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局機關行政編制24人,現在在職職工24人,其中公務員22人,工勤人員2人。技術機構事業人員12人。全局本科學歷13人,大專及以下學歷人員23人。30歲以下4人,31—40歲21人,41—50歲9人,51歲以上2人和退休14人。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2、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打擊假冒偽劣,保護名優特新產品的專項治理,受理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管理法律法規案件的舉報和調查處理。
3、負責本區域內標準化工作,組織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組織開展企業目標工作,受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負責組織機構代碼,條碼工作。
4、依法監督管理本區域內的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運行;依法對從事計量器具、生產、銷售、安裝、修理的單位和個人的監督檢查,規範和監督流通領域的計量行為,對列入強檢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施了強制檢定;規範管理社會公正計量站,負責當地法定計量機構的日常管理、督促指導企業計量工作。
5、負責本區域內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推廣科學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受理質量投訴、舉報,負責組織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開展產品開業審查和市場準入制度的實施,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QS)、食品衛生工作。
6、貫徹實施安全認證產品強制性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違反產品質量認證法律法規的行為。
7、負責本區域內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客運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爆電梯、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8、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綜合股1、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辦辦公會議的各項事宜,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2、負責草擬本局工作制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重要檔案、報告、領導講話等,承辦綜合性會議。3、負責質量技術監督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加工工作。4、督促、催辦上級交辦的有關事宜和各股室業務工作的落實及各種檔案的辦理。5、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提案、議案、信訪、保衛等工作,並對機關上報、下發檔案進行審核把關,負責局公文的處理和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印鑑的管理。6、負責全局目標管理、辦公用品、辦公用房及其機關後勤管理,小車的管理。7、負責全局政工(人事)工作、老幹部工作及退休人員的管理。8、負責局財務工作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基建、技術改造、物資計畫、資金使用計畫。9、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和扶貧工作;10、協助做好工、青、婦、團、支部等團體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業務股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質監部門質量工作方針、政策及《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質量振興綱要和生產許可證法律、法規等。2、查處違反質量管理、標準化管理、計量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受理上述違法行為的舉報和調查處理。實施打擊假冒偽劣,保護名優特新產品的專項治理工作。4、制定全縣產品質量監督規劃,質量管理方案和特種設備意見,並組織實施;5、制定質量興縣措施,並組織實施。6 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7、負責規劃,組織實施全縣市場商品質量的監督工作及市場商品的抽查計畫。8、收集整理全縣質量數據和綜合分析產(商)品質量動態。9、上級質監部門開展全縣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的日常監督檢驗和後處理。10、受理消費者投訴和舉報,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和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及違法行為查處。11、組織開展產品開業審查制度、產(商)品市場準入割度的實施和企業出具產品合格證資格的審查工作的實施。12、負責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抓好全縣“雙采”工作。13、負責組織對全縣標準化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14、負責管理全縣生產企業執行標準,檢查執行標準備案登記的情況。15、負責全縣企業新產品和名、特、優產品標準審查備案工作。16、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和食品標籤備案工作。17、負責全縣“兩碼”工作及政務大廳工作。負責推動法定計量單位。18、負責對從事計量器具生產、銷售、安裝、修理的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及考核、發證。19、負責對全縣法定計量檢驗機構的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20、負責對列入強檢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施強制檢定及對其檢定情況進行檢查,21、負責管理社會公用計量站(點)、公用計量標準及授權計量檢定單位。22、幫助企業建立計量工作制度,積極開創計量認定及檢定機構的認證。23、負責對流通領域計量行為的監督和規範。
政策法制宣傳股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貫徹《質量振興綱要》和質量技校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規章。2、負責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法律、法規、規章的普及和本局職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教育。3、負責對全局各類行政執法立案案件的初步審理和案審會的日常工作和執法文書的管理。4、負責全局執法人員的日常管理和適應性培訓,執法證件的發放和收繳。5、負責行政執法案件複議和訴訟的應訴。6、負責本局綜合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
特種設備監察室
1、宣傳、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監察的相關規程制度。2、對全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暴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安全監察工作和普查登記工作。3、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的製造、安裝、維修、使用的監督管理。4、負責參與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管理、安全事故的凋查和安全事故的上報。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食品股
1、組織貫徹實施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2、負責對本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質量、衛生監督檢查、建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檔案並實施動態的分類管理。3、、管理和監督全縣食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質量安全準入制度。4、統一管理和監督食品質量認證工作,推進食品工業產品名牌戰略。5、協助市質計所進行食品質量衛生監督抽查並對抽檢不合格產品進行後處理。6、組織開展食品質量安全預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食品質量安全的專項整治工作
稽查隊
1、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規行為,組織實施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的查處工作;2、、受理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案件的舉報;3、協助和參與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跨部門、跨地區案件及大案、要案的查處;4、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案件;5、承擔縣“打假辦”的日常協調工作和省、市“打假辦”交辦的工作。
宣漢縣計量測試所
宣漢縣計量測試所是依法設定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主要任務是保證全縣量值統一,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行量值傳遞,執行強制檢定、仲裁檢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檢定、校準或檢測任務,為全縣的計量監督執法提供技術保障並承擔計量行政管理部門下達的計量工作任務。
建立了包括力學、電磁、時間頻率、聲學、電離輻射在內的五大類14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其中最高計量標準13項,開展檢定校準項目14項,定量包裝檢驗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