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宜章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54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123人。內設8個股室,1箇中心,3個分局,2個掛靠社團組織,下設基層工商所8個。擔負著全縣各類市場主體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機構概況

領導班子成員

喻 葵:黨組書記、局長

呂紀清: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劉元洪:黨組副書記、個體協會會長

蘭軍重: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羅鐵園: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劉華軍: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

文 毅: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胡炳輝:辦公主任

近年來,我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工作全局,以隊伍建設為基礎,以服務發展為目標,以促進和諧為重點,圍繞“四個統一”、“四個只有”,積極推進“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法制化”建設,努力實現“大服務、大監管、大維權、大發展”,成績斐然,先後獲得“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先進集體”,省工商系統先進集體、省文明衛生單位,市文明標兵單位、市工商系統工作目標考核一等獎、行政執法質量考核評議第一名,縣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優秀領導班子、縣最佳化經濟環境先進單位、縣行風評議第一名等100餘項榮譽稱號。

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將一如既往圍繞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切實履行職能,服務經濟發展,抓好隊伍建設,為宜章科學跨越富民強縣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預警防範和應急機制,妥善處理食品市場突發事故和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有序處理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實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原則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流通環節發生的(含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的原則。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三)分級標準
按照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範圍和緊急程度,將應急等級分為三級,分別為紅色預警、橙色預警、黃色預警。
1、I級(紅色預警)
(1)適用於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影響全縣範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的。
2、Ⅱ級(橙色預警)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2個以上鄉鎮(含開發區)或部門單位,給人民民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Ⅲ級(黃色預警)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2個以上村組,給人民民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分工

(一)機構設定
縣局成立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對全局應對食品市場突發事件進行統一指揮調度。

組 長:喻 葵
副組長:呂紀清 劉元洪 蘭軍重 羅鐵園 劉華軍 文毅

成 員:各工商所所長及各業務股室、分局、協會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雷四旺(兼)。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部署,做好信息蒐集、情況匯總和專項食品市場預警等相關工作。在沒有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具體工作由市場分局食安中隊負責,對各單位的專項應急預案進行備案和管理;接受各單位關於食品市場突發情況的報告,轉呈應急領導小組。
(二)職責分工
(1)辦公室
將各部門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關程式和要求上報上級領導機關。負責突發事件處理和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
(2)公平交易分局
負責組織、指導本戰線查處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囤積緊俏生產、生活物資,牟取非法收入,嚴重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以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參與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3)註冊登記分局
負責組織、指導本戰線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市場主體資格進行核查。
(4)市場規範管理分局
①研究預防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指導、督促本戰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組織查處大要案件,協調配合縣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②認真受理流通領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投訴舉報信息,定期匯總上報縣局應急領導小組,並按要求分轉各單位督辦落實,收集反饋信息。
③負責組織、指導各工商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④負責組織、指導各工商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市場主體違反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⑤負責組織、指導各單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企業有關商標違法問題的依法查處工作。
⑥負責組織、指導各單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食品違法廣告依法責令停上發布和查處。
(5)法規股
負責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參與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信息中心
負責全系統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網路和技術工作,為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的信息傳遞提供專用信息通道,保障應急回響期間各級信息網路暢通穩定。
(三)運行方式
堅持屬地監管的原則,上下聯動,快速反應,有效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縣局內部運行機制
①接警及報告。縣局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按要求及時上報縣政府和市工商局。
②信息核實呈報。縣局辦公室接到各基層單位上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經核實無誤後,迅速呈報應急領導小組。
③決定啟動預案。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研究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④制定應急措施及實施。應急領導小組要本著快速、及時、合理、有效的原則,立即制定應急措施並全力組織實施。
⑤應急處理報告。應急狀態解除後,及時總結,形成應急處理報告,報縣政府和市工商局。
2、各單位的應急工作機制
各單位要參照縣局工作機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設立應急組織機構,領導和指揮轄區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三、信息監測與預警

(一)信息報告
1、發生報告
I級、Ⅱ級、Ⅲ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針對的情形,事發地工商所須分別在1小時、2小時、3小時內上報縣局。
2、處理情況報告
I級、Ⅱ級、Ⅲ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針對的情形,其應急處理情況分別須6小時一報、12小時一報和24小時一報,有特殊緊急情況可隨時報送;應急狀態解除後三日內要形成完整報告上報縣局。
(二)信息預警
縣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對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險或隱患,可能波及的範圍,危害程度等情況做出分析預測,按照有關規定發布預警信息。
四、應急回響

(一)I級(紅色預警)應急回響
1、制定應急措施
由縣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宣布啟動I級(紅色預警)預案程式,在2小時內召開各有關股(室)、分局參加的領導小組會議,迅速制定具體措施,並下發各單位,指導全局做好緊急應對工作。
2、各工商所快速啟動專項應急預案
各工商所要按照縣局的要求,及時制定並啟動相關應急預案,以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為重點,積極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迅速部署執法行動,責令經營者在規定時間內將涉案的同批次食品下架,停止銷售,並依法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立即展開調查,查清來源、銷售去向和事故原因,並在規定時間內向縣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制定專項檢查方案,全面開展市場檢查。加大對重點食品、重點對象、重點市場和重點區域的巡查。依法從重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可能引發連鎖反應,波及其它地區的,緊急通知相關工商所並報告縣局。採取有效措施,通知消費者停止食用。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專用電話保證暢通,夜間有專人值守,及時解答諮詢,受理和處理申訴、舉報。
(二)Ⅱ級(橙色預警)應急回響
由縣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宣布啟動Ⅱ級(橙色預警)預案程式。在4小時內制定應對措施,並通過檔案形式下發各工商所。
對涉及工商職能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派出工作組,實地調查取證,提出整改措施。當地工商所要啟動相應的預案,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全力維護食品市場秩序。
(三)Ⅲ級(黃色預警)應急回響
由縣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宣布啟動Ⅲ級(黃色預警)預案程式,成立應急指揮部,迅速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
對有重大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6小時內派出工作組,實地調查。對事故中涉及的有毒有害食品及時做出預警。

五、應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應急回響期間,縣局24小時開通專線電話、自動傳真,各工商所要在第一時間將工作進展情況向縣局匯報。縣局網路將開設專門通道,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縣局信息中心要確定專人,對系統進行維護,確保網路暢通。各工商所要開通專線電話,確保信息報送渠道暢通;保證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專人值班,及時處理民眾申訴舉報,全力做好應急期間的食品市場監管工作。

(二)應急支援和裝備保障
各工商所要在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快速反應,迅速調動物資、人員,確保應急處理工作順利開展。巡查車輛要保持隨時待命狀態,確保應對措施及時得到落實。
(三)宣傳和培訓
各工商所要通過各種有效載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救助常識。要有計畫地對應急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要結合實際,有計畫、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應急回響期間,特別重要的信息發布要經縣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按照縣局的規定,統一口徑,對外發布。要切實發揮輿論導向作用,促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妥善解決。應急結束後,要對應急期間的工作進行客觀、翔實的報導。

六、後期處置

(一)回響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或者隱患消除後,應急辦公室要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監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回響的建議,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經應急領導小組批准,應急回響結束。
應急辦公室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二)善後處置
要在妥善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同時,對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理經過、後期處置等情況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總結,向縣政府和市工商局匯報情況。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工作,強化制度建設,落實責任,規範程式,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
(三)責任追究
1、嚴格追究信息瞞報、遲報、漏報責任。各單位未依照相關規定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給予主要負責人行政處分。
2、嚴格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責任。對未按照縣局及當地政府應急預案要求組織開展工作,不積極配合、推諉扯皮,嚴重損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形象,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3、嚴格追究工作不力幹部的責任。對因監管不力,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直接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食品市場秩序混亂,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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