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行政服務中心

中心由管理層、行政審批大廳和重點項目協調專班三部分組成。 三、中心的服務模式 四、中心的服務宗旨及服務理念

宜都市行政服務中心位於宜都市陸城長江大道22號,2004年元月開始籌建,2004年11月25日正式投入運行,為市政府派出機構,負責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賦予的“監管行政審批項目辦理,協調招商引資項目建設,規範經濟發展環境”的工作職責,著力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源頭治腐,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為廣大市民和客商提供“便民、規範、廉潔、高效”的優質服務。
一、中心組織機構
中心由管理層、行政審批大廳和重點項目協調專班三部分組成。管理層定編5人,其中行政編制3人,事業編制2人,負責對集中審批事項的組織協調,管理監督,指導服務;項目協調專班的日常管理和經濟發展環境的投訴受理等工作。行政服務中心內設辦公室、督察科、協調科。行政審批大廳由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相關單位按照“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服務質量優”的要求,選派工作人員組成服務視窗,負責對外開展行政審批服務和受理工作,視窗工作人員實行選派單位和中心雙重管理。首批進入審批大廳的共有28個行政單位和5個企事業單位,具有行政審批事項330個,行政收費事項97個。重點項目協調專班根據全市招商引資的情況,從市直部門抽調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組成,負責為重點項目建設從征地到投產提供保姆式服務。
二、中心的主要職責
負責對進入中心的行政許可事項和行政收費項目辦理情況進行監督和督辦,檢查暫未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情況;接受投資者對項目建設的各項諮詢和行政法律服務,對項目業主提供優質服務;管理中心視窗工作人員,受理民眾和外來投資者的投訴、舉報、諮詢。監督檢查擅自設定行政許可、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進行廳外行政審批的行為。
三、中心的服務模式
為了陽光操作,我們不僅在大廳設立了電子顯示屏,而且還建立了《服務指南》和宜都市行政服務中心網站,將所有的行政審批項目實行了“五公開”。即服務內容公開、辦事程式公開、申報材料公開、承諾時限公開、收費標準公開;對辦件內容建立了“五項制度”。即即時辦理制度、承諾辦理制度、聯合辦理制度、報批代理制度、禁辦答覆制度。對服務質量提出了“六個零”的要求:即服務態度零距離、服務質量零差錯、正常規費外零收費、正常經營外零干擾、服務態度零投訴、服務程度零障礙。對重點項目協調要求做到“上級、業主、基層”三滿意;經濟發展環境監管推行了“檢查收費許可、交事通知單和企業繳費明白卡”三項制度。
四、中心的服務宗旨及服務理念
“便民、規範、廉潔、高效”是中心的服務宗旨,以人民民眾、外來投資者和社會滿意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寧可自己麻煩百次,不讓民眾為難一次”為服務理念,圍繞發展、服務經濟,使我中心成為便民中心、誠信中心。中心對視窗工作人員的服務實行有效的激勵和管理制度,同時建立了嚴格的監督機制,設立了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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