覺服從機關事務管理科統一管理,堅守崗位,忠於職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做好車輛維護。駕駛員要愛惜車輛,認真搞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始終保持車輛的良好運行狀態和清潔衛生,保證車輛隨時能正常出行。

三、嚴格作息制度。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出車時必須在駕駛員休息室待命。

四、遵守交通規則。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確保全全駕駛。

五、嚴禁酒後駕車。駕駛員在工作時間及公務接待中飲酒的,一經發現,一律停職或免職;導致交通事故的,按黨政紀和廉潔自律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嚴禁公車私用。禁止將公車用於婚喪、探親、訪友、度假休閒、旅遊、釣魚、掃墓、接送子女親屬、個人迎來送往等私人活動。

七、嚴禁領導幹部公車私駕和公車私用。凡違反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先免職,再按《富民縣領導幹部問責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問責處理;導致交通事故的,一律按違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進行黨政紀立案查處,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黨政紀處分。

八、嚴禁駕駛員和非專職駕駛員公車私駕和公車私用。駕駛員未經許可將公車交給他人駕駛或公車私用的,一經發現,一律停職檢查;導致交通事故的,調離駕駛員崗位。並對非工勤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降級或撤職等處分。

九、嚴格定點加油。辦公室車輛實行定點加油,每輛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十、嚴格定點維修。車輛的日常保養和維修實行定點修理,保養和維修需報請辦公室分管領導和主任同意後,方可到指定地點保養和維修。

十一、嚴肅紀律,加強管理。因監管不力,發生公車私駕和公車私用並導致交通事故的,除對駕車者嚴肅處理外,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視情況對分管領導和責任領導進行責任追究。因公車私駕和公車私用,造成人員傷亡、車輛損毀或丟失等情況的,一切經濟損失、法律責任及後果由駕車者自負。

第三十四條 安全保衛工作規範

一、縣政府值班室擔負維護機關辦公區內部治安秩序的重任,主要職責是防範制止違法犯罪分子的衝擊、偷盜、破壞等活動,保衛重點、要害部位和機關幹部職工的安全,維護機關內部正常的辦公和治安秩序。

二、加強門衛值勤。

(一)大門值班室實行晝夜值班制度,值勤保全員負責做好往來車輛和人員的疏導、指揮,對外來人員和車輛進行嚴格登記。

(二)值勤保全員必須統一著裝,佩戴標誌,文明執勤,不得離崗、脫崗,不得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

(三)外來人員和車輛,未經批准一律不得進入縣政府院內。對外來聯繫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要請其先出示證件或介紹信,落實身份、嚴格登記後,方可準許進入。

(四)值勤保全員必須按規定對出入機關的行人、車輛、物資等進行查驗,嚴格盤查不明身份人員、車輛和物資。

(五)值勤保全員要與辦公室保持密切聯繫,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遇到緊急情況要機智、靈活、果斷處置。

(六)堅持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必須將當班執勤情況向接班人介紹清楚,並做好值班及交接班登記。

三、加強治安巡邏。

(一)保全員要不定時地對辦公區進行巡邏,夜間要加大巡邏密度。

(二)對巡邏中發現的有強行上訪跡象人員、身份不明人員、外來推銷收購人員等行跡可疑人員要進行重點盤查。

(三)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通知有關單位採取防範措施,並報告分管領導。

(四)一旦發生案件,要迅速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四、穩妥處置信訪件。

(一)上訪人員來機關要求一律到信訪接待室登記,由接待室負責接待;對集體上訪者,講明政策後引導到指定地點,及時報告分管領導和信訪部門。

(二)對不聽引導勸阻,強行進入機關的上訪者,要向來訪者宣傳維護信訪秩序和機關辦公秩序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勸其依法信訪。同時,迅速向分管領導匯報,與信訪部門、公安機關取得聯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疏導工作。

(三)對聚眾衝擊機關的集體上訪要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同時迅速封鎖辦公區出入口及機關要害部位,並迅速通知相關單位採取應對措施。配合信訪、公安機關向衝擊者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全力勸阻。對打砸搶等暴力犯罪行為,要依法果斷處置,有效制止,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嚴守工作紀律和職業道德。

工作中既要堅持原則,又要講文明禮貌,禁用粗俗的語言刁難民眾,嚴格、文明執勤。

第三十五條 本規範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執行,此前辦公室下發的與本規範相衝突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廢止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