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環保局

宣城市環保局

宣城市環保局, 協助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秘、保密、檔案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環保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工作。

主要職責

宣城市環保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2、擬定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
3、貫徹執行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及環境保護行業標準。
4、負責全市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保護工作。
5、負責《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的實施。
6、管理和監督排污費的徵收和使用;負責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的發放;組織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限期治理、竣工驗收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審批限額內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引進、推廣污染治理新技術、新工藝;培育、發展環保產業。
7、負責轄區內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8、負責組織轄區內環境保護科研工作。
9、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
10、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市環境保護隊伍建設,組織全市環境保護系統人員培訓和勞動工資工作;協助管理所轄縣市區環保局領導班子。
11、管理全市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和利用外資項目。
12、承辦市政府和省環境保護局交辦的其它事項、承擔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環保局內設部門

辦公室

主要職責 協助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秘、保密、檔案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環保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工作;辦理協助管理的縣(市)環保部門領導班子的有關事宜;承辦市政府環境保護委員會日常具體工作;擬定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指導環境保護系統人員培訓工作;研究擬定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工作。管理市級環境保護基本建設投資和環境保護污染治理投資計畫及市級排污費使用計畫,監督檢查環境保護基本建設與環境保護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監督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務工作。負責全市環境保護領域的國際合作,組織協調國家批准的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市內履約活動;管理環境保護系統對外經濟合作,承辦涉及環境保護事務;負責環境保護外資項目的引進。

綜合業務科

辦公地址: 宣城市鰲峰中路6號
主要職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預審;;轉移固體廢物許可; 轉移危險廢物許可;在農業用地上堆放導致污染或者改變土地用途的固體廢物的審批.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辦事流程: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視窗初審---受理---辦理批文;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視窗初審受理---現場檢查和審議,形成驗收組驗收意見---辦理驗收批文;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預審:受理---組織預審---簽署意見,抄送有關部門登記、備案; 轉移固體廢物許可:受理---視窗初審---辦理批准檔案; 轉移危險廢物許可: 受理---視窗初審---辦理批准檔案;在農業用地上堆放導致污染或者改變土地用途的固體廢物的審批: 受理---視窗初審---辦理批准檔案.
辦事必須攜帶的證件和材料: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1.建設單位申請報告;2.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登記表(環境影響報告書需附技術評估意見);3.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批覆(涉及水土保持項目)4.所在縣市區環保局項目執行環境標準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檔案;5所在縣市區環保局的審查意見.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1.建設單位驗收申請報告;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報告(表)、登記卡;3.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或調查報告(表);4.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的報告;所在地環保主管部門驗收意見.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預審:1.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有關部門批准檔案,有關技術資料;2.填寫《宣城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預審申報表》;3.項目建設單位送市環保局的請示文.
轉移固體廢物許可:1.安徽省固體廢物交換處置申請表;2.固體廢物產生、運輸和接受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3.接受單位利用和處理固體廢物可行性技術證明材料;4.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轉移危險廢物許可: 1.安徽省危險廢物交換處置申請表; 2.危險廢物產生、運輸和接受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接受單位利用和處理危險廢物可行性技術證明材料;對於專業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處置的單位,須提供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市域內接受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如屬首次利用、處置某種(類)特定危險廢物,須提交環境風險評價報告.
在農業用地上堆放導致污染或者改變土地用途的固體廢物的審批:1.業主申請;2.項目建議書;3.國土部門用地預審意見;4.環評報告;5縣級環保主管部門意見.

輻射科

辦公地址:宣城市鰲峰中路6號

生態辦

辦公地址:宣城市鰲峰中路6號
主要職責:
1、擬定並組織實施自然生態的政策和規定。組織編制、實施全市自然保護區規劃和建設規劃。
2、擬定並組織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計畫,監督自然資源開發活動中的環境保護工作。
3、指導和監督礦區復墾、生態破壞恢復整治、濕地環境保護工作。
4、管理生物技術安全。
5、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6、監督管理國家、省和市級自然保護區,提出新建自然保護區建議。
7、監督檢查各種類型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
8、參與生態市建設各項工作。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局屬事業單位

宣城市環境監測中心

辦公地址: 宣城市鰲峰中路6號
主要職責:本中心履行《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賦予二級站的職能,其主要職責為:全市(含七縣市區)水(含飲用水源)、氣、聲環境質量監測與報告;全市工業污染源調查與監測;環境污染事故性監測及污染糾紛的技術仲裁監測;排污收費及排污許可證有關方面的監測;環境影響評價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監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有關指標的監測;開展對下級站及企業等基層環保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業務指導。
辦事流程:
1.業主委託 2.現場踏勘 3.制定方案 4.簽訂協定 5.現場實施6.樣品分析 7. 編制報告

宣城市環境監察支隊

辦公地址: 國稅大樓對面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二、依據環保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的單位或個人執行 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
三、負責提出排污收費污染源監測計畫和排污申報登記審核工作,並建立排污收費監理檔案。
四、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排污費和超標排污費的徵收工作。
五、負責排污費財務管理和排污費年度收支預決算的編制以及排污費的財務、統計報表的編報匯審工作。
六、負責對海洋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並參與處理。
七、負責污染處理設施運轉情況的監督檢查。
八、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
九、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負責該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負責環境監理人員的業務培訓,總結交流環境監理工作經驗。
十一、承擔上級環保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辦事流程:1、申報登記; 2、調查核實; 3、信息處理;4、監督執行;5、複議或應訴; 6、法院強制執行 。
(三)宣城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辦公地址:宣城市鰲峰中路6號
主要職責:開展轄區內環境科技諮詢業務,為宣城市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持。辦事必須攜帶的證件和材料:
業主必須攜帶單位證明及身份證明等,業主向我所提供與項目有關的資料,其內容包括: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市環境信息中心
辦公地址:國稅大樓對面
(五)市環保局開發區分局
辦公地址:宣城市開發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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