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市財政局

宜州市財政局是一個政府部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法規、法令,指導全市財政工作,管理本級的一切財政收支活動。

主要職責

宜州市財政局 宜州市財政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法規、法令,指導全市財政工作,管理本級的一切財政收支活動。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定全市財政中、長期發展戰略,編制全市和本級的年度預算草案,執行市人大批准的財政預算,監督鄉(鎮)預算的執行,編報年度決算。

(三)參與巨觀經濟的決策和管理,配合和支持各項改革的實施,並制定相應的財務制度。

(四)管理和監督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活動,組織契稅收入,確保一切財政收入及時足額入庫。

(五)管理財政各項支出,依法理財,制定各種開支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並負責監督實施。

(六)對各種預算內、外資金進行綜合調配使用,籌集各種資金,開展財政信用,支持生產和事業發展。

(七)對國有、全民單位的財產進行監督管理,防止財產流失。

(八)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事務工作,實施有關會計法律、法規,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九)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遵守財經紀律、制度情況,查處各種違反財經紀律案件。

(十)管理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監察、人事、勞動工資、職工教育、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內設股室

根據具體工作實際,財政局內設有16個股室,與河池市財政局的內設機構基本保持上下對口。

<一>秘書股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研究財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保衛及機關財務、基本建設、環境秩序、國有資產等後勤財政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政務公開、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二>綜合股

研究財政發展戰略,擬定財力綜合平衡方案;預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形勢,提出調整經濟政策及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的建議;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住房、物價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組織徵收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管理住房資金及財務;管理本級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補貼、住房補貼經費;草擬預算外資金管理規範性檔案及管理辦法;編制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監督執行票據管理政策,管理、監督、檢查、指導收費票據的使用;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

<三>預算股(含小汽車定編辦)

研究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編制我市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提出本市財政體制改革規劃和有關建議,協調各項財政體制改革工作;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編制年度全市預算草案;匯總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標準和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統一辦理預算追加(減)事宜;指導全市預算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轉移支付工作;負責全市罰沒財物的管理,並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與市人大財經委的有關聯絡事宜;負責小汽車定編工作。

<四>國庫股

監督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草擬實施辦法;負責市財政資金調度;跟蹤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匯總批覆本級部門決算;編制本級財政總決算;統一管理本級財政的銀行開戶;負責國債兌付及國債二級市場管理;監督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對全市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

負責掌握行政、政法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檔案、制度的研究草擬工作;負責草擬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要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產權管理,負責征繳分管部門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國有資產占用費。

<六>教科文股

負責掌握教科文等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度的研究草擬工作;負責制定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草擬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產權管理;負責征繳分管部門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國有資產占用費。

<七>經濟建設股

掌握計畫局、經貿局等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負責管理國家糧食、食糖等專項儲備資金和糧油價差補貼。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產權管理。負責征繳分管部門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國有資產占用費。追加預算、劃撥資金和市直單位基建項目撥款。

<八>社會保障股

負責掌握民政、衛生、勞動與社會保障等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參與編制我市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九>農業股(含農業綜合開發辦)

負責掌握農林水等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研究草擬工作;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負責全市防洪保全費的徵收管理;管理農業企業財務;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財政支持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證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編制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施計畫;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和籌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十>農村財政財務管理股

擬定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改革工作;指導農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參與財政涉農獎金的監督檢查;協助有關涉農財政政策的落實;承辦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工作。

<十一>企業股(含債務管理股)

管理國有工業、公路運輸、股份制、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國有資產和財務;制定有關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擬定所分管企業的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制度以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國有資本金權屬的界定、登記、劃轉、轉讓、糾紛調處及仲裁等;負責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負責資產評估行業管理監督工作,擬定並監督執行企業財產評估政策的制度、評估標準和辦法、評估基本準則與套用準則。

管理國有商業、糧食、物資、外資、外貿、旅遊、文教、股份制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供銷合作社及集體企業的資產和財務;制定有關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管理糧食風險基金、糧食簡易建築費以及各種糧油補貼;擬定所分管企業的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辦法以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國有資本權屬的界定、登記、劃轉、轉讓、糾紛調處及仲裁等;負責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

管理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日本國際協力銀行貸款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貸款的轉貸、償還工作,對貸款資金監督和管理;管理全市內債、國債資金並負責該項資金的轉貸工作,對轉貸資金進行監督和財務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外匯管理的下放及相關制度;管理地方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和財務,草擬相應的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管理外貿企業周轉金和世行貸款提款報帳回撥資金。

<十二>統計評價股(含清產核資辦)

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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