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經信局

(四)對電力、礦冶、化工、建材、機械、輕紡、醫藥、食品等工業實施行業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地方性發展規劃和行業規範;負責電力行業的監督管理和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三電”管理,協調解決電力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促進企業清潔生產,推進工業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散裝水泥推廣和新牆材發展套用;行使全市鹽業管理的行政職能;負責局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企業改革發展科負責擬定全市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的意見、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進行綜合協調;指導各種經濟成份企業的改革改制工作,組織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規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創新體制和機制;組織指導實施企業兼併、關閉破產、重組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就業再就業工程;研究提出企業發展及發展大企業、大集團的鼓勵發展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企業提高管理水平;負責市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工業科實施機械、冶金、化工、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工業行業管理,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研究制定本市行業發展規劃和產品布局,推進行業結構調整,貫徹落實行業政策,實施資源整合和行業整合;組織制定行業規章、規範;協助組織行業技改項目和技術進步項目審核上報;協助開展行業科技成果、產品質量等評審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掌握分析行業生產經營動態,匯集、分析經濟技術指標和市場信息;負責農藥生產企業定點和生產核准和管理工作;指導室內裝飾行業管理,歸口監督管理鹽業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曲靖市有關工業經濟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工業強市”戰略;強化對區域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協調;編制工業經濟調控的政策建議和具體措施;負責對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調節煤、電、油、運等重要經濟要素的配置;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制定全市工業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調整和資源整合、行業整合方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提出重點行業、重要產品調控方案;研究確定、組織培育重點骨幹企業;協調工業園區的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企業進行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
(三)貫徹落實國家的產業政策,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服務、指導工作;提出全市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制定全市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方案,發布工業投資導向目錄;引導投資主體按國家產業政策進行投資;促進工業企業技術進步和創新工作,指導企業開展新產品開發;負責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登記備案和上報核准、審批工作。
(四)對電力、礦冶、化工、建材、機械、輕紡、醫藥、食品等工業實施行業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地方性發展規劃和行業規範;負責電力行業的監督管理和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三電”管理,協調解決電力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促進企業清潔生產,推進工業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散裝水泥推廣和新牆材發展套用;行使全市鹽業管理的行政職能;負責局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省、曲靖市規範和深化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對轄區內各種不同所有制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改革指導;研究制定全市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的意見和政策措施,推進全市企業改革實施工作;指導和協調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企業直接融資與資本運作,負責股份有限公司初審和擬上市公司初選上報工作,引導和支持企業併購、聯合、重組,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實力的大企業、大集團。
(六)負責全市各類經濟成份中小企業的巨觀指導,促進、引導非公經濟發展;組織研究制定全市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制定區域經濟發展規劃,並做好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規範擔保資金運作,做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全市鄉鎮企業進行巨觀指導;組織鄉鎮企業統計、信息工作,進行鄉鎮企業經濟運行分析;依法對鄉鎮企業進行管理。
(八)參與擬定工業經濟方面的地方性政府規章草案,針對工業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檢查落實工業經濟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開展系統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負責企業的治亂減負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工業經濟信息服務系統,收集、整理、分析、發布重要工業經濟信息;負責編制全市工業系統企業信息化建設規劃,研究擬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企業信息化工作;指導並組織全市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培訓;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人才開發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工程技術專業的職稱評審工作;聯繫工業系統的行業協會、學會和社會中介組織。
(九)負責和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組織人事、宣傳教育、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按乾管許可權研究並提出配備、調整領導班子的意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承辦市委、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協調各科室的關係;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全局性會議組織和檔案起草以及局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工作;承辦機關文秘、政務公開、檔案、機要、信訪、保密和印章管理工作;負責上級機關及局發檔案和決定事項的協辦和督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才信息、科技人員管理、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工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負責組織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職稱的評審工作;負責組織局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獎懲、調配等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
負責黨務工作和日常工作;做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及組織發展工作;負責制定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畫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協調和貫徹落實;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企業的穩定工作,指導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團組織工作。
(二)法規科
負責組織起草全市工業經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對本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檢查、督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負責局行政許可項目實施的檢查、督促;負責工業系統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局機關的行政應訴工作,組織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聽證;承擔局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協調局機關科室的調研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提出經濟運行調控意見及相應的對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運行的行業統計工作,調查分析工業生產的市場供需情況,綜合協調產、運、銷各個環節,通報工業經濟運行情況;負責編制年度工業經濟發展目標、經濟運行調控方案,提出重點行業、骨幹企業調控目標和工作措施;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能源及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平衡工作;參與研究擬定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價格政策等工作;對經濟運行的中長期趨勢進行監測和動態分析,負責召開工業經濟運行分析例會,擬定分析報告;組織協調客貨運輸以及電力、鐵路和郵電通訊在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經濟新增長點和重點骨幹企業的培育和監控,培育和扶持企業的名、特、優重點產品;負責對經濟系統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管理,指導企業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推進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配合制定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組織縣域經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四)企業改革發展科
負責擬定全市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的意見、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進行綜合協調;指導各種經濟成份企業的改革改制工作,組織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規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創新體制和機制;組織指導實施企業兼併、關閉破產、重組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就業再就業工程;研究提出企業發展及發展大企業、大集團的鼓勵發展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企業提高管理水平;負責市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技術進步和創新科
研究提出全市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我市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指導和引導全市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資方向;定期發布工業領域投資導向目錄;研究提出鼓勵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市級新產品試產計畫、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項目計畫、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和鑑定驗收;負責安排市級技改項目貼息資金,組織上報國家、省級技改貼息資金項目;推動產學研聯合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負責調度、協調、統計區域內技改項目進展情況,並進行分析,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登記備案和審批市級範圍內的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技術創新和利用外資項目,負責審查按規定程式需上報省、曲靖市的技改項目。
(六)節能科
負責全市節能工作的協調管理;研究提出我市節約能源工作政策和法規,擬定全市節能規劃;負責落實全市節約能源各項措施,提出促進全市節能保障體系和保障機制建設意見,協調、指導各行業、企業節能管理機構開展工作;提出節能指標分解意見、指標考核管理辦法,以及節能獎勵辦法;組織制定主要產品能耗和定額等相關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推廣能效標識和節能產品認證,組織實施重大節能示範項目及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研究開發和套用;組織節能宣傳、培訓和對外交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資源綜合利用科
負責全市企業 “三廢”綜合利用、工業環保、新能源的再生利用以及工業清潔生產方面的管理工作,推進工業循環經濟工作,制定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督促和指導企業搞好資源綜合利用和能源平衡工作,組織申報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項目認定,負責推進以資源綜合利用為主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工作,落實好各項優惠政策;抓好環保產業的發展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工業環境保護問題,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工作,研究解決推進工業循環經濟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負責全市老舊汽車更新改造,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工業科
實施機械、冶金、化工、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工業行業管理,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研究制定本市行業發展規劃和產品布局,推進行業結構調整,貫徹落實行業政策,實施資源整合和行業整合;組織制定行業規章、規範;協助組織行業技改項目和技術進步項目審核上報;協助開展行業科技成果、產品質量等評審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掌握分析行業生產經營動態,匯集、分析經濟技術指標和市場信息;負責農藥生產企業定點和生產核准和管理工作;指導室內裝飾行業管理,歸口監督管理鹽業工作。
貫徹執行建材工業產業政策和行業規章,實施建材行業監督管理;研究擬定建材工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引導和推進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的最佳化升級;研究掌握行業科技和裝備發展趨勢,指導建材行業技術進步;匯集、分析建材行業經濟技術指標和市場信息,掌握建材行業發展動向;研究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引導促進行業內企業的交流與合作,維護公平競爭秩序;負責散裝水泥和新牆材的有關工作。
(九)中小企業發展科
負責全市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制定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的相關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改善中小企業、非公經濟融資環境的政策,對全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協調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事宜;總結交流非公經濟發展經驗;負責中小企業、非公經濟項目扶持政策的落實;承擔市中小企業局、市非公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鄉鎮企業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鄉鎮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鄉鎮企業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調整產業結構、產品結構;負責省、曲靖市專項資金的申報與管理;負責鄉鎮企業統計、信息工作;進行鄉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綜合分析和考核評價;指導鄉鎮企業加強經營管理工作,總結推廣鄉鎮企業經營管理先進經驗。
(十一)能源協調科
實施電力行業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電力、煤炭、成品油等重要能源管理辦法,編制實施電力生產中煤炭、石油供應的調控配置方案;編制電力工業行業規劃、行業規章和規範;負責全市安全用電、計畫用電、節約用電工作;依法審核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和事故限電序位方案;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推行電力行業的結構調整;編制和實施年度發、供、用電預期調控目標,監管電網調度,協調處理電網運行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掌握分析電力行業生產經營動態,匯集、分析電力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研究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指導農村電氣化和農村電網規劃、建設和改造工作。
(十二)中小企業融資擔保中心
提供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服務,為下崗工人提供小額信貸擔保,工程項目的評估和擔保資格認證,資金使用監督與管理,融資渠道與信息諮詢。
(十三)培訓中心
負責鄉鎮企業專業技術初級職稱的評審和申報中、高職的審核推薦工作;負責鄉鎮企業各工種職業資格申報、培訓工作;負責建築專業人員資格申報、培訓工作;負責鄉鎮企業、非公有制單位專業技術初級職稱的培訓與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工業系統技術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指導鄉鎮企業轉移農村勞動力培訓基地的培訓工作;完成其它培訓及上級交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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