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省質監局內設辦公室、法規處、計畫財務科技處(審計處)、質量管理處、監督處(執法稽查局)、標準化處、計量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食品生產監管處、認證監管處、人事處。另外,設有直屬機關黨委和紀檢組(監察室)。省質監局有14個下屬事業單位,分別為:省質監局後勤服務中心、省質監稽查總隊、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院、省纖維檢驗局、省計量測試研究院、省標準化研究院、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檢測研究院、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省質監培訓中心、省質監信息中心、江西食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省質量管理協會、省鋼結構網架質量檢驗中心、省鎢與稀土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全省11個設區市、93個縣(市、區)、3個風景區、3個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別設有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省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提高國家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負責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範工作。(二)承擔全省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推進名牌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全省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監督檢查和風險監控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鑑定,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根據省政府授權,組織協調全省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四)統一協調管理全省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制定全省標準化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地方標準制定、修訂的計畫,負責地方標準的統一審查、批准、編號和發布,統一管理全省標準化專項經費,管理全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有關工作,負責企業標準備案工作,負責管理省內各行業參與國家或者國際標準化活動的工作,負責全省新產品的標準化審查工作,管理全省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負責標準的宣傳、實施和監督工作,管理全省標準化信息工作。
(五)負責統一管理全省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六)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省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的監督管理制度、規定,依法監督和規範認證市場,監督管理自願性認證、認證諮詢等中介服務和技術評價行為,管理相關校準、檢測、檢驗實驗室技術能力的評審和資格認定工作,組織實施對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實驗室的評審、計量認證和資格認定工作。
(七)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的責任,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承擔省內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
(九)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承擔地理標誌產品申報、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職業資格工作。
(十)對省以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機構編制、人財物和業務工作實行垂直管理。
(十一)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