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翠屏區水務局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 (十一)負責水產漁政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宜賓市翠屏區委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翠屏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翠屏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翠委發〔2010〕17號),設立宜賓市翠屏區水務局(簡稱區水務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指導水利行業綜合經營管理工作的職能。
(三)將原區政府辦公室承擔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職責,原區規劃和建設局承擔的城鎮排水職責,區環境保護局承擔的城鎮污水處理職責劃入區水務局。
(四)將承擔的水利工程移民工作職責劃給區發展和改革局;將承擔的農業機械管理職責劃給區農牧局。
(五)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實現水資源的統一管理,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六)加強對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七)加強城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規劃、建設和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宜賓市翠屏區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擬訂全區水務工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全區重要河道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區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按規定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保護和水源地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依法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區節約用水規範性檔案,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區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區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城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的行業管理;組織編制全區城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規劃,負責城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鎮供水、污水處理價格核算的組織與論證工作。按規定負責相關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七)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全區重要河道、水庫及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或跨鄉鎮、街道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轄區內河道采砂的監督管理,並依法查處轄區內違法采砂行為。
(八)組織、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區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水產漁政工作。擬訂漁業資源保護、利用規劃,負責全區漁業生產,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和市場建設,負責水產技術推廣、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動物的防疫、境內檢疫工作以及漁藥、漁飼料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負責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牽頭查處漁業污染事故,協調重大漁事糾紛,查處重大漁政案件,負責漁船管理,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宜賓市翠屏區水務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宜賓市翠屏區水務局辦公室(信訪工作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維穩、綜治安全、宣傳報導、政務公開、效能建設、安全保衛、政務接待、人事勞資、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後勤保障、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組織辦理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科技信息和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水務系統安全生產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二)宜賓市翠屏區水務局財務審計股
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行政事業性規費徵收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建設資金及下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的審計監督管理工作。
(三)宜賓市翠屏區水務局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
擬定水務行業法制建設規劃;起草行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政策及改革方案;負責實施依法行政及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水政監察及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許可、行政徵收、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調解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協調水事、漁事糾紛,組織查處水事、漁事違法案件;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河道采砂監督管理、漁政管理工作;指導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翠屏管理站工作。
(四)宜賓市翠屏區水務局規劃與建設管理股
擬訂水務行業綜合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務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重要河道、水庫、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負責審核水務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初步設計等資料、檔案;組織實施水務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負責水務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負責對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水務綜合統計工作。
(五)宜賓市翠屏區水務局水利水保股(水產股)
擬訂全區農村水利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農村抗旱、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已建成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承擔中型、小(一)型水庫的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及河道、灘涂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對全區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工作;擬訂漁業發展規劃,指導水產養殖、水產品加工、流通和市場建設,負責水產技術推廣、水產品質量安全和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以及漁藥、漁飼料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
(六)宜賓市翠屏區水務局水資源與供排水股(宜賓市翠屏區節約用水辦公室)
組織編制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等管理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負責監督飲用水源保護工作;負責監督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負責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編制全區城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城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城鎮供水、污水處理價格核算的組織與論證。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宜賓市翠屏區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黨內領導職務按有關規定設定和配備。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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