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房產管理局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宜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文〔2010〕1號)精神,宜昌市房產管理局調整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現行歸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管理的格局暫維持不變。

職責調整

(一)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二)建立健全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加強房產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房產市場秩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和房產業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訂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業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和規劃,研究擬訂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宅產業發展規劃。
(三)負責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
(四)負責商品房銷(預)售管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五)負責房產市場監管工作,建立健全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負責房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屋拆遷實施單位以及房產中介服務人員資格審核和認定工作。
(六)負責辦理房屋登記,核發房屋權屬證書(證明);負責房屋測繪和房屋產權檔案管理;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和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八)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城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及使用管理工作,核發三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
(九)負責城區國有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工作,指導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十)負責房產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一)推進住房制度改革,承擔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指導縣(市、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劉豐雷: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馬王濤:負責局系統紀檢監察、黨務、宣傳、教育工作。分管局團委。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強華:協助黨組書記、局長管理全面工作,負責機關管理、計畫財務、離退休幹部管理、綜合治理、文明創建、流動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協管幹部人事工作。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科。

黨組成員、工會主任陳軍:負責局系統工會工作、住房保障、局系統工程技術管理、白蟻防治、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工會、住房保障辦公室、白蟻防治研究所、房屋安全鑑定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項昌鼎:負責棚戶區改造、保障房和安置房項目建設、直管公房管理工作。分管房投公司、棚改專班、西陵房地產管理所、萬壽橋房地產管理所、安置房建設管理處。

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強:負責房產市場管理、物業管理、政策法規、信息化建設管理、社會管理創新、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工作。分管市場監管科、物業科、法規科、房地產登記交易中心、東山房政管理所、房地產開發公司留守專班。

黨組成員、副局長孫鍵:負責房屋徵收管理、局系統信訪維穩工作。分管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平湖半島及遊輪中心項目徵收拆遷工作專班。

副調研員張志文:協助局系統黨務、紀檢、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集資兌付工作。

副調研員王兆良:協助住房保障和房產政策法規研究工作。

副調研員牛春山:協助住房保障和房改工作。

副調研員劉光勝:協助房屋徵收管理、平湖半島及遊輪中心項目徵收拆遷專班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房產管理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
負責局系統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辦和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電子政務、新聞宣傳及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文明創建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文書處理、會務、檔案、信訪維穩、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住房保障和房產業規範性檔案,並負責審查、報批和備案工作;組織研究擬訂房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歸口管理住房保障、房產市場監管、房屋登記、房屋拆遷、物業管理、房屋安全鑑定及白蟻防治等房產行政執法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局系統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三)房產市場監管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房產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商品房銷(預)售管理工作、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負責房屋登記管理和房產交易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及拆遷行政裁決工作,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組織建立並管理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和房屋權屬信息系統,負責房產信息統計與分析;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房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屋拆遷實施單位及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的資格審查和認定工作;按照一個視窗對外、一站式服務的要求,負責本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對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即辦件”直接辦理審批手續。
(四)物業管理科
研究擬訂住宅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負責三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的頒發和管理;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物業管理師職業準入制度;對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城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及使用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城區國有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工作;指導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計畫財務科
編制年度財務計畫;負責城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及國有直管公房的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規費的徵收工作。
(六)住房保障辦公室
研究擬訂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管理辦法和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區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集資和合作建房項目的審核;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對象的審定及房源的統籌安排;指導城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和農民工公寓的建設工作;指導縣(市、區)住房保障工作;承擔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房產管理局機關人員編制為23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住房保障辦公室主任(副縣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陳穎宜: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強華:協助黨組書記、局長管理全面工作,負責直屬機關黨委、機關管理及機關財務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局系統信訪維穩工作,協管局系統黨務、幹部人事和文明創建工作。分管辦公室。

黨組成員、工會主任陳軍:負責局系統工會工作。負責住房保障工作、房管系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綜合治理、流動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局系統生產安全工作。分管工會、住房保障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項昌鼎:負責房屋徵收管理、全市重點工程項目房屋徵收的組織與協調工作、安置房建設管理、白蟻防治和房屋安全鑑定管理、局屬單位多種經營管理、局屬企業開發項目的審核和管理、局計畫財務工作。分管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計畫財務科、安置房建設管理處、白蟻防治研究所、房屋安全鑑定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馬王濤:負責局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直管公房管理、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協助楊強華同志負責局機關管理和系統黨務、宣傳教育、共青團工作,分管西陵房地產管理所、萬壽橋房地產管理所、團委,協管物業管理科、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強:負責房產市場管理、全市行業物業管理、政策法規、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工作,分管市場監管科、物業科、法規科、房地產權監理處、東山房政管理所、房地產開發公司留守專班。

住房保障辦公室主任曹洋:主持住房保障辦日常工作,協助直管公房管理。

調研員徐援朝:協助平湖專班工作、物業管理工作。

副調研員張志文:協助局系統黨務、紀檢工作,協助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集資兌付和信訪維穩工作。

副調研員王兆良:協助住房保障和房產政策法規研究工作,協管政策法規科。

副調研員牛春山:協助住房保障工作。

副調研員劉光勝:協助房屋徵收管理、安置房建設管理工作,協助項昌鼎同志全面負責平湖專班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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