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宜州市發展和改革局系宜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是負責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編制年度計畫,進行總量平衡,投資、價格管理,指導全市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經濟調節部門,業務上受河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指導。主要工作職能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以市場為導向,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與協調。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二)研究分析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擬訂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發展的對策建議。
(三)提出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投資的管理;統籌安排、指導和監督國家和地方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建設基金和國家下撥的專項資金的使用;匯總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以工代賑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資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秘書事務、信訪工作等日常政務;負責財務、資產、安全保衛等管理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工作;按照幹部的管理許可權,負責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對本局領導幹部的考核、民主評議工作,以及對全局幹部的年度考核、任免和調動手續辦理工作;負責工資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幹部的學習和培訓工作;負責本局法制工作;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解釋、清理和編纂工作;負責本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習、服務等工作;負責黨務紀檢工作。
(二)綜合規劃股。
工作職責:負責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和保持國民經濟收支平衡等巨觀調控目標;研究年度社會總需求、總供給平衡狀況及其變化趨勢,提出保持經濟總量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基本協調的對策建議。編制全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及負責前期工作,研究分析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測算規劃指標,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思路;負責組織編制跨行業、綜合性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指導部門行業和地方的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編制工作。負責研究規劃編制的方法和制度,規範規劃編製程序,建立規劃諮詢審議制度和規劃實施評估制度。推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的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對策。做好經濟、社會、國防計畫的銜接。擬訂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措施,編制環境保護、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編制全市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年度計畫。組織巨觀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和預警,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和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負責綜合性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以及對外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重大課題研究。
負責研究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漁業、畜牧等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貫徹執行。編制全市以工代賑計畫,負責以工代賑項目及農業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核上報及項目實施的資金、計畫管理、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稽察審計。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組織制訂農業重點專項發展規劃。提出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漁業、畜牧行業的基本建設年度投資計畫和重大項目。研究提出農村小城鎮經濟綜合開發戰略、規劃並組織、監督、管理試點項目。負責水利、林業、農業等政府性專項基金基本建設使用的計畫管理。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
工作職責: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房地產開發項目發展建設規劃。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負責匯總編制年度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投資、技術改造投資計畫,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國家專項投資計畫,房地產開發投資計畫以及各鄉鎮、市直單位自籌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安排使用國家專項投資、自治區、河池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包括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各類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建設項目,對地方財政性建設資金和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設實行計畫管理。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進一步完善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核准和登記備案制度、專家諮詢論證制度、投資審批責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後評估制度和監督機制;參與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政策建議。參與確定財政性建設資金總量安排和使用方向,參與研究投融資體制改革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問題,參與企業債券和企業申請發行股票有關的審核工作。
負責研究提出全市重要商品平衡和巨觀調控對策建議。編制關係國計民生和大宗、重點敏感商品的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糧食、食糖、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進出口計畫。編制宜州市工業品和原材料商品的供需總量平衡計畫及進出口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調整。研究提出流通業、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提出流通業、現代物流業年度重大建設項目,協調重大項目建設中的突出問題。編制糧食、食用油等重要商品流轉及儲備計畫,提出宜州市儲備設施項目和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協調有關部門培育、發展市場。負責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總規模、投資及相關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市直有關部門擬定、發布和實施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提出利用外資的備選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審核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境外參股購股的重大項目。負責全市利用外資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協調外資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四)項目管理股。
工作職責:負責提出年度全市重點建設項目目錄,並歸口管理;負責研究提出年度自治區、河池市和宜州市統籌推進的重大項目新開工計畫,組織全市層面的重點項目新開工;協調自治區、河池市和宜州市統籌推進的重大項目新開工和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參與全市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的項目立項等有關工作;負責組織重點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估工作;負責全市重大項目庫的建設。負責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合理建議。組織擬訂社會事業中的重點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全市社會發展領域中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檔案、社會科學、旅遊、民政等方面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以及相關政策。負責協調社會事業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負責提出使用國家、自治區和河池市財政性資金的社會事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畫。提出社會事業優先發展和重大薄弱環節的專項投資及補助性投資計畫。銜接、協調工業、交通、能源、高技術產業、信息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提出工業、交通、能源、信息產業、高技術產業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及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協調交通、能源、高技術產業、信息產業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負責提出由國家和自治區高技術產業專項投資及補助性投資的年度計畫,監督計畫實施情況。管理高技術產業風險投資基金,研究提出信息產業的發展戰略,銜接平衡信息產業及其行業規劃。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研究提出全市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年度計畫,指導和協調全市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組織開展全市重大項目前期研究和重大課題研究招投標組織協調工作。提出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依法確定發布招標公告的報刊、信息網路或其他媒介。對全市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