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概況
宜陽縣司法局是主管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有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法律援助等四項職能。主要負責普法和依法治縣、縣政府訴訟法律事務、法律顧問、人民調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法律援助、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鑑定等工作。近年來,司法局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以依法治縣為龍頭,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職能,以爭創綜合治理先進縣為目標,為宜陽縣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環境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分別榮獲河南省民主法治建設先進縣、河南省司法所建設優秀縣、河南省律師管理先進縣、洛陽市法制宣傳先進單位、洛陽市依法治理先進單位、洛陽市人民調解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二、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司法行政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政務信息、新聞發布、文秘、督辦、統計、信訪、保密、檔案、外事、接待等工作。
(二)宣教科
負責全縣普法教育和本系統公務員、司法所長、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人民調解員的培訓教育;全縣法律專業人才的培訓和法律專業函授教育工作;負責全系統的宣傳報導工作。
(三)基層科
監督、指導、管理全縣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人民調解工作;審核、管理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負責全縣基層法律服務市場管理和對法律服務工作者職業證進行註冊、年審;指導“148”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全縣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司法行政機關的綜合治理工作。
(四)政工科
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幹部教育培訓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信訪和獎懲工作;負責對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招錄和調進人員的審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的人事考核、考評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指導、協調局機關工、青、婦工作;負責局機關老幹部工作;
(五)財務科
負責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行政經費、事業經費及國有資產;安排日常辦公物品的購買、結算,並保管好辦公物品;負責水、電、暖、房屋等辦公物品的供給、購置、維修;負責局年度財務收入的預、決算的編制;
負責局現金管理及支出統計工作;
(六)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或安排法律服務人員,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助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維護受援助人的合法權益;接受司法行政機關和上級法律援助中心的領導和監督,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做好案件的分流和承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