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位於郴口路10號,是郴州市政府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
該局下轄縣(市、區)工商局、分局12個,內設科室10個,直屬行政機構3個,直屬事業單位3個,掛靠社團組織2個,直屬工商所7個。
截止到2009年底,共有幹部職工2048人,其中在職人員1644人,黨員878人,占53%,大專以上學歷1235人,占75%。
主要職責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主管本市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二)依法組織管理本市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本市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本市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利益。
(五)依法對本市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負責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登記註冊。
(六)依法組織監管本市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本市契約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對本市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九)依法組織管理本市商標工作,組織查處商標違法行為。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活動。
(十一)領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和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財務基建、紀檢監察、審計監督等有關工作。
(十二)指導掛靠的協會、學會、消費者委員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三)承辦省局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鍾水飛,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局長。
李建湘,男,1965年2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文化。 1996年8月任宜章縣城關鎮黨委副書記(正科級);1997年3月至2002年12月曆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羅家井所所長(正科級)、財務科科長、市場分局局長;2002年12月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調研員;2009年12月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工作分工:主持紀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監察、消費者權益保護、12315申訴舉報中心、食品安全監管、消費者委員會。
何麗婭 ,女,1962年7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郴州師專英語系畢業。2002年2月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前嶺分局局長;2003年5月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前嶺分局黨組書記;2007年12月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9年12月至今,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註冊登記、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機關黨委(扶貧工作)、工會、婦委會、基層辦工作;聯繫桂陽縣工商局、嘉禾縣工商局、出口加工區分局籌備組
楊繼根,男,1960年2月9日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專文化。1978年3月至1988年12月 廣西軍區邊防某師服役,正連職;1989年至1998年12月在益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歷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主任科員;1998年12月任益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資陽分局副局長;2001年1月任桃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2005年4月任邵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7年12月任邵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2011年8月至今,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文電、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綜合、保密、保衛、信訪、督查、政務公開、電子政務、計畫生育、接待、後勤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綜合調研和建議提案辦理;負責市場主體發展信息統計、綜合分析等工作;承擔機關外事、重要活動和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
(二)法規科
組織、指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教育和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級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和行政處罰的聽證組織;組織擬訂並指導實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政策;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管理工作;承擔本局起草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地方政府規章、地方性法規管理及本局規範性檔案備案有關工作。
(三)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申訴舉報辦公室)
擬訂、組織實施全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開展服務領域消費維權,按照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調解消費爭議;組織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承擔重大突發性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急處理、協調調度。
(四)市場規範管理科(契約監督管理科)
擬訂、組織實施全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承辦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承擔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和經紀人、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規範市場秩序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五)企業監督管理科
擬訂、組織實施全市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監督管理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企業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組織、指導企業信用分類管理,依法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郴州)信息收集和管理;對企業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進行研究分析,推動建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制度;負責在市局登記註冊的企業的監督管理;組織企業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與其他政府部門企業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換共享的協調聯繫工作。
(六)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
擬訂、組織實施全市規範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建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信用檔案,負責對網路商品經營者、有關服務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以及網路商品交易、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網路交易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網路交易監督管理中跨地域糾紛的協調工作。
(七)個體經濟監督管理科
調查研究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與管理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有關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八)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擬定、組織實施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及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企業和個人的商標註冊工作,組織、指導註冊商標的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管理商標代理和商標評估機構的工作;負責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申報工作的推薦與指導,加強馳名商標的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地理標誌專用權的保護;組織、指導廣告活動監督管理;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負責對廣告經營單位經營資格的檢查及戶外廣告內容的審查。
(九)計畫財務科
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展規劃;承擔機關財務、財產、部門票據管理和內部審計及年度預決算、基本建設、裝備配置等工作;承擔非稅收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財產管理工作。
(十)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出國(境)人員審核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各分局及其所屬單位離退休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章程設定,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核定編制38名,其中:機關行政編制21名,使用工商所行政編制17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2名(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
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