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宜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1號)和《中共宜都市委、宜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宜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都發[2010]6號)精神,設立宜都市審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調整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不再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二)加強對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境外市屬國有資產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三)加強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審計工作方針、政策。
(二)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有關建議。
(三)根據《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鄉級財政決算及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它單位受市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任職區間對本地區、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審計機關進行的審計事項。
(四)向市政府提交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對市屬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管理;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執業業務質量。
(六)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審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檔案的起草,管理機關文書、黨務工作、紀檢監察、人事、工資、群團、計畫生育、機要、檔案、信息、保衛、信訪、收發、通訊以及其他事務工作;負責審計計畫、統計、質量、法規覆核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管理;負責管理局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機關財務工作;負責上傳下達、情況綜合;負責局機關文明創建、社會治安綜合以及社區各項活動;負責機關對外接待和幹部職工考勤工作;負責編寫大事記和提供審計年鑑資料,協調各方面的關係。
(二)行政事業審計科負責審計與市級財政有繳撥關係的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市法院機關、市檢察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的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三)財政金融審計科負責審計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市地方稅務局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市級金庫辦理的市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負責審計鄉級財政決算及其它財政收支;根據審計署、省審計廳授權,負責組織審計在宜都的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用聯社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農林水審計科負責審計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環保資源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中央新增投資、地方政府等各項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組織審計在宜都的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提供在宜都市的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貸款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政府投資審計科負責組織對市級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和決算、市級國家重點工程資金籌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市內其他國家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開展投資項目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開展投資效益審計。
(六)覆核審理科負責全市審計項目覆核審理工作,承擔有關覆核審理規章制度的調研、起草工作;研究財經審計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提出推進全市審計工作法制化、規範化、科學化的意見建議;對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進行審核;審理(覆核)市審計局審計項目;檢查審計項目質量;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市審計局監督的對象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按規定組織召開審計聽證會;組織實施依法治理工作和普法教育。
四、人員編制
市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審計師1名。
另核定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地理位置
地址:工農路8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