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在我國封建社會中,按照封建宗法制原則,通常實行公開的嫡長子繼承制。清代從康熙朝開始,沿用中原各王朝立嫡長子的做法確定皇位繼承人。康熙十四年(1675年)下詔冊立嫡長子胤礽為皇太子。康熙帝多子,在位時間又長,過早地公開冊立太子,造成了康熙帝和太子間、太子和諸皇子間的矛盾和紛爭。矛盾激化到不可調和的地步,使皇權受到了威脅,政局也因此動盪不寧,康熙帝不得已兩次廢皇太子胤礽。
從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第二次廢皇太子後,康熙皇帝再沒有公開建儲,致使康熙死後雍正帝即位成為一大歷史疑案。一說雍正帝遵遺詔即位,即康熙帝臨終前,遺詔雍親王皇四子胤禛“克承大統”;一說雍正帝“矯詔篡位”,即康熙帝臨終前遺詔“皇位傳十四子胤禎”(皇十四子胤禵原名胤禎),皇四子胤禛將“十”改為“於”,將“禎”改為“禛”,於是康熙帝遺詔就成為“皇位傳於四子胤禛”。無論歷史真相如何,雍正帝雖是康熙朝激烈的皇位爭奪戰中的勝利者,然而,爭奪戰的嚴重後果給予雍正的教訓是深刻的,因而在即位後,他斷然廢棄了公開建儲制,宣布實行秘密建儲。
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帝於乾清宮西暖閣召見王公大臣時宣布:“今朕諸子尚幼,建儲一事,必須詳加審慎,此事雖不可舉行,然不得不預為之計。今朕特將此事,親寫密封,藏於匣內,置之乾清宮正中,世祖章皇帝御書‘正大光明’匾額之後,乃宮中最高之處,以備不虞,諸王大臣鹹宜知之。”雍正帝命諸王大臣共議這種做法,諸王大臣均無異議。雍正帝遂命諸臣退下,只留總理事務王大臣當面將密封的錦匣收藏於“正大光明”匾後。後來,雍正帝又另書密封一匣,“常以隨身”。
核心
皇位繼承是皇帝制度的核心問題。自西周到清朝初期,冊立太子是皇位繼承的正統做法。這種制度依據宗法制度嫡長繼承、順序嗣位的原則,皇后所生的長子為太子,如長子早死,即立長子之子為太孫,無子再由皇帝的嫡次子順序繼承。如果皇后無子,才考慮冊嬪妃所生的長子為太子。皇帝無子則在近支親屬中選立太子。
無論歷史真相如何,康熙諸子爭奪皇位給予雍正皇帝深刻的教訓。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皇帝廢棄了公開建儲制,宣布實行秘密建儲。雍正帝在乾清宮西暖閣召見王公大臣,共議秘密建儲制,諸王大臣均無異議。雍正帝遂將密封的寫有繼位人姓名的錦匣收藏於“正大光明”匾後。後來,雍正帝又另書密封一匣,隨時帶在自己的身邊。
意義
雍正密建皇儲的用意何在?
第一,預先指定繼承人,保證了皇位繼承的有序。
第二,不明確公布皇位繼承人,阻止了繼承人形成權力集團。因此雍正皇帝故意布疑陣, 在各方面都使四阿哥弘曆、五阿哥弘晝分庭抗禮,讓人相信他們都有即位的可能 。
密建皇儲制度,削弱了宗法制在皇位繼承問題上的法定支配作用,擴大了對皇帝候選人的選擇範圍。選立繼位人之權全由皇帝一人掌握,選立繼位人不以嫡、庶、長、幼為條件,而以是否具有統治才能為原則。這是對皇帝制度的重大改革。
乾隆帝繼位後,在對歷朝歷代的建儲法詳加比較剖析後,認定秘密建儲最為美善,進一步將秘密建儲確定為神聖不可更改的家法。乾隆以後,嘉慶、道光、鹹豐3位皇帝,都是按秘密建儲制繼承皇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