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內府[滿洲國]

宮內府[滿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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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宮內府1934年3月1日偽滿洲國轉行帝制後設立,於執政時代稱之為執政府(長官為府中令)。宮內府直轄於滿洲國皇帝(日本語:まんしゅうこくこうてい),負責掌管宮內事務。宮內府大臣相對於皇帝有宮內事務的輔佐之責,首任宮內府大臣為沈瑞麟。

基本信息

簡介

滿洲國宮內府滿洲國宮內府
設有“次長”一人,由日本人擔任(執政府時代沒有次長)。另設七個“處”。一是“總務處”,處長許寶衡,後換為日本人小原二三夫,處裡面分設綜理科(人事部門)、文書科(檔案、公事、打字等)。二是“內務處”,處長劉傑三,內設需用科(購買物品等)、會計科(金錢出入)、營繕科(修繕、建築工程、電話等)。三為“近侍處”,處長佟濟煦。內分典守科等等,專管內廷的事務。四為“皇宮近衛處”(警衛宮內府事務),內設總務科、警衛科、保全科等。五為“侍衛處”,設有侍衛官十餘人,以備皇帝的差遣,出入內外辦事。六為“侍從武官處”,有武官長一人(張海鵬),下有武官數人(這是由軍政部派遣到“宮內府”服務的。以備皇帝的派遣,外出到軍隊辦事,平常在正式覲見時,由武官長率領陪侍)。七為“掌禮處”,處長羅振保,內設有典禮科等掌管典禮事項,如有大典和正式覲見等一切禮儀均由此處掌管。另設有“會計審查局”。有局長一人,審查官數人,掌管府中金錢開支的審查事項。

“宮內府”全年經費定為八十萬元(偽滿幣),為一般職員工薪及一切開支之用。如有特別需用,可由國務院支出“特別會計”部的經費。另外有八十萬元的“帝室經費”,這是供給皇帝個人的用途,“內廷”及溥儀個人所用的一切費用均由此項支出。溥儀個人用款平均每月約六萬六千多元。

宮內府雖然獨立於國務院,但國政相關事務仍須經由國務總理大臣(日本語:こくむそうりだいじん)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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