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本基金遵循“風險調整後收益最大化”原則,通過“自上而下”的積極投資策略,在合理運用金融工程技術的基礎上,動態調整投資組合比例,注重基金資產安全,謀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資主要投資於強勢地區(區域經濟發展較快、已經形成一定產群規模且居民購買力較強)具有較強競爭力、經營管理穩健、誠信、業績優良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資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包括可轉債)等。
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採用“自上而下”的主動投資管理策略,在充分研判巨觀經濟狀況、資本市場運行特徵的前提下,以強勢地區內單個證券的投資價值評判為核心,追求投資組合流動性、贏利性、安全性的中長期有效結合。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製定;
2、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50%;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4、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8、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9、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將藉助於本公司的“富國基金風險評估系統”對投資過程中的各種風險進行分析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